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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魂的社会基础《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解读(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王明前 参加讨论

    (一)民众是叫魂恐慌泛起和蔓延的社会基础
    1、叫魂事件的初发
    《叫魂》一书征引的叫魂案件,是从1768年3月德清石匠案开始的。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德清吴石匠案和自此开始的几个案子基本上也都应该看作是民众自发挑起来的。在这些案子里,包括挑衅者和受害者,他们共同组成的这个不小的社会群体,一起构成了叫魂妖术泛滥的社会基础。下面仅举该书第一章列举的事例,来说明叫魂案的“自发性”。
    ①德清石匠案,是沈农夫找吴石匠把仇人的姓名粘贴石桩打入河底引起的。
    ②乞丐计兆美慑服于围观群众的恐吓,编造自己耍弄“叫魂”妖术的故事。
    ③采药人穆方周为邀功请赏诱使郭石匠将一纸包植桩入河;郭石匠怕事方才告官。
    ④萧山巨成、净心二和尚是遭村民围攻后被带到县衙的。
    ⑤乞丐丘永年等三人在苏州陆墓闹市被围攻,被指控剪辫,当地捕役才抓捕了他们。
    ⑥在苏州胥口镇,渔夫张子法威胁浙江来的净庄和尚等是叫魂犯,因此他们才被“市场上的人群”“团团围住”,并被扭送县呈衙门。
    ⑦6月21日在汉阳,抓住一个“可疑的‘妖人’,将他殴打至死”并焚烧了尸体的,是“一大群在街头观剧的人”。
    从以上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叫魂”妖术在民间的影响由来已久。而且,这种影响波及的面也相当广泛。正因为如此,只要某个事件突然发生了,就犹如一点火星溅到干草上一般,迅速蔓延开来。也可以说,从《叫魂》全书征引的事例分析,不妨确定民众正是叫魂恐慌泛起和蔓延的社会基础。在这层意义上,说1768年全国的叫魂恐慌来自“德清水门”案,的确是冤枉了吴石匠:虽则吴石匠是作茧自缚,重新被捕并不得不一直“奉陪”到京审,虽则计兆美自编叫魂故事、穆方周诱骗郭石匠叫魂都跟“德清水门”案有关,然而江苏和汉阳的案子也都源自市井对“浙江”的“叫魂”案子的恐惧。
    事实上,首例叫魂案——“德清水门”案,同样是出自对挑起事端的沈农夫的叫魂妖术久已有之的耳闻:发生于3月26日以后的沈农夫对吴石匠相托之事,源自沈农夫在“2月间”即已盼望其给自己“讨得公道”、带来“新的希望”。而可能是受到浙江叫魂案影响才引起的萧山和尚案,跟和尚们过不去的蔡捕役,是因为早已“得到了上司的指令”,让他们当捕役的“对那些来自外县、有‘剪人发辫’之嫌的游方僧人应予拘捕”。(34)可见,蔡捕役挑起事端,有“令”在先是事实。总起来说,孔先生所分析的叫魂妖术恐慌在民众中影响的深透情况,十分符合当时的社会现实。书中,孔先生形容当时人们的逆反心理和反常心态,用了“歇斯底里”一词,(35)这很形象。从书中的引例看,当时桩桩案子里的公众,的确都是“歇斯底里”的,是像疯了一样的。孔先生说得好:叫魂妖术让“公众情绪受到的干扰极其深广”,以至于直接影响到官方的审案。例如“使得屠知县不能认为案子就此已经了结”(指因叫魂犯俱无剪辫确据而被释放)。(36)
    2、闹“叫魂”妖术的十八世纪中期民众社会地位的分析
    在《叫魂》一书的《第二章盛世》,详细分析了乾隆盛世的人口增长与生态环境变化、整体社会经济状况、地区经济的不平衡发展,以及人口流动等几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书中说,“到了十八世纪六十年代,中国经济已将大量人口挤入一个不断扩大的下层阶级。”虽然如此,在当时丰足的经济基础之上,借助于有效的国家机器,社会秩序应该是良好的,普通民众起码的安居乐业能够得到保障。大概正是这个原因,人们害怕生活中突然出现骚乱。这种社会状况以及群体心理,正如同孔先生说的那样:十八世纪的中国人……害怕某些“看不见的趋势的威胁”“‘偷走’他们的生计”。