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史学与社会 如前文所述,社会通常是被设定为横向的、共时性的关系的,社会学也被设定为具有同样特点的学问。史学既以纵向的、历时性的历史过程为研究对象,而其自身则具有纵向的、历时性的特点。须知,任何具体的史学著作都始终处于史学史的长河之中,不理解史学史,几乎难以理解任何时期的具体史学著作。因此史学就如同作为过程的历史一样,与横向的、共时性的社会具有了性质和特点上的差异。 不过问题仍旧还有另一面。 其一,史学所研究的直接是历史。如前所述,历史本身就是社会发展、流变之过程或社会的连续性,而且严格地说瞬时的社会交往都具有历时的性质,因此也可以说史学的研究对象间接的也就是社会。从研究对象的角度看,无对于过去社会的了解,即无以了解史学。只有对于以往社会流变的通识,史书才可能具有通史精神。这是史学与社会的同一性与相通性的内在根据之一。 其二,史家作为史书的记注者或撰述者,都必然是一个具体时代、具体社会中的一员,因此他不可能超越时空地了解、评判既往的历史过程,而必然有其自己的时代的立足点。这个立足点又非可以凭空存在,它只能也必能存在于当时的社会之中。从史学研究者的主观角度来看,不知当代社会即难以知古。尽管以今拟古可以犯古史现代化的错误,不过如果能够自觉地区分古今,那么以当今社会史学发展所提供的思维方法来研究既往的历史,恰恰可以使自己的史学著作具有时代的精神,即新社会的精神。甚至可以说,不具有时代精神的史学著作在史学史上是不可能占有一席之地的。史学与当代社会竟然有如此密切的关系,这是史学与社会的同一性与相通性的内在根据之二。 其三,史学家的史学活动本身就是社会活动的一种,而且这种活动本身对于社会也会有其影响或作用。为什么?其原因即在于史家研究与书写的基本使命是“述往事,思来者”。史家从历史的追述与思考中,力求察出历史的趋势,从而供当下社会借鉴。当然,史家的这种努力可以产生两种不同的社会后果:如果研究的成果是成功的,那么就是对于史学正确的应用,就会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如果研究的成果是失败的,那么就是对于史学错误的滥用,就会产生消极的社会后果。历史上的实例不胜枚举,恕不赘述。这是史学与社会的同一性与相通性的内在根据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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