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流动和分层的过程中,兴起了一个新的社会阶层——富民。富民与财富占有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财富占有者除包括富民阶层外,还有大批官僚贵族,他们也占有大量社会财富。而富民则是专指那些占有大量社会财富但没有特权的社会群体。这个群体,有的是靠占有土地致富,有的是靠经营工商业致富,还有不少是农工商各业兼营。这个群体,是商品经济的发展为其提供了经营工商业致富的机会,是土地买卖的盛行为其创造了占有大量土地的条件。这个阶层的崛起,完全是财富力量作用的结果。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富人阶层就是财富力量的集中表现。富人阶层的出现,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首先,它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社会的阶级结构和阶级关系。宋代以来,最大的变化就是拥有大量土地的富人在经济中取得了主导支配地位,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主角。有鉴于此,宋王朝一改传统的“抑兼并”政策,转而“不抑兼并”。有部分学者过多强调赵宋王朝代表地主阶级利益,因而保护富人。其实,这主要还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大势使然。其次,富人阶层的出现,促进了生产关系的变化和发展。我们知道,中唐以后,租佃契约经济关系得到广泛发展,成为整个社会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这是当时生产关系领域的重大的新发展和新变化。究其原因,主要就是富人阶层成为社会主要财富尤其是土地占有者使然。因为富人没有特权,他们所有的主要是财富,这就决定了他们不能靠超经济强制去剥削耕种者,而只能主要通过租佃契约实现对耕种者的剥削。试以《水浒传》为例加以说明。以往,我们一想到封建社会就自然联系到人身依附,联系到超经济强制,而很少注意问题的另一方面。《水浒传》中的庄客多拥立庄主,对抗封建官府。按照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庄主奴役和剥削庄客,庄客应该起来反抗庄主而不是拥护庄主。对此,学术界过去也有一些解释。如果我们将其放到唐宋契约租佃制发展的大背景下来分析,则应该是,随着租佃关系的发展,契约经济成为主佃关系的主要内容,由此而来,地主与佃农的关系,如朱熹《劝农文》所说:“乡村小民,其间多是无田之家,须就田主讨田耕作,每至耕种耘田时节,又就田主生借谷米,及至终冬成熟,方始一并填还。佃户既赖田主给佃生借以养家活口,田主亦借佃客耕田纳租以供赡家计,二者相须,方能存立。今仰入户递相告诫,佃户不可侵犯田主,田主不可挠虐佃户。”这段话,不禁使我们想起了明中叶苏州纺织业资本主义萌芽时,机工与机户之间所形成的那种“机户出资,机工出力,二者相依为命”的相互依存关系。两者实质不同,却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以此来看,在租佃关系中,超经济强制已经很弱,经济契约成了主导。通过经济契约,主佃联在了一起,在经济上具有依赖和同一性。正是这种依赖和同一,使得主客站在了一起,这应是问题的根本。这是唐宋经济关系和阶级关系的一大重要变化。 第三,商品经济引起了价值观念的变化。传统的价值观念强调“贵义贱利”,而商品经济是一种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形式。唐宋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言利的思想主张日益抬头,一批思想家对传统的价值观念进行了猛烈的批判。从中唐历北宋至南宋,言利思想与传统价值观的斗争一直贯穿始终,成为杜会思想观念发展变化的一根主线。价值观念的这样一种变化和发展,最终导致了功利主义学派的兴起。南宋时期,以陈亮和叶适为代表的功利主义学派,反对道学家空谈性命,志存经济,主张经世致用。功利主义学派产生于南宋的浙东地区,这并非偶然。这里商品经济发展,功利主义学派强调功利,无疑就是商品经济注重人性和追求利益的本性在人们思想观念中的反映。因此,陈亮曾提出“农商相补论”,叶适一反千年传统,从根本上第一次否定重农抑商的思想,功利主义的价值观与他们的商品经济思想互为表里。所以,就功利主义思想而言,大谈功利是表,商品经济的发展才是里。 以往,在研究唐宋社会的变革时,大家往往忽视对思想观念特别是价值取向的考察。实际上,这是一个社会深层次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规定着社会发展的方向。在探讨社会变革问题时,应给予充分重视。唐宋特别是宋代,言利思想与传统价值观念的斗争,是当时一场持久的思想大解放。当时,社会价值取向从注重形式转向注重实效和注重功利,它体现了人性的要求,赋予社会发展以新的动力,整个社会焕发出一种新的精神面貌。同时,还打破了过去沉闷的思想状态,使社会具有活力并呈现开放的特征。 换个角度来看,按照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思想和价值观念的变化,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安排。作为一种制度安排,价值观念及取向的变化,首先改变了整个社会对新事物、新现象、新趋势的看法,从而降低了社会变化发展过程中的阻力,有利于新生事物的发展。唐宋社会,对土地占有者从汉唐时号为“豪强”到宋代号为“田主”的观念的转变,对财富占有者财富占有合法性的某种程度的认可,以及对富民阶层重要性的认识和由此而来的反对抑兼并的思想与主张,都与价值取向的变化有关。其次,价值观念及取向的变化,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率。如唐宋得到普遍发展的租佃契约制,虽然是一种剥削制度,但在当时的环境和条件下,无疑是一种最具效率的生产方式,是一种最佳的制度安排。再次,价值观念及取向的变化,使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制度朝着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调整。过去,政府对商人均采抑制之策,而现在在调整政策时,政府不能只单方面考虑朝廷利益,还要同时考虑商人的利益。这在此前是没有过的现象。如果没有整个社会对财富占有合法性的某种认可和对经商逐利行为正当性的认同,这种情况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不论从哪方面来讲,这对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都是十分有利的。 唐宋社会的变革不是前后性质完全不同的社会转型,而是商品经济发展所引起的社会要素的流动及其重新组合。也就是说,是商品经济的发展促成了唐宋社会的变革。商品经济之所以能够促成唐宋社会的变革,根本原因在于它集中代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通观人类历史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每当社会生产力发展之时,社会剩余产品就必然增多,因此,进入交换的商品也就越来越多,商品经济相应地得到发展。 商品经济是一种富于流动性和分化性的经济形式。这种内在特性是由生产力的发展决定和赋予的。中国社会每一次大变革时代,都是一个商品经济大发展的时期。春秋战国、明清以及近代社会,无不如此。如果我们看一看20世纪80年代以来,商品经济的发展引起了中国社会多么大的变化,我们就更容易理解这一点。基于此,对中国传统社会而言,我们主张将商品经济问题上升到一种历史哲学意义的高度来进行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商品经济发展与社会变革并非单向的线性关系。商品经济的发展,引起了社会的变革,而社会的变革又反过来促进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向时,在这一过程中,其他的经济因素以及政治、思想文化因素的变化,也都对唐宋社会的变革产生了重要影响。我们强调商品经济,并非说其他的因素就不重要,而是旨在说明,在引起唐宋社会变革的诸种因素中,商品经济是最根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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