(37)的确,这种“怕”可能不仅为“十八世纪的中国人”所独有。哪一个社会的百姓不固守着自己的生活小天地呢?在个体经济时的旧中国,农民很清晰的画像和生动的写照就是“两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儿。”为了这个“金不换”的生活模式,他们跟外来的侵扰进行的搏斗绝对会拿出“顽儿命”的架势。从《叫魂》一书介绍的情况看,当时,大多数人的生活是安定的,衣食无须发愁,甚至稍有富裕;起码还可以从嘴边匀一口“赏”给乞丐的饭食。这部分人,应该就是孔氏所说的过着“社区生活”的人。
    《叫魂》一书在很多章节都涉及到这样一个问题,即:与“社区生活”者相对峙的“赤贫者”是造成社会混乱、尤其是产生1768年叫魂大恐慌罪恶的土壤。
    孔氏关于十八世纪下层阶级高度膨胀的推断十分准确,他并且列出充足的证据。孔先生认为,下层阶级过度膨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下面按照笔者的理解,简单列举书中所说的主要的几方面内容:
    ①有人认为,在整个十八世纪的过程中,中国的人口翻了一番。(38)
    ②弘历的父亲胤祯“除贱为良”法令揭示,在宏大的清帝国面前,所有的平民本来便是平等的。胤祯宣布道:“胥户本属良民,无可轻贱屏弃之理。”
    ③在中国各地,人们都在向上或向外移动。(39)
    无论是商业的扩展还是向外部的移民都不能使每个人都得到关照,总有一部分人会被完全排除在生产性经济之外。他们的出路是向社会的下层移动,沦为乞丐之类的社会下层阶级。(40)
    3、乌合之众——特定的游惰阶层
    鉴于叫魂犯的身份,孔先生着重分析了如“下层道士僧人”、“平民乞丐”等阶层人们的社会地位、社会观念和生活态度。《叫魂》一书记录的耍弄剪辫叫魂等妖术的案子,其案犯几乎无一不跟这个“赤贫者”阶层挂钩。(41)例如书中写道:
    清剿结束前两个星期,河南巡抚阿思哈在10月21日的奏报中附上了一份完整的全省捕人名单。……这里面都是些通常的嫌犯,下层社会的乌合之众,如流浪、乞丐、游方僧道等,即当时中国每天络绎道途的各色人等。(42)
    此处征引的《朱批奏折》[乾隆三十三年九月十一日(阿思哈)]中,列有“河南在三个月所逮捕的所有叫魂犯的完整名单”。(43)根据这个名单,叫魂犯按其身份可以粗略分为以下六类:①匪犯3名;②乞丐6名;③游僧12名;④游民2名;⑤火居道士1名;⑥庙僧1名。从这个统计结果不难看出,社会上赤贫阶层中的这一大伙子人,之所以混到这步田地,是因为他们的人性有着共同的糟糕之处,这就是“游惰”——既“惰”且“游”,宁可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居无定所——也不干活儿!本文认为,赤贫者阶层整体上说是老实本分的,是种种天灾人祸的客观原因造成了他们的贫困。但以上按名单归纳出来的六种人,除了“匪犯”一种,其余的,尽管以流浪乞讨和为人作宗教法事为生,但都不是必得耍弄“妖术”之类就不能活命的。也就是说,这部分游惰者不能代表“赤贫者”阶层,他们应该是从赤贫者阶层中划分出来的特定的一个小分支阶层。
    游惰者之所以聚集成一个乌合之众的群体,仰仗的应该主要是他们共有的“素质”——懒惰。他们,是因“懒”而无法摆脱贫困;继而因无法摆脱贫困而“游”。不劳而获的“游惰”生计最可靠的维持手段,恐怕就是耍弄妖术了。
    孔先生说:“乾隆年间的中国……密集的商业网络在十八世纪的全景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几乎使每个人都同某一市场有着固定的关系。”(44)他一方面认为,“从一个十八世纪中国普通老百姓的角度来看,商业的发展大概……意味着在一个充满竞争并十分拥挤的社会中,他的生存空间更小了。”另一方面又认为,处于巨大压力下的农村家庭能够生存下去的条件,是“必须最大限度地投入每个人的劳力”。也就是说,生存虽然困难,但只要“劳动”就能维持起码的生存。对于当时的社会来说,这一科学的辨证观点无疑是十分切合实际的。看了《叫魂》,又不由不为孔先生的经济学理论叫好。孔先生详细排列出当时生活必需品的价格,运用价格理论深入浅出地说明了乾隆盛世的通货膨胀问题。他说,1780年以后,通货膨胀已不仅仅局限于稻米价格。用萧山籍官员汪耀祖的说法是“今则鱼虾蔬菜无一不贵,故小贩村农俱可糊口。”汪耀祖以为,“十余年来,此(米价昂贵)为常,或斗二百钱,则以为贱矣。……往时米价至一百五六十文,即有饿殍。今米常贵,而人尚乐生。”(45)可见,客观上的生存空间小,固然使得生存更加艰难,但那是饿不死人的;相反倒是懒惰、不劳而欲获,耍弄妖术以致触犯刑律,才是走上绝路的根源。
