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年关于日军侵华罪行和遗留问题研究综述(下)
十三、关于中国的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 这方面的著作,1987年台北“国史馆”曾出版迟景德的《中国对日抗战损失调查史述》,大陆则很少这方面的专门著作,只有袁成毅的《浙江抗战损失初步研究》(196)。袁成毅对抗战期间浙江省境内战事情形、各县沦陷经过及程度、日本侵华当局在浙江省的军事殖民统治与经济掠夺以及浙江省战时金融、工业、交通、农业、文化、教育、医疗及人口等方面的损失进行了系统的、具体的考察与研究。 1991年11月中国发表的《中国人权状况》指出:在1937年开始的日本帝国主义的全面侵华战争中,2100余万人被打死打伤,1000余万人被残害致死(197)。1995年,江泽民在莫斯科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向全世界宣布中国在抗日战争期间共伤亡3500多万人。在这同时,很多学者也对日本侵华时期中国的人口损失进行了研究,例如有的学者经过深入的研究,认为抗日战争时期中国直接死于战争的最低限数为2062万人,受伤人口约为1420万人,累计所得伤亡人口达3480万人,与以上所说的3500万基本一致。不过,这只是中国在抗日战争期间伤亡人口的最低限数。实际上日本侵华战争直接造成的中国受伤人口的最低限数应该与直接死亡人口基本持平,即约为2070万人,伤亡合计达4100万人以上。若再加上战争期间失踪被俘者的最低限数535万,则战争直接给中国造成的人口损失合计超过4500万人(198)。 有的学者还具体考察了某些地区的人口损失,例如岳谦厚、郝正春的《抗战时期武乡县人口损失》一文,考察了武乡县人口的损失,认为不止2万多人(199)。 十四、关于日军暴行产生的原因 迄今为止还没有这方面的专著,但很多学者对此进行了分析,如齐福霖在1998年9月于长春召开的第五届近百年中日关系史国际研讨会上指出,日军暴行是自上而下的、有组织有指挥的大规模犯罪,是自觉地践踏国际公法的犯罪。日军暴行发生的原因是:战前日本是封建性很浓的军国主义国家,宣扬武士道精神,进行军国主义教育,歧视妇女,以及日本民族的优越感与蔑视中国人等,这些因素造成了日军暴行的残酷性与野蛮性(200)。在2000年9月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和美国的日本侵华研究学会在京联合召开“抗日战争与中日关系学术研讨会”上,很多学者也讨论了这个问题,例如郭成周从日本历史的角度作了剖析,指出日本历来宣扬天皇是世界的主宰,灌输皇室观和对天皇的绝对服从。只要服从天皇的命令,无论对错,都不犯罪,且死后会升天,自己及后人会受朝拜,子孙将成为神社会员,享有特权。正因如此,他们对死亡有着偏执的狂热和无畏。章伯锋认为对于日本军人集团的残酷,不能仅从战场报复心理解释,没有长期的思想熏陶,不可能如此残暴。日本在近代化过程中,主流意识已经军国化,国民从小就受军国主义熏陶,并且是军国主义的受益者。日本近代一直对外侵略,谋取利益,尤其以中国为对象。每一场战争都使他们尝到甜头,所以绝对支持天皇,狂热地支持战争,并视其为圣战(201)。 十五、关于战争遗留问题 有的学者认为:“战争遗留问题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因战争造成而至今尚未解决的加害事实、受害索赔、领土争端等实际问题;一是战后至今也未得到解决的关于战争性质、战争责任的认识问题。”(202)荣维木认为,由中日战争而产生的至今尚未得到解决的一切问题,都属于战争遗留问题的范畴,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对战争性质的评判;第二是战争责任的清算。中国人民战争受害事实的认证和对加害者的清算,也是战争遗留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慰安妇”受害问题、强制劳工受害问题、细菌战受害问题等,成为人们关注的个人战争受害问题的焦点。另外,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是钓鱼列岛的主权归属,作为国家之间的战争遗留问题,至今也未得到解决(203)。下面,主要介绍一下关于战争赔偿、钓鱼岛归属、遗留化学武器等问题。 