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史记》纲领,已有不少论者。巫宝三先生从经济学上研究它“法自然”的思想,甚多创见(文载《中国经济思想史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费孝通先生从文化社会学上考察它所释人文世界与自然世界的关系,并谓一“究”一“通”乃治学之本(文载《读书》1998年第11期)。我则想把太史公这个纲领作为一种历史哲学,即历史观和方法论,试予探讨。限于学识,考虑不成熟,只是一些设想,求教于方家。 《史记·太史公自序》首揭司马谈《论六家之要旨》,于儒、墨、名、法、阴阳都先说其缺点,再讲可取之处;独对道家只说优点,没有缺点。孙诒让说司马迁“尊儒而宗道”,巫先生说他“崇道尊儒”。我以为司马迁基本上还是儒,主张仁政德治,但在本体论上取道家思想,即《史记》论学时常用“察其本”“归于本”的“本”字义。(儒家讲伦理学,原无自己的本体论) 儒家和道家的天人观 天指整个自然界。人们不满足于只看到自然现象,要对天作出整体解释,才能说明天人关系。古人释天不下30种(冯友兰语),但大别有二类。一类是神义的天,天有人格,有意志,能降福祸于人,或降王命以治人。一类是自然义的天,但把它抽象,用理性思维来解释,得出道、理、阴、阳等概念与人世相通(另有用科学思维来解释天候地象者,见于医书农书,从略)。儒家的天是神义的天,先秦道家的天是自然义的天,但有变化,以至相通。 远古都是神义的天。卜辞用“帝”“上帝”,另有“天”字作“大”解。西周时,天的人格已淡化,代表性说法是“天生蒸民,有物有则”(大雅),降王命以治人成为主要的,《诗》中以此颂文王者比比。春秋时,天还降命于贤者,子产治郑,“善之代不善天命也”(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同时,也有了自然义的天,“则天之明,因地之性,生其六气,用其五行”(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六气(阴、阳、风、雨、晦、明)五行都是自然现象。 孔子“知天命”“畏天命”但同时畏“大人圣人之言”(论语·季氏),天命、王命、圣人言已等同。天的意志也不是绝对的了。“天之将丧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关键在于有没有文王(子罕)。“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阳货),原意是为政不在多言,但以天为喻,这个天已是自然义的天。 孟子讲“天志”,和孔子一样,目的论。但在天人关系上是和人性联系起来。人性善,故尽心知性“则知天矣”,存心养性“所以事天也”(孟子·尽心上)。又“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离娄上),人道通天,以至“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尽心上)。又有养气说,是用“义”来配合道,使理直气壮,“塞于天地之间”(公孙丑上)。总之,孟子的天人关系是乐观的,人只要努力向上,便可“上下与天地同流”(尽心下)。 荀子不同意孔子的天命说,也反对孟子的天志说,他说天“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谓之天职”;“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天职天功是自生自养的,天已没有多少神的味道了。“天职既立,天功既成,形具而神生,好恶喜怒哀乐臧马,夫是谓之天情”(天论);这里天情实是人情了。荀子还说“制天”。“制天”何解?王念孙说是“裁天”误书,章太炎、胡适从之,今人多说就是制服自然。我意“制”亦可作“制度”“法则”解。看其全文:“大天而思之,熟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聘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天论)。其用天命、应天时以及“物畜”(积累)“化物”(生产)“理物”(保藏)等,都不是与天对抗,而是积极地与天合作。因而“制天”并无西方那种制服自然之意,而可解为“法天”即“法自然”,几与道家一致。 先秦道家的天都是自然的天。《老子》用理性思维创造了一个“先天地生”的“道”,演出道生天地、天地生万物的宇宙起源论。这个“道”是一种法则、还是一种存在(如柏拉图的理念),不很清楚。不过,“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四十二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说明《老子》的本体论中,宇宙是和谐的,道与人之间,天与人之间是协调的,主体与客体,或者思维与存在,是统一的。然而,就天道说,还是有目的的。“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七十七章)。象射箭那样,上下调整,以命中靶心。在这点上,与儒家神义的天并无二致。 《老子》原本是讲人君南面之术的;在这里,道与儒的区别就在于“无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天下将自定”(三十七章)。这也就是“法自然”。“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五十一章);“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十七章)。虽说自然,也还要一套治人之“术”,不过主要是笃静、守雌等以柔克刚之术,才能“天网恢恢,疏而不失”(七十七章)。在这点上,亦与儒家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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