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中日关系史研究(笔谈三)(2)
因信牌而引起的中日长崎贸易紧张局面在日方的强硬态度执行下不容乐观。在中日官方隔海进行各自思考和行动的同时,那些赴日进行贸易的中国商人们也进行着他们自己的行动。那些因为没有得到信牌和部分因信牌被没收而无法进行长崎贸易的中国商船大多并不甘心原货返还,他们停泊在长门、小仓海面一带,伺机进行当时被日本称为“拔荷”的走私贸易,而当日方前来要求他们离开时,他们则谎称是遭难漂流船只。“享保二丁酉年(1717年)春,唐船十五艘到丰前蓝岛。四月朔,每船投简册,命之曰……尔辈相约须早归去。勿迟滞。”中国船回复:“因风不顺,飘来至此。俟风信稍好,即便驾回。”其中也有人直接表示出对信牌贸易的不满:“吾船自南京而来,船主万贵,特到长崎。因无信牌,无番回唐,洋中遇风到此。细思开海以来,裕国通商,从未有制牌之理。今立此法,以致生理断绝。”[5](P712-713) 至1717年10月,中国国内的信牌案已经结束。此后,中国商人继续携带信牌前往长崎贸易,康熙帝的“理解”态度对长崎贸易的再次活跃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清朝官方对信牌贸易方式的“容忍”反而使得日本加大了打击沿海无信牌中国商船的力度,终于于1718年引发了李华夫事件。在中国驻长崎唐馆内的船主黄哲卿等人的保证下,被日本指为从事“拔荷贸易”的李华夫等四十三人惶恐中保住性命得以回国,其他商船主也惊吓不小。日方严厉宣布“苟有犯我禁条,必处死勿贷”[5](P765)。此事件后,日本打击“违例”中国商船的行动扩大化,甚至连一些并不一定是走私的漂流船只也遭到日本的武力驱逐。1726年,日本在阿武郡须佐浦用火枪攻击了一艘他们自认为是走私的中国商船,尽管这艘商船已经提交了贸易信牌,但日方毫无理由地认为信牌是伪造的。中国商船在稍作反击的情况下,被迫自行放火烧沉于须佐浦,演绎了一场中日贸易史上的大悲剧[6]。对于日本的这些过分行为,并不见清王朝的任何反应。至此事件之后,中国商船在日本沿海徘徊的现象逐渐消失,中日之间的贸易此后也一直维持着信牌贸易的方式。 3 1715年日本颁布的正德新例、实行的信牌贸易,引发了中日之间的紧张关系,这个属于贸易领域内的政策调整始终夹杂着政治影响。一方面,中国的商人为实现自己的贸易利益,故意将信牌贸易上升到政治的高度,这引起了事实上已成为“华夷秩序”之主的清朝的关注,毕竟谁是“正朔”在当时的朝贡贸易世界中是非常重要的。地方督抚第一反应是信牌贸易“有乖大体”并没收信牌,认为商船应“仍旧照例贸易”,官方的这种态度无疑也是造成中国商船徘徊日本沿海、不服信牌贸易的原因之一。但是康熙帝则淡化其中的政治色彩,认为不过是“记号”而已。经过大约三年的国内讨论,清廷“默然”接受了日本的正德新例。尽管中方获得了来自日本方面的金银铜等贵金属,但其在中日贸易中的地位却日趋下降,这也表现在日本对清商船主的态度上。经过正德新例的折冲之后,日本更“无所顾忌”,日本学者木部和昭就认为,日本对唐船的炮火驱逐行为是不可能发生在朝鲜难船上的,因为日本惧怕朝鲜官方的压力[7]。 与康熙帝消弭其中的政治色彩不同的是,日本的决策者则是利用政治色彩来推行正德新例、限制与中国的贸易,以示“怀柔”之意[8]。“(唐人)近来且登陆取水伐木,夺取渔船所网鱼虾及幼女所拾海藻等。居民如加制止,则执武器抗拒。警备船如靠近,即发大炮威胁。”“唐人所以如此,盖由于贞享元禄以来务柔远人,告诫我国人勿与外国人为敌。奉行所之部下或受唐人凌辱,如拔刀鞘有伤害,即被斥退,遂形成外国人为所欲为之流弊,一至于此也。”新井白石认为,中国人在贸易中的这些行为特别是“走私贸易”影响了日本的国体:“余阅此后曰:‘我国优于万国,自古号称尚武。今受辱于此等船商,国体故所不容。因起于奉行所颁布唐人文书及颁给西部、中部大名之指令……明令:外国人出没近海,及登陆或离岸者,焚其船,斩其人。我国船有靠近外国者,即行逮捕。’”[4](P172-173)因此应该“规定用于长崎海舶互市金银之岁额,计算外国船载来货物之多少,规定其船数及载来货物数,对载来货物悉皆购买。如此自无昔日因走私而丧我宝物之事,亦无外国人侮我国法之事,我国国威将扬于万里之外,我国财物亦将万事富足也”[4](P175)。 出于对日本金银尤其是铜的需要,康熙理性地接受了信牌贸易的新方式。1716年礼部在给朝鲜的咨文中附有康熙的谕旨:“朝鲜国差往日本国使人回来时,内中有明白晓事者,拣选一人,于进年贡同来,朕问地方情形。着该部行文朝鲜国。”[9]显然,正德新例再次引起清廷对日本的情报收集活动,康熙的态度多少也受朝鲜方面所提供情报的影响。在综合判断基础之上,尽管在新的贸易格局中日方明显占有强势,康熙仍维持着长崎一港的中日贸易关系。但是赴日商人却逐渐意识到他们商业利益的获得似乎更多地要依靠日本,这又埋下了雍正年间中日信牌贸易违例事件发生的种子。 原文参考文献: [1] 长崎县立图书馆古贺文库藏.信牌方記録[A].[日]大庭修.享保時代の日中関係資料一[Z].大阪:関西大学出版部,1986. [2] [日]大庭修.江户时代日中秘话[M].徐世弘译.北京:中华书局,1997. [3] 康熙起居注[Z].北京:中华书局,1984. [4] 新井白石.折柴焚记[M].周一良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5] 海上交通編·門司港編[A].門司郷土叢書:第五卷[Z].东京:国書刊行会,1981. [6] [日]吉積久年.须佐の唐人墓--唐船打攘事件始末[A].山口县地方史研究[C].第58号.山口:大村印刷株式会社,1997. [7] [日]木部和昭.環日本海と漂流民--長门国にぉけゐ朝鲜船·唐船の漂流を中心に--[A].長谷川成一,千田嘉博编.日本海域歴史大系第四卷:近世篇1[Z].东京:清文堂,2005. [8] 冯佐哲,王晓秋.从《吾妻镜补》谈到清代中日贸易[J].文史(第15辑).北京:中华书局,1982. [9] [韩]金指南,金庆门.通文馆志:卷9:纪年:肃宗大王四十二年[M].汉城:珍书刊行会,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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