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中日关系史研究(笔谈四)
围绕清代后期中日关系的研究虽然已经取得了很多成果,但对其中一些问题的研究并不充分,如1904-1905年的日俄战争期间中日两国交涉的研究还有待深入。 日俄战争爆发后,清政府无力阻止这场发生在中国领土上的战争,只好屈辱地宣布“局外中立”,希望以此避免更多的权益丧失。战争期间,中日两国的外交交涉十分频繁。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围绕中国的中立权而进行的,而关于海上中立权即发生在中国中立港口的中立权的相关交涉是其重要部分。 在日俄海战中,日本占据优势:战争前期封锁并攻占了旅顺港,使俄国丧失了重要的海军基地;战争后期击败从欧洲赶来的俄国波罗的海舰队,确立了胜利的局面。战败的俄国军舰有一些就近逃入中国港口,对这些进入中国港口的俄国船只如何处理,是中日两国交涉的主要问题。在交涉过程中,双方基于何种立场、采取怎样的态度、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导致了何种结果等一系列问题在以往的研究中并没有得到重视。本文选取有关的四个交涉案例,希望通过对相关史料的解读及分析交涉过程,回答上面的问题。 1.“满洲”号的交涉 中日两国围绕俄国船只的交涉首先是从俄国军舰“满洲”号开始的。日俄战争爆发前,“满洲”号停泊在上海港。1904年2月10日,日俄两国宣战。该船随即在港口开始装载煤炭和弹药,并将船身漆成战时的灰色。日本驻上海总领事小田切获悉情况后于2月11、13日分别致电上海道台袁树勋和两江总督魏光焘,提出该俄船“形迹可疑”、“与公法不符”,认为“贵国理应不准在此地采办军装”、“责在贵国”,要求中国予以查禁[1](1054号文书)。小田切还将情况向日本外务大臣小村寿太郎和日本驻华公使内田康哉作了汇报。 清政府在对外宣布“局外中立”后,颁布了《中立条规》,其中对交战国船只进入中立港口后的处置有详细的规定。对于日本提出的“满洲”号问题,上海道台袁树勋迅速做出回复,表示此前已经“函致税务司,严申禁令,勿使煤米等项出口,以免异议在案”,同意与俄国领事交涉,“设法嘱该兵轮将所装军火悉数起存之后,限令速离浦东码头,开出中国辖境之外”[1](1054号文书)。外务部收到两江总督的报告后于2月17日照会俄国公使雷萨尔,要求俄船离开港口。同时袁树勋亦照会俄国驻上海领事,要求俄船在24小时内离沪。俄国公使态度强硬,拒绝中方提议。清政府担心若按《中立条规》规定对俄船采取措施会得罪俄国,不得不同意俄船继续停在中国领海。外务部还指示袁撤回24小时离沪的命令。 日本在进行外交交涉的同时,决定派遣军舰赴上海监视俄舰“满洲号”。2月20日,日海军三艘军舰抵沪。21日晚,内田会见庆亲王,提出按中立规定俄国军舰或离开上海,或拆下武器和机器,置于中国政府控制之下。内田警告说:“中国政府的做法将带来麻烦。日本对由此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1](1073号文书) 中国迫于无奈,只好再与俄国交涉,力争将该船置于中国控制之下。俄以“该舰在沪系俄领之用,不与战争相涉”为由再次拒绝中国要求。此时,英法亦表示与中方类似的意见,希望俄同意该船解除武装。最终俄国公使不得不改变原来立场,同意将船交给中国管理。袁树勋与海关税务司协商后,决定将俄舰炮身后膛拆卸,收取其他武器,存放于海关仓库。同时俄舰上士兵大部分登陆,租住在公共租界,留少量人看船。 俄舰问题解决后,袁树勋与小田切交涉日军舰离开上海一事。日本坚持要俄舰拆卸完武器后才能离开,小田切和日舰舰长亲自检验了从俄舰上拆下的武器后,才同意从上海撤出。 “满洲”号问题的解决基本上是通过外交途径实现的。中国在处理过程中虽然坚持中立立场,但是由于实力的关系,使得《中立条规》中有关中国中立权的规定未能得到有力执行;日本在此次交涉中态度强硬,且以武力相威胁,不过最终该事件还是以和平方式解决。 2.“列西特罗涅”号事件 8月10日,日俄两国舰队在旅顺口外发生战斗,俄舰队溃败。当晚,俄鱼雷舰“列西特罗涅”号逃入离旅顺最近的烟台港。次日晨,日本驻烟台领事水野将俄舰入烟台的情况向东京作了汇报。同时,水野向烟台道台何彦升发出照会,要求中方采取措施,迫使俄船在24小时内离开烟台港[1](1273号文书)。这时,代统北洋舰队的广东南澳镇总兵萨镇冰正驻守于烟台。俄船入港后,萨立即派士兵前往询问。俄国舰长表示该军舰不会再升挂俄国国旗、参与战争,同意交由中方处理。萨将这一情况通报给水野,并询问日本政府对此事的处理意见。 11日晚8时,日军两艘驱逐舰“朝潮”、“霞”号受日本海军司令的派遣抵达烟台,日舰舰长随即上岸与水野协商行动计划。12日凌晨,日舰“朝潮”号十余名士兵登上俄舰进行交涉,要求俄舰投降,双方发生冲突。凌晨三点半左右,俄舰士兵自行炸毁了前部弹药库,船身的一部分倾斜于水中,随后被日舰擒获,俄国舰长与士兵跳海逃生。日军舰将俄船拖离港口时,萨镇冰曾试图阻止,但日舰对中国的停船要求置之不理[1](1279号文书)。 日本军舰在中国中立港口以武力掳走俄国船只的野蛮行为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和中立权,不仅违反了国际法,也违背了其尊重中国中立权的承诺。从事件一开始,日本就已经决定置中国中立权于不顾而采取武力措施。日本外务大臣小村在11日上午11时发给水野的电报中明确告知“日本的政策是,对于从旅顺逃出的俄国军舰将事先照会各国领事,然后迅速对其发起攻击。该命令已经下达给舰队指挥官”[1](1276号文书)。而且,小村还指示水野推延对中方的回复,对中方采取隐瞒的态度。11日下午4时,萨镇冰曾经向水野通报了拆卸俄船航行设备和武器的安排情况。也就是说,日方在明知该船已被中方控制、不可能再参与战争的情况下仍然采取武力行动,完全无视中国中立港口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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