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男子头饰除从江县岜沙和剑河县久敢摆尾等小部分地区部分成年人蓄发挽髻于头顶外,境内绝大部分 地区青年留分头,部分地区所包的头帕直径40厘米。近几年来,大部分老年男子多戴上皮帽。 苗族儿童头饰多留头顶左、右两撮扎梳成两根小辫或扎成两把,如古代汉人之"总角"。湘西苗族儿童多戴狗儿帽。 妇女头饰一般挽高髻于顶,别上银针、银簪及插上银梳、塑料梳、木梳等梳子,雷山、凯里、台江三县交界地区包白毛巾头帕,黄平一带戴缩褶帽。 凯里市舟溪、青曼及麻江铜鼓、开发区白午,丹寨县南皋、新华等乡镇苗族妇女发式有已婚和未婚之别。未婚者,挽锥髻于头顶,戴无底覆额帽,插银梳或银花;已婚者梳平髻于头顶,将头发盘成波浪状覆盖在前额,头戴银花或银梳。 凯里市的炉山和黄平、施秉两县苗族未婚女子从七、八岁起头戴平顶缩褶帽,外缠自染的紫色或白色三角 巾,已婚女子和老妇人将头发盘缠于头顶,戴上无底或半边底的覆额缩褶帽,外扎紫色手帕,便装无更多头饰。 丹寨县扬武、排调、金钟、长青、龙塘等地苗族妇女未婚者挽高锥髻于头顶,戴无底帽,已婚者挽平髻于头顶,搭方帕或蜡染巾。雷山桃江、掌雷,丹寨党早、羊巫、加配,台江反排等地苗族妇女多用茶油或菜油将头发浸湿,挽成高髻于头顶。用毛线等物将头发拴成一格一格状,头戴银梳或木梳。 台江的台拱、施洞,剑河柳川、革东等地苗族妇女头饰与其他地区的无大异。 苗族妇女比较重视耳饰,绝大多数都佩戴耳环、耳坠、耳柱等饰物。耳环有实心银耳环和空心银耳环两种。此外,还有耳坠、泡花耳环等。耳坠多附在耳环上,多为瓜子形饰物。耳柱是苗族妇女中最常见的耳饰,有如缝纫机的梭心卷线器,一头大、一头小,用线将耳柱与耳朵拴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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