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友陈支平教授曾在不少场合感叹:中国作为一个有几千年历史的以农立国的国家,以至于今,“历史学界居然越来越少有学者对地主--农民这一最基本的问题有兴趣!”《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的出版,“真是喜出望外”。 这本小书里说的是拟解租佃关系的核心--“地租剥削率”的问题。 说起租佃关系,不免要连带引出许许多多的相关问题,使人目眩,我们不妨从一个简单的角度入手。 农民起义和农民斗争,过去有一段时间曾经是史学界的热门话题,可惜的是,农民大起义很少触及地租问题,“文革”时期有一本小册子《罪恶累累的孔府》,却与众不同,谈到了农民的抗租斗争: 一七五八年(清乾隆二十三年),滕县佃户四十余人,代表各村佃户,开会决议“共同一局,抢劫官场”,把被孔府霸占的劳动果实,全部收回,绝不留下一颗一粒。七月,秋谷成熟,孔府派来了爪牙进屯分谷。没料到,各村一致行动,将谷子全部运回自家场内。爪牙们气急败坏、声嘶力竭地阻挡。佃户们摆好阵势,围住他们,有力地警告说:“绝不分给一柴一粒!” 由于这场大规模的有组织斗争的胜利,佃户们认识了自己的力量,此后这里的抗租斗争更是不断发生。一七七七年,二十年前领导过抗租的老将陈荣,又串联二十多户佃户,在一个夜晚把地里的麦子,全部收回农民家里;他们把反对孔府的斗争传统,亲手传给了新的一代。…… 文章中的几个小标题分别叫作“组织起来,抗租抗差”,“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集体齐退佃,饿死寄生虫”(山东大学历史系、曲阜师范学院历史系调查组编写,《学点历史》丛书,人民出版社一九七四年)。这样的文字在今日已不多见,语句也十分典型。但问题也出来了,农民的斗争,既然是这样成功,他的成效表现在哪里?显然,农民的反抗和反抗的结果,在这里被割裂了。 如果说反抗的结果,我想,首先就表现在地租率的下降上。 在近二十年的时间里,有不少前辈学者利用各地发现的地主家的收租簿,做了地租“实收率”的研究。他们发现,清代以来,地主实收地租,差不多一直是在下降,总括起来,大约下降了二十多个百分点(其中也包括山东孔府,它在十八世纪下降了一半)。同时,契约上的规定租额也有相应的下调而不是上升(详见第二章)。这当然是一个重要的发现! 在租佃关系研究中,有几个问题,比如地主到底占有多少土地,地租量究竟有多少等,都是研究的重点。有的已获得了一些进展,有的则成为了“老大难”,其中最难解的就是这个地租率问题了(详见第一章)。 过去许多学者都曾试图解开这一问题。他们找到了许多地租契约,以了解地租率是如何规定的。可是却忽略了,所谓“规定”并不等于它的“实施”,所以,千件万件地读下来,在那些几乎千篇一律的契约面前,地租率的研究仍然无法突破。 关注到地租“实收率”,是改变研究状况的一个关键。但可惜的是,地租实收率的研究却没有与租佃关系联系起来,而是把它归结为粮食亩产量的下降。这在一时间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并在学术界引起了好一场争论。如果清代农业生产能力有着如此的下降(百分之二十至三十),那又如何解释清代中国人口巨大增加?清代粮食亩产量即使有所下降,幅度也不会很大,或者是升是降尚在两可之间。这就发生了一个问题,一个略有升降(产量),一个是超过二十个百分点的下滑(地租),这两条曲线怎么能“合”得起来(详见第三章)? 如果我们承认,地租量的下降与农业生产能力的升降没有什么关联,只是由于地主、佃户两者之间的关系,那么,农民是怎样使地租量下降的?本书用了很大的篇幅来回答这一问题(详见第四章)。 不过,如果了解到:过去农民给地主交租的“实收率”只有七八成,地主(特别是清代的那些小地主、土地主)也不能随意“增租夺佃”,至于“打官司”呢,往往也讨不了好去,……面对这些新的素材,对旧社会的租佃关系如何理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