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玉璜研究梗概 玉璜是一种形态差异较大的半环形或半璧形玉器,在新石器时代早期就已出现,比如黄河流域的仰韶、马家窑、龙山文化中见有不同的玉璜,长江流域的河姆渡、马家浜、崧泽、良渚、大溪、薛家岗、石家河等文化也见有各类玉璜⑨。由于形制相对简洁,加工也不十分复杂,因此一些地理位置相距较远的早期玉璜各自独立起源的可能是很大的,而晚期不同地区的玉璜则可能存在着传承关系。 由于玉璜是一种个人饰件,没有像琮、璧这些礼器那样显赫,所以相关专论极少。目前仅见杨晶的《长江下游三角洲地区史前玉璜研究》对江浙一带出土的史前玉璜作了全面综述,但是对玉璜所蕴涵的性别象征性以及所反映的社会意义仍未做深入探讨。由于玉璜是史前阶段出现最早、并与性别和社会结构密切相关的一种非实用性器物,因此用它从性别考古的角度来探讨史前的社会问题也许能获得一些与传统方法不同的信息。 对于玉璜的分类,学界普遍采用了自名的方法,《说文》有“半璧曰璜”的记载,于是一批形态差异颇大的条弧形和半璧形玉器均被称为璜。根据形态,杨晶将其分为半环形、半璧形和折角形三大类。在佩带的方式上注意到崧泽和良渚早期多为单璜的项饰,少数双璜并列,佩带位置在颈部。进入良渚中期,璜与管串联组合,或与璧、管珠连缀,佩带位置下移到胸腹部⑩。中原历史时期则出现了更为精美华丽的鱼或鸟形的动物玉璜,大多以组佩方式佩带。 关于玉璜作为祭祀和佩饰的功能也是根据史料的记载和考古发现的推断。《周礼》中有用六种瑞玉祭天的说法,其中提到“以玄璜礼北方”。但也有学者指出,由于《周礼》成书于东周,因此所记载“六器”之说的真实性一向为史家所怀疑(11)。由于史籍中关于玉璜的祭祀功能可能是在比较晚的历史阶段形成的,因此不能推断史前的玉璜也具有相似的功能。根据考古发现,从史前随葬品的性质来看大体是一种个人的饰件,早期为单件的玉璜,后来成为组佩的一部分。 下面简要介绍一下长江下游史前时期的发现和研究。 长江下游可能是玉璜起源的一个重要地区,在距今8000-7000年前的萧山跨湖桥遗址中发现有一件宽短的璜形玉饰,尽管它的形制和后来的玉璜不太一样,其属性可能还有待探讨(12)。河姆渡第四层出土过4件残缺的玉璜,距今约有7000年的历史。到马家浜时期玉璜粗具雏形,早期多为半环形或条弧形,中后期出现少量折角璜。到了崧泽文化时期,璜数量增多,成为主要饰件,并且形制多样,其中最具代表的是半璧形玉璜。到了良渚时期,琮、璧、锥形器等玉器大量出现,成为地位和权力的象征,而玉璜仍然保留着它个人饰件的象征性。为了显示身份的高贵,有些玉璜的质地和加工非常精美。 在良渚文化神秘消亡后,各种玉器也随着酋邦社会结构的解体而消失。后继的马桥文化几乎没有什么像样的玉器,衰败景象甚至无法与马家浜和崧泽的玉器比肩。该地区的玉器技术和文化后来似乎为黄河流域的复杂社会所继承。 三、玉璜的性别观察 本文的性别观察主要限于长江下游新石器时代发现的玉璜。在河姆渡文化距今约7000年的第四层中出土了4种残璜,与纺轮共出。条弧形,未残一端钻一孔,推测整璜原应为两端各打一孔。但一层和二层分别见有一端未钻孔的完整玉璜和一段残璜(13)。因此,有人判断河姆渡的玉璜仅一端穿孔,之后向两端穿孔发展(14)。由于河姆渡第四层和第二层的年代可以相差约二千年,而且第一二层的文化已大致和马家浜和崧泽文化同时,因此难以肯定玉璜早晚形制完全一致。由于遗址埋藏在含盐含水较高的土壤中,造成了尸骨无存。目前第四层发现的4件残玉璜已无法判断其属性,但是从层位中共出的大量纺轮判断,如果原来这些都是随葬品的话,有可能为女性的遗物。值得一提的是,河姆渡遗址的1件标志性器物--“双鸟朝阳蝶形器”(又名鸟形器)的形制和佩带方式与半璧形玉璜十分相近。虽然为象牙质且其属性不得而知,但是其独特的造型和装饰被认为具有特殊的宗教意义,佩带它的人必定具有非同一般的社会地位。 马家浜的玉璜式样变异较大,也有两孔和单孔之别,表明佩带的方式可能有所不同。早期的璜均为条弧形,体形较纤细,圆心角常在120度到180度之间(15)。到了中后期开始出现半环形璜。此外,还有少量折角璜。苏州越城马家浜文化下文化层三座墓葬随葬器物极少,M8出1件玉玦、M9出1件玉璜和1件夹砂红陶小罐、M10没有随葬器物。专家根据随葬品中的生产工