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学生的请愿终于得到胜利。李纲复职后,重新整顿队伍,下令凡是能够英勇杀敌的一律受重赏。宋军阵容整齐,士气高涨。但是宋钦宗不敢坚决抵抗,仍然派人与金人谈判,妥协退让。宗望看到李纲复职,宋军大振,也有点害怕,遂不坚持输金的数额,其它各项依前约。有宋钦宗下诏割让三镇,另以枢王代替康王为质,并搜刮东京城中的金银共得金二十万两,银四百万两。 金军在宋朝军民打击下,不等凑足所索要的金币数量,便退师北去。 七,事后宋廷对太学生请愿活动及陈东的处置 金人解围退去,朝廷也开始追究“暴乱”的责任(在宋钦宗诏复李纲、种师道时,就令他俩对“乘时恃众,乱行殴打”者“以军法从事”,(《三朝北盟会编》卷三十四,转载自程兆奇,《陈东与靖康学潮》)李纲在二月二十四日和以后的上书中也不回避,说:“取其最不逞者,斩数十人,枭首通衢,以靖群众。”(《靖康要录》卷二,转载自程兆奇,《陈东与靖康学潮》)不过当时被杀的还没有学生)“诏诛士民杀内侍为首者,禁伏阙上书”(《宋史》钦宗)。宋钦宗在下达的诏书中虽然充分肯定了太学生请愿“本出忠义”(《靖康要录》卷二,转载自程兆奇,《陈东与靖康学潮》),但又严斥到“自今更敢有招摇倡率不从令着,并斩迄闻奏”(《三朝北盟会编》卷三十六,转载自程兆奇,《陈东与靖康学潮》)。 太学府的官员看风头伺机行动,主和的几个权臣(也就是陈东上书要求罢斥的那些人)议论要除掉伏阙上书请愿的人,首先从陈东开始。京兆尹王时雍想把参与请愿的太学生全部下狱,一时人人恐惧。好在不久朝廷任用杨时为祭酒,杨时体恤太学生的爱国行为,恢复了陈东的职位,并派聂山到太学安抚示谕,事情逐渐安定下来了。 宋钦宗本人对于太学生的请愿运动及陈东的处置是极为矛盾的。前述诏书已经充分的表明了宋钦宗的矛盾态度。靖康元年三月初二,“诏德安府进士张柄、太学生雷观上书论事可喜,并与同进士出身,补迪功郎,除秘书正字。”(《三朝北盟会编》卷四十二,转载自程兆奇,《陈东与靖康学潮》)当时的时论看得很清除:“试观二子之书,论事各得陈东十一而已,东以免死为幸,而二子荣遇如此。”(《三朝北盟会编》卷四十二,转载自程兆奇,《陈东与靖康学潮》)通过褒奖张、雷二人表明陈东伏阙上书不可取。同时,三月初三,构陷学生的干将尚书右丞李棁被罢职;初四,御史孙觌因论“太学生陈东诱众伏阙为乱”(《要录》卷三,转载自程兆奇,《陈东与靖康学潮》)而遭贬斥。后来,其它几个反对太学生最力的蔡懋、李邦彦、王孝迪等人也相继被罢官。 朝中的百官除激励反对的宰执层李邦彦、白时中、张邦昌、赵野、王孝迪、蔡懋、李棁等人之外,绝大多数臣僚对于太学生的行为是理解、同情的。杨时在入住太学前有人就对杨时说:“诸生伏阙纷纷,忠于朝廷,非有它意。”(《宋史》卷四二八杨时传)聂山在二月十八日上书中说:“士庶以积年不舒之怨愤,乘隙相聚,指骂奸党,盖持陛下仁圣,必能与百姓雪去怨气”,“其言皆平昔公议,乃陛下所欲闻,而奸人所甚恶也。”(《三朝北盟会编》卷四十,转载自程兆奇,《陈东与靖康学潮》)这已经从肯定太学生伏阙,扩大而到肯定“暴徒”的“暴行”了。三月二十日,“臣僚上言”说得更彻底:“前日京城围闭,疑有为之内应者,伏阙上书十数万,不期而取其所恶,食其肉,碎其骨,脍其肝而后已。此岂行其私忿也哉,皆为陛下社稷计也!”(《要录》卷二,转载自程兆奇,《陈东与靖康学潮》) 当时的舆论除了为太学生以至军民平反的呼声很高之外,为运动的领袖陈东平反的要求也很高。如二月二十二日,沈长卿就上书对宋钦宗下诏对太学生的严厉驳斥不满,极力论述陈东的“忠义”,不可惩处。三月二十八日,吴敏为平息诽谤,建议奏补陈东官职,赐给住宅。宋钦宗便于四月初九下旨,补陈东迪功郎、赐同进士出身、补太学录。这样,为太学生运动及陈东的平反总算得到了一个令人欣慰的结果。 陈东平反后,又奏请诛杀蔡京,而且极力辞官以回家,前后五次上奏疏。不久得以批准回去,又积极参与乡荐。 靖康学生运动不仅直接达到了所要求的结果,后来也得到了宋廷的肯定并得到正名,可以说靖康学生运动得到了完全的成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