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鸦片战争失败的原因 清军在历时4年的抗击英法联军的战争中最终失败,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政治腐败、反动,实行对内镇压人民起义、对外妥协投降的反动政策。其次是清军武器装备落后、作战方法笨拙也是导致失败的重要原因。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期,英法侵略军已装备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武器(如发射圆锥形弹丸的线膛后装步枪、线膛后装火炮以及便于浅水航行的蒸汽炮艇等),而清军的装备却仍停留在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的水平(仍是鸟枪、抬枪和发射球形弹丸的前装炮及冷兵器),加之炮台构筑仍是露天式的,经不起侵略军炮火的轰击。作战方法上,英法联军注意水陆协同作战,以强大炮火掩护陆军登陆,陆上战斗采取散兵战术,而清军则固步自封,墨守陈规,忽视陆地纵深设防,不懂散兵战术,所以一败再败。清政府却对此浑然不知,这也从一个方面证明了清王朝和以它为代表的中国封建制度的没落。 第二次鸦片战争失败后清政府为何仍以天朝上国自居? 天朝上国的“自信”与自尊 对外妥协,实际上是中国政治传统的重现:每当外战不利时,统治者常以此法羁縻或同化入侵的蛮夷。如果西方人熟知中国史,就能得知清廷这些举动的依据:英国“重商而轻官”,“上下交征利,不求物质所得者盖寡”,与传统蛮夷同样粗鄙好利。于是,《南京条约》就被清廷视为羁縻手段——自古以来,中原王朝只要控制贸易,就能控制蛮夷;既然“英夷”要在通商口岸贸易,那只要控制口岸,就能令其就范——这是多么完美的理论,哪还需要搞什么改革?但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历史表明,面对“英夷”,沿袭古制无异于玩火自焚。 中国的“精神胜利法” 《中英南京条约》和其它卖国条约一样,并不能结束双方的冲突。但作为失败一方,中国这个“天朝上国”在精神上并未被击败,官方文件仍称英国为“英逆”,英国入侵则被称为“犯顺”。条约也未对中国造成冲击:在鸦片战争后10年里,各属国依旧来北京朝贡(朝鲜10次,琉球7次,越南和暹罗各3次)。中国官僚们只是认为,给予西方的特权太多,因此想方设法不履行条约。同时,不少来到中国的西方人声名狼藉、行事不端,更加剧了中国人强烈的排外情绪。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