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与事 一、治史重心的转移 宋代史学家肩负的政治功利主义任务是从两个方面入手完成的:一是纲常教化;二是治术总结。后者则反映了史学对于“事”的理解发生了深刻变化:即考察和编述历史,由已往的以人物为中心转移到以制度因革和政治兴衰为中心。这一转变的根本原因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唐、宋进入了转型期。唐宋时代封建经济基础的变化(主要表现贵族官僚的领主土地占有制让位于士、庶地主阶级占有制),促使封建国家的田赋、兵役、选举等各项制度多所变更。宋代科举制的屡次改革助长了经世致用思想的抬头,从而引起教育制度和学风的转变。封建社会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这些变化,给唐、宋时代,尤其是宋代的知识分子提出了探索封建国家盛衰与典章制度因革损益关系的课题,也为这样的探索提供了条件。这就要求史学家把注意力从一个历史人物身上转移到长时期内社会的变迁和制度的因革上来。在研究的方法上就需要把历代典章制度纳入历史发展的长河中进行比较,验之以历朝政治盛衰。唐代杜佑首先具有了这样的眼光。他的《通典》开创了典制通史的先例,其书内容的重点不在王朝鼎革和帝座更迭,而是从国家的统一,人口的增殖,生产的发展,人民生活安定与否等方面来比较历朝制度优劣,论析损益的缘由。可惜他的卓见在当时并未产生广泛影响,而到宋代却成为史学界普遍的思想,典章制度的研究空前受到重视。作为记录典制资料的会要体史书勃兴,更有高才绝识如郑樵者,独力撰成巨著《通志》。该书虽为经传体,而重点在其二十略。郑氏自云:“‘江淹有言,修史之难,无出于志。’”又说,“臣今总天下之大学术而条其纲目,名之曰略,凡二十略。百代之宪章,学者之能事,尽于此矣。”[10]已往纪传史书首重纪传,而郑樵首重“志”。其识见可谓卓尔不群。马端临的《文献通考》发凡创始于宋末而成书于元初,他吸收了郑樵“会通”的观点而更强调古今贯通。《通考》自序云:“君子审后王之道,而论于百王之前,若端拜而议。”又说,“窃尝以为理乱兴衰,有相因者也。……其不相因者,犹有温公之成书,而其本相因者,顾无其书,独非后学之所宜究心乎。”[11]马氏欲以《通考》与《通鉴》相辅而行,这一思想的价值在于他把中国古代史书的内容归纳为政治史与典制史(包括文化学术)。合此二史,可以尽包纪传史书内容而有过之。《通考》与《通鉴》后代均有续作,《通考》续至清代,连同《通典》、《通志》的续作,遂有“十通”之目。上述两大系统之史书为史料渊薮,至今为治史者所重,有逾二十四史中前四史以下各史,这不是偶然的。 二、淹贯博通的治史风尚 宋人治史,气象博大,学风崇尚淹贯博通。到南宋初郑樵提出的“会通”主张,就是这一史学风尚的集中体现。《通志》本是纪传通史,叙事自然世代相承,此即郑氏所谓的“通”。郑樵的创见主要在“会”的方面。他把社会史、文化史、科技史的内容都纳入到通史著作之中。郑氏在夹漈山中读书三十载,把毕生所学萃为二十略。其淹贯博通确实惊人。不过,郑樵贯彻自己“会通”思想的方法只是对材料分类归纳纂集到一部书中,这样只是作到了“会”。于“通”的方面他只是主张恢复司马迁通史家风而已,对司马迁的“通变”思想并无创新。在这一点上,马端临的思想比他深入一些。《文献通考·总序》指出,秦汉至唐宋的典章制度有因革关系,“其变通驰张之故,非融合错综,原始要终而推寻之,固未易言也。”可说是对司马迁“通古今之变”主张的恢复。他“力图从复杂的历史现象中整理出头绪,是由归纳法去寻求历史规律的初步尝试”[12]。马氏又肯定历代改革,初步阐发历史发展阶段思想,这些都是“会通”思想的发展。 两宋史学名家学术研究的领域都很宽广,他们大都集史学、经学、文学于一身,有的还在文字、音韵、金石、自然科学等方面有很高的造诣。象欧阳修、司马光、朱熹等人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博学多能的学术大师。