    在狭小的生存空间里,人们必须辛勤劳动。在经济富庶的地区,比如在江南“这个人口高度密集的地区,要……生存下来,家庭的每个成员都不能闲着”。(46)而在土地贫瘠、长期被灾害困扰的地区,比如在徽州府绩溪县这样“尺耕而寸刈之”、“旱则忧槁、雨则忧冲”的穷地方,哪怕“衣牛马之衣,食犬顒之食”,也得要“终岁勤勤”。(47)所以道理明明白白,就像上面说的,“生存空间小”饿不死人,而懒惰,则势必不得衣食——哪怕是牛马之衣、犬顒之食。辛苦劳作,努力操持自己的求生之道才是安身立命的正道。自来古训难违。书中,孔先生恰到好处地转引了清项瓯《东乔项氏家训》中的训辞:“惟是懒惰飘荡、游手好闲为僧、为道、为流民、光棍、身名无籍之徒,便是不安生理。不安生理而能偷生于天地间者,无此理也。”(48)
    《叫魂》书中的案犯多有不安生理者。情节突出的如:
    ①浙江:诱使郭石匠植纸包入桥桩的穆方周,是为了“向当局邀功请赏”。(49)
    ②直隶:道士李英因“贫乏难过,发愿出家”。他辗转了黄莲洞、石堂寺、道士王来水处几地,都因为主人“穷苦,不肯留住”。但他说,摔伤腿后却“遇民人韩俊发扶我至村中养活数月”。按村民的经济条件尚且能养他数月,这是否说明李英在每个出家之处,并不是像他说的是“砍柴挑水”、“做工”来换饭吃的。(50)
    ③山东:剪辫案犯刘五“坚持他是一个无家可归的窃贼。某个药店老板魏胡子要他剪三条辫子来,每条给他一百五十钱”。(51)“刘五是个狡猾的恶棍:他让县当局相信,自己割辩的目的只是为了在随后的骚乱中趁机摸别人的钱袋。”(52)
    ④江苏:赵三让唱“莲花落”的乞丐张四父子“替他剪辫,每条五百文”。(53)
    ⑤山东:妖术案犯张乞婆供认:“有个翟狗子看见小的,许给小的一千钱,要割十个女人衣襟与他。”(54)
    ⑥山东:一兵丁慌报被偷剪辫子,“是为了找借口延期还债”。(55)
    上文说到,在十八世纪中期,生产和商业的发展不难使劳力找到出卖的机会。即使是书中提到的老年乞僧、乞婆也是一样可找到力所能及借以糊口的生计。本文认为,可能正是因为“懒惰”在当时相当一部分人身上是比江山还难改的禀性造就了这一特定的游情阶层。
    (二)永恒的欺骗性及拙劣的骗术
    当年沸沸扬扬的叫魂案,其实是一系列骗术案的组合——这是《叫魂》给笔者的又一个大启示。
    对非自然因素引起的突发事件,人们用俗话说它是“兴妖作怪”,这就是说,“妖”是人为“兴”起的,而“怪”是有意“作”成的。妖术,无不是人为做成的,无不是人们存心挑起的。因此,五花八门的妖术也就无不是形形色色的骗术的施展。1768年的叫魂案引起的大恐慌,论其实质,正是当时的人们对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欺骗”的极度恐慌。那时,欺骗到了无孔不入、防不胜防的猖獗程度了吧!事实上,剪辫妖术从江浙冒头儿,而后“歇斯底里”地“影响到了十二个大省份,从农夫的茅舍到帝王的宫邸均受波及”。(56)正是“欺骗”行为在席卷着大地,正是“欺骗性”在撞击着人们的内心深处。这种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欺骗性”,恐怕是永恒存在的。所以可以说,“欺骗性”正是妖术大恐慌的又一个重要的社会基础。
    由《叫魂》一书征引的案例可以看出,叫魂引起的恐慌是全面的、社会性的,所以孔先生把这一恐慌叫做“大恐慌”。不过即使如此,也不难从中看出,“欺骗”,客观上几乎是连通不同社会阶层之间关系的唯一渠道;“欺骗”,也无疑是一种扭曲的心理。正是由人们扭曲的“欺骗”心理,才转生出一桩桩丑恶的“欺骗”行为。
    下面具体分析各个社会阶层之间的欺骗。《叫魂》一书里官吏对皇帝的欺骗行为的例子有很多。特别是《第六章各省的清剿》和以后的几章写到的,为抵挡来自皇帝和民众两方面的压力,官僚阶层对皇帝的欺骗行为不但数目多,而且形式多样。官僚的欺骗行为几乎渗透到日常的大多数公务中去。
