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关于传统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的关系问题。传统手工业,特别是棉纺织业、丝织业、井盐业、榨油业、陶瓷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不仅继续存在,而且有所发展,成为民族资本主义工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还为机器工业的产生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工人、技术和市场条件,有的更逐渐转化为机器工业。(17)传统商业在鸦片战争后就陆续具有资本主义的性质。其经营的商品逐渐以资本主义生产为主要基础;其市场流通范围逐步扩大;其取得的利润已成为资本主义平均利润的一部分;其生产关系已具有明显的资本主义雇佣性质;其经营方式逐渐采用经销、代销、包销、拍卖、批发、信用结算等新方式。(18)农业经济虽然仍以传统农业为主体,但是新型的资本主义农业也在缓慢发展。如经营地主、富农、农垦公司在逐渐增加;耕种、灌溉、化肥、种籽等方面的新式技术和设备在逐渐推广;通商口岸附近和铁路沿线地区的农产商品化程度在不断提高;农业人均产出亦非一直处于下降状态,而是有升有降,且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农业总产值中的资本主义农业所占的比重也在逐渐提高,1936年时达到10%的最高水平。(19) 第三,关于国内市场问题。新的进展,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对农产品商品化发展状况的考察,论证了近代的农产品商品化呈现为加速度发展的状态,农产品的市场不断扩大。二是对国内贸易总值和市场规模的考察,对某些阶段和某些年份的国内贸易总值进行了估算,特别是吴承明估算出了1870、1890、1908、1920、1936年5个基期的市场商品总值和期间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0.4、l1.7、23.0、66.1、120.2亿两(规元);l.20%、1.14%、6.28%、2.89%。(20)三是对各种类别市场的研究。如关于华北、四川、江苏、广西等农村市场的研究,探讨了市场的区域等级结构、商品流通渠道和交易规模,以及地方特点等。关于上海、天津、武汉、重庆等城市市场的研究,探讨了市场的发育过程、交易方式、功能作用和特点等。关于生产要素市场的研究,张仲礼等认为,在近代上海,生产资料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已完全形成,技术市场、信息市场也开始出现;王玉茹则认为,到40年代,生产要素市场在经济发达地区初步形成,但仍发育得很不完善;赵津探讨了全国主要房地产市场的经营方式及其与金融业和政府的关系。四是关于市场价格体系的研究,所涉及的内容包括:民国时期的价格变动及其规律;城市房地产价格变动规律及其对城市土地利用、城市“建筑革命”等方面的调节和促进作用;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并不存在,以及借贷利率下降、工农业工资差距扩大、土地价格上涨对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五是张东刚的关于市场需求的研究,认为近代中国总需求呈不断上升的总体趋势,其基本特征是低水平波动上升,增长幅度较小,结构变动也不尽合理,但也对经济的发展和结构变化产生了相应的促进作用。(21) 第四,关于洋务企业问题。有关论者人都认为官督商办民用企业具有资本上义性质,但属何种资本上义则见解不一。刘大年、黄逸峰、姜铎、汪熙、张国辉、黄如桐、樊百川等都坚持官僚资本的观点。丁日初、沈祖炜、李时岳、胡滨、张耀美等认为属于民族资本,或称国家资本。其理由是:这些企业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经营管理上虽然有封建性,但没有买办性和垄断性,与国民党政府的官僚资本不可相提并论。(22)汪敬虞、夏东元等则提出了早期官僚资本(雏形)与早期民族资本(胚胎)共存论,认为两者同时产生,彼此渗透,互相转化,分途发展。(23) 第五,关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水平问题。新的研究不赞同以往那种政治日趋黑暗导致经济日益衰败的观点。不少学者通过大量的计量研究,认为近代中国经济的发展虽然是艰难曲折的,但总的来说是逐步增长的,而且指出一次大战结束至抗战爆发时期,中国的经济仍有程度不同的增长,并提出了近代中国经济增长周期的理论。(24) 第六,关于资产阶级的问题。新的研究认为:洋务运动时期不存在官僚资产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分野,丁日初则认为不存在官僚资产阶级和买办资产阶级,明确提出了“一个阶级论”;买办不仅可以向民族资产阶级转化,而且是其中的一部分;把民族资产阶级分为上、中、下三个层次,并以此认定其政治态度,与历史事实不符,这是把政治态度和经济地位机械联系的结果。