关于战争赔偿方面的著作,1995年以前没有出版过,近10年来出版了不少,如李正堂的《为什么日本不认账:日本国战争赔偿备忘录》、《中国人关注的话题:战争索赔》(204),袁成毅的《中日间的战争赔偿问题:1874-1978》(205),李正堂的、张一波等主编的《状告日本国: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纪实》(206),郑旺盛的《中国民间索赔第一案》(207)等。还有张民军的博士论文《日本战争赔偿研究》,译著[日]内田雅敏的《战后补偿的思考》(208)。上述袁成毅的《中日间的战争赔偿问题:1874-1978》,论述了近代以来中日间历次战争的赔款问题,并重点论述了二次大战后在日本赔偿问题上的纷争以及中国放弃对日索赔的过程。作者在结语中写道:近代以来中日两国在战争赔偿问题上,日本是竭尽所能恣意勒索,中国人不念旧恶,以德报怨,换来的却是以怨报德,这不能不说是值得深思的历史教训。他的《日本对亚洲国家战争赔偿立场之比较--以国家间的赔偿为中心》(209)一文,对战后日本对亚洲各受害国战争赔偿情况进行了比较,认为日本对不同国家赔偿有不同立场,其中对中国的立场是设法逃脱赔偿的责任。朱玉湘的《论日本对中国的战争赔偿问题》(210),则全面分析了日本侵华战争的赔偿问题及其对华援助的关系,澄清了在这方面的糊涂认识。 对于日本的战争赔偿中国虽然放弃了,但民间索赔并没有禁止。有的论文分析了民间索赔的有关问题,如王选的《从细菌战诉讼看历史问题》以细菌战诉讼为例,从它的发起、经过、现状和前途等多个方面,分析和讨论了中日之间的历史遗留问题,并对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管建强的《中国战争受害者劳工对日索赔的回顾与展望》,对中国民间向日本索赔的历史背景、劳工诉讼的展开与法律障碍的突破以及劳工诉讼案阶段性胜诉可能产生的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和展望。范展在《花冈和解与民间对日索赔之前景》一文中,提出“花冈和解”方式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与维护现实中日关系之间找到了一个不失为有效的契合点。他认为此类和解方式为发挥政府在民间索赔中的作用,提供了某种暗示和实践效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预示着民间对日索赔的前景(211)。 关于钓鱼岛问题的著作,有张平的《钓鱼岛风云》(212),鞠德源的《日本国窃土源流:钓鱼列屿主权辨》(上下册)(213)等,译著有[日]井上清的《钓鱼岛:历史与主权》(214)。鞠德源的《日本国窃土源流:钓鱼列屿主权辨》,是研究钓鱼岛问题由来的重要著作。该书使用的史料远远超过了过去研究者所运用的范围,包括中国历史典籍,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原始档案,日本、美国、英国和法国的文献档案。从丰富的史料出发,作者详实叙述了中日间关于钓鱼列岛争端的由来和日本阴谋窃取该列岛的过程,以确凿的证据证明:自古以来钓鱼岛的领土主权就属于中国。吴天颖的《日本觊觎、强占我钓鱼列屿的历史考析--再质奥原敏雄教授》(215),从日本方面的文献史料论证了钓鱼列岛的主权归属问题,并对日本觊觎、图谋、霸占钓鱼列岛的历史过程做了全面考察。米庆余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归属考--从明代陈侃《使琉球录》谈起》(216),通过对1534年中国明代册封使陈侃上呈的《使琉球录》的研究,论证了钓鱼列岛的主权归属。引人注意的是其中引用了1970年在日本出版的由曾任日本外务省官员的鹿岛守之助撰写的《日本外交史》第4章“琉球诸岛归属问题”,内中所列琉球诸岛图并无所谓的“尖阁列岛”,从而有力论证了钓鱼列岛为中国固有领土。 关于日军遗留的毒气弹和化学毒剂问题,专著有步平的《阳光下的罪恶--侵华日军毒气战实录》(217),该书指出埋藏在中国的日遗毒弹和日军在投降时为了掩盖罪行而埋入中国土地和投入中国江河的化学武器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锈蚀的严重,随时都有可能造成致命的危害,解决日遗毒弹问题已刻不容缓(218)。他在论文《日本在中国的化学战及战后遗弃化学武器问题》(219)中,也分析了日本的遗弃化学武器问题,指出截至1996年底,已在中国11个省的36个市、县发现了化学弹和化学毒剂,还有一些未被发现(220)。