南宋四川籍史家二李(李焘、李心传)都是著作等身。李焘著作除千余卷《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外,尚有50余种,其中如《说文解字五音韵谱》、《易学》、《春秋学》、《五经传授》、《尚书百篇图》、《大传杂说》、《陶潜新传》、《诗谱》等经学、文学研究著作[13]。李心传专精史学,尤尽瘁于当代史。除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以下简称《要录》)、《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等传世外,还著有《丙子学易编》、《道命录》等经学史研究著作。作为宋代史学余响的几位人物如王应麟、黄东发、胡三省等都是历史考证名家,有巨著传世。他们的渊博学识,历来为世所敬仰。 三、修史义例的考求与创新 我国史家有重视修史义例的传统。《春秋》意存褒贬,例随“义”生。后来史家,对《春秋》义例多所探求,到刘知几作《史通》,始形成系统理论。刘氏义例之学,重在言“例”,尤详于纪传体之例。宋人考求义例,重在言“义”,“例”只是服务于“义”,负载“义”的躯壳。为了“义”的需要,他们变旧例,创新例,甚至不惜牺牲史实而以特例曲存其义。如宋初徐铉随南唐主归宋,作《江南录》。王安石曾说其“书至亡国之际,不言其君之过,但以历数存亡论之,虽有愧实录,其于《春秋》、箕子之义得之矣。”[14]其后,马令著《南唐书》亦有相同论调。足见此类“有愧实录”的书法竟是被当代史家认可的“特例”。 宋人考求义例,直法《春秋》,不取史传。苏辙认为,《左传》“不得圣人之意”,他作《古史》,要“追录圣贤之意,以明示来世”[15],口气大得很。这种尊《春秋》,贬群史,好为大言以重己论的作风到南宋仍然不息。胡宏作《皇王大纪》,记尧以下迄三代事。其《序》云:“若夫史传,则莫之为主,追录于杂识多闻之事,或出于好事者之胸臆,……大道之为百家裂也久矣。我先人(指宏父安国)上稽天运,下察人事,述孔子承先圣之志,作《春秋传》为大君开为仁之方,深切著明。”一些更重要的史学家如欧阳修、司马光等,都直接从《春秋》经文中钻研义例。这种作法和宋人治经不惑传注,直接由本经探求义理是一致的,而且钻研《春秋》义例,原本就是在宋代特别发达的《春秋》经学的内容之一。宋人取法《春秋》制订修史义例,大致不出二途:一是仿《春秋》褒贬书法,励行惩劝;二是法《春秋》“春王正月”之义,釐定正统年序。前者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是欧阳修的《新五代史》。欧自云:“《春秋》因乱世而立治法,本纪以治法而正乱君。”[16]该书本纪书法高简,体现《春秋》笔削的严峻;叙人物多立类传,而依传主于臣节上的表现分类,褒贬分出等差。《新五代史》效法《春秋》义例,而更趋精密,故比前代群史具有更为突出的“史义”。后者较早的著作是宋庠的《纪年通谱》。《郡斋读书志》卷二上《编年类》介绍其书“自汉文帝后元戊寅止周恭帝显德庚申为九篇,以本朝建隆之元至庆历年辛巳年为一篇,皆曰‘统元’,以甲子贯之。有王号,曰正、闰、伪、贼、蛮夷。以王莽十九年系孺子更始,以接建武;东魏十七年附西魏;豫王六年,天后十五年系中宗,绪神龙;朱梁十六年通济阴天祐,续同光;捃晋恭帝掸宗之岁,对魏明元泰常五年,尊北降南,始主正朔,乃《通谱》之新意也。”自从汉代的《春秋》公羊学家表出“春王正月”之义后[17],历代史家都认为帝王纪年书法是君统所系,也是《春秋》义例的首要内容。虽然司马光等人另有新说,但正闰之争并未息灭。到南宋出现了更多的严申《春秋》“春王正月”之义,辨明正统所在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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