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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后新式婚姻:女子愿与有妇之夫同居(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6 趣历史 佚名 参加讨论

自由恋爱的新式观念一举捅破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婚姻制,从桎梏里解放出来的新式男女,迫不及待地用各种方式反抗礼教。辛亥年后,未婚同居渐成最时髦的风潮。

更有趣的是,当时的男女还以在报刊上打同居和分居广告为时尚。同居广告的内容不外乎‘某某与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开始同居,特此敬告诸亲友’,或者‘某某与某某因意见不合,势难偕老,自即日起,脱离同居关系,嗣后男婚女嫁,各不相涉。’”之类。

自由恋爱与传统婚姻,在那个新旧交替的年代并存,于是产生了各种“新式婚姻”,其中有一种被称为“新式妾”的现象,普遍存在于当时的社会。新式女子因为自由恋爱,不计名分而甘愿与有妇之夫同居,成为事实上的“新式妾”。例如鲁迅与许广平,郁达夫和王映霞,他们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但实际上鲁迅和郁达夫是已婚男人。“赵四小姐”赵一荻,曾长期以情妇的身份与张学良在一起,直到1964年才正式结婚,那时张学良已64岁,赵一荻已52岁。

辛亥革命之后的广东曾流传着这样的歌谣:“革命世界,新式派头。女子解放,自由选婿”,但婚姻自主之新风并非革命一成功便成为全国之新风,民国之初,自由恋爱也还只是局限在发达地区和受教育较高的国人中间,又要经过好多年,自由恋爱之风才能吹遍华夏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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