有的学者还具体研究考察了吉林通化、黑龙江黑河地区日军遗留的毒气弹的情况(221)。 还有的著作论述了日本遗孤问题,如关亚新、张志坤的《日本遗孤调查研究》(222)等。这本书是作者用两年时间,对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的日本遗孤进行了大范围调查,查阅了3800名日本遗孤的档案材料,走遍了200多名留华未归的日本孤儿和尚健在的养父母之后,对日本遗孤问题产生的背景、领养经过、回日本寻亲过程进行的研究与分析。 十六、关于日军罪行研究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解决的建议 近10年关于日军罪行的研究虽然取得很大的进展,但仍然存在明显的不足:首先,是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尚嫌不够,需要大大拓展和深入。例如南京大屠杀是近10年取得重大进展的领域之一,但张连红、许书宏在评述中指出,也存在深度和广度不够的问题。在广度方面,研究偏重于侵华日军在南京大屠杀中的暴行即偏重于对加害者的研究,缺少对南京国际安全区中西方人士即保护者的研究,特别是缺少对南京大屠杀时期南京难民即受害者的研究。在深度方面,事实层面的研究远远多于理论层面的研究,宏观研究多于微观研究(223)。在细菌战方面,对于日军“731”部队研究得比较多,对其华北甲1855部队也开始有了研究,但对其广州的8604部队,由于史料的缺乏研究得还很不够。在其他方面的研究中,也存在类似的问题,需要加以注意。 其次,是对日军的罪行及其造成的严重后果还缺乏全面、准确的调查统计,在很多问题上还拿不出准确的调查统计材料和证据,从而给一些日本人否认这些罪行留下了空子。在这方面,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和各地的党史研究室已经开始做这项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从事这方面研究的学者,也都应该花大气力,下大工夫,尽快地把日军的罪行事实研究清楚。一方面,应该努力搜集国内外的文字材料,例如细菌战、毒气战方面的资料,现在大部分都存在美国,日本也有不少,应该抓紧搜集、翻译和出版;另一方面,应该努力加强实地调查。近10年很多方面研究的进展,主要是靠实地调查取得的,在这方面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去做。只有拿出别人无法反驳的准确的调查统计和有力的证据,才能得到国际史学界的承认,在与日本的交涉和诉讼中也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其三,对于日本某些人否认日军罪行的言论往往就事论事,很容易陷于被动,应该从历史和理论上进行全面、系统、深入地批判和揭露。例如有的学者指出,关于日本军国主义史,至今还只有一些论文,尚无专著出版。对于日本右翼翻案言论的批判,我们的研究也针对性不够,理论性不强,习惯于政治大批判,不注意摆事实,讲道理,影响了批判的效果(224)。这种情况,应该尽快地加以改变。 注释: ①成都出版社1995年版。 ②河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③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 ④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⑤经济日报出版社1998年版。 ⑥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⑦⑩解放军出版社2000年版、2005年版。 ⑧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⑨昆仑出版社2003年版。 (11)均由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年出版。 (12)山西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 (13)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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