    《叫魂》一书反映出,百姓对官吏的欺骗也很普遍。例如书中提到的,好几件重要的叫魂案子接二连三翻供。案犯推翻原供,说明他们不是当初已经欺骗了县级官吏,就是后来还要接着欺骗省级官吏或京官。有趣的是,在各地叫魂妖术案件的拘捕、审讯过程中,不入册不挣官银的衙役、捕役们也每每夹在其中。他们上欺下瞒、为非作歹,往往搅得本已十分杂乱的案情更难理出头绪。例如邹县知县孔传晊就是遭到他的衙役的蒙骗。“衙役们怕误了五天的期限受罚,就撒谎说他们找到了受害者。”(57)
    从叫魂案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包括案犯在内的百姓之间,有着更加普遍的欺骗关系。下面略举数例:
    ①浙江:穆方周“骗”郭石匠植纸包入桥桩。——诱骗;(58)
    ②浙江:计兆美被一大帮人团团围住,人们高声威吓他:“你……定是因为你们那里造桥,来到这里叫魂的!”——诈骗;(59)
    ③浙江:蔡捕役招供,他把“戴上镣铐”的正一和尚带到自己家,对正一说:“现在没有人了,你就随便吐出几吊钱来吧,我就放你走。”——哄骗;(60)
    ④陕西:学童郭兴利贪看戏法误了课,骗其母说是被剪了辫子。——谎骗。(61)
    以上所有这些欺骗事件中,骗人的人和被骗的人其实都有相同的“欺骗心理”,只不过前者主动而后者被动而已。凡是骗人的人,事先就一定估计到了他要骗的人们普遍存在着虚弱的心理,他的骗术无论如何会有几分成功的把握。同样,行骗者选中的对象,因为在以往骗人和被骗的过程中,已锻炼得心理上有了一定的承受能力,一般也都是早有提防或甚至筑成森严壁垒。欺骗性可以说是当时中国人的普遍心理特性。一方面欺骗、坑害他人,另一方不受他骗、不容他人坑害自己——这,就是造成让地方官府头疼的、一桩又一桩哄然而起的事件的原因。以下几个案子,都能说明这一点:
    ①杭州静慈寺前“一大帮人团团围住”计兆美。(62)
    ②巨成和净心和尚在萧山被“一对怒气冲冲的夫妇从后面追了上来……”“焦虑不安的村民们很快便围了上来……,人们怒不可遏。” (63)
    ③萧山蔡捕役搜查和尚超凡与正一的行李,“人们情绪激愤,开始围拢过来。……人群中有人叫道:‘揍他们!’‘烧死他们!’”(64)
    看得出来,虽然1768年的叫魂妖术引起了全国范围的大恐慌,但是作为妖术灵魂的欺骗术,却并不十分高明。当年,除了官吏与皇帝之间以政治手腕耍弄出来的欺骗以外,普通百姓的骗术都显得笨拙。那时耍弄妖术的人们,跟他们的子孙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特别是跟纯熟地耍弄得一手五花八门骗术的现在的人们相比,更该是自愧不如的了。《叫魂》的读者看了书中征引的“叫魂”案例和作者的述评以后,大概不应该回避这样一个重要问题:“欺骗”,这个外国人目之为“幽灵”、中国人视之为“妖怪”的恶魔,历来就无情地吞噬着中国人的灵魂;乾隆时代占据中国人心理偌大空间的欺骗性,可能即已是冰冻三尺的了。
    (三)历史沉积是叫魂得以滋生的土壤
    孔飞力先生根据其独具匠心的叙述性分析,运用潜在的语言揭示出一些重要的结论。其中,关于那年“叫魂”的发生,他就明确地说明了它有长久的历史根源。“叫魂”一案虽然发生于1768年,但是它深埋在土壤里的根系,却是多年来一直存活着的。书中征引的一件件叫魂案例,其发生无不具有偶然性。而这些案例,情节尽管林林总总,结果却都九九归一,无不走到必然的同一结果中去。之所以这样异路同归,是因为“迷信”,是老百姓代代流传下来的对“叫魂”等各类妖术的“迷信”。这是一种固有的、久已有之的迷信。这种迷信,深藏在人们的思想深处、意念深处,就像炮药存贮在这样或那样的仓位里一样;又好像贮存在心理重锤上的一种势能。一旦火芯子引着了炮药,一旦拴挂重锤的绳子断开,仓位就会猛烈爆炸开来,重锤就会坠落重击而下,妖术就会蔓延而引起广大地域和众多人们的恐慌。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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