(25) 就新辟领域的研究而言,讨论较多的有下述几个问题: 第一,关于历届政府的经济法规和政策问题。对晚清政府所制定的工商法规和振兴实业措施,朱英作了比较全面的研究,通过分析经济政策的制定过程、具体内容和实施状况,在指出其弊端和缺陷之外,亦肯定其对中国资本主义经济法制建设的先导作用,对维护资产阶级利益和促进资本主义发展的积极作用。虞和平认为,就其制订过程、科学性和可行性而言,与资产阶级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尚有较大的差距,但对资本主义经济伦理的产生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对民国北京政府所制定的经济法规和政策,虞和平的有关研究还认为,它初步形成了资本主义经济法制体系;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较多地体现了资产阶级的利益;较大地改善了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秩序,在近代中国经济法制建设进程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但是在实际的执行上,未能充分发挥其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对南京国民政府所制定的经济法规和政策,近年来有较多的研究。除了对其法规体系和基本政策进行比较全面的陈述和一分为二的评价之外,着重研究了一些重要的专项政策措施,如法币政策、关税自主政策、抗日战争时期的经济统制政策等,认为它既有掠夺性和妥协性的一面,又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26) 第二,关于商会问题。徐鼎新、马敏、朱英、胡光明、虞和平等的有关研究,讨论了商会的产生发展过程、社会属性、组织结构、功能作用、与政府的互动关系、外交活动、中外比较等问题。其中讨论较多的问题有:对其性质,朱英认为清末商会具有“官督商办”的性质和特点;虞和平认为它是一种商办的法人社团。对其组织构成中的与行会的关系,马敏、朱英认为商会与行会是截然相异的;虞和平认为,两者在协调成员关系和官商关系、经济管理、利益自维等功能上,具有相同和互相依赖的关系,两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对其促进早期现代化的作用,朱英、马敏、徐鼎新比较全面地论述了它的经济促进作用;虞和平还从改善资本主义经济秩序、有助于资产阶级的政治参与和民族独立运动,以及商人外交的产生和发展等角度,考察了商会的这一作用。对其与资产阶级成长的关系,朱英从商会的组织状况和政治活动角度,提出商会的诞生是资产阶级初步形成的重要标志;虞和平则认为,清末各地商会的诞生使资产阶级进入从自在状态向自为状态转化的过渡阶段,民国初年全国商会联合会的成立,则使之进入基本自为的阶段。对其与政府的关系,虞阳平认为,在1904―1930年间,呈现为依法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向着超法的控制与反控制关系转变的趋势;朱英认为在清末民初时期主要是良性互动的关系。(27) 第三,关于经济现(近)代化问题。有关研究主要探讨经济现代化的促进因素、阻碍因素、总体状况、中外比较等问题。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1979年以来,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也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缺陷和薄弱之处。 第一,关于运用新方法、开拓新课题与坚持马克思本义为指导相结合的问题。如前所述,引进国外学术研究的理论和方法,对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的繁荣发展和走向世界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实际研究工作中,在某一理论、某一方法引进的初期,往往尚未很好理解消化就匆匆采用,不能很好地与相应的题材和史实相结合,曾出现过一些令人遗憾的缺陷。如生搬硬套某一理论模式或框架的现象;简单搬用某些新词汇和术语的现象;理论方法与研究内容缺乏必然的内在联系的现象;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脱节,以论取材,以偏概全的现象。这些现象使有些研究成果除了在表现形式和表述用语上求新之外,并无多少实质性的新意提出,即使有些新意亦难以令人信服;或者不能使新理论方法的运用发挥特有的效用,虽然用上了新的框架和名称,也进入了新的研究领域,但是不能形成新的研究体系和特色,只是停留在某种历史现象陈述的水平上,从而失去采用新理论方法的意义。进入90年代以后,这种现象虽然逐渐减少,但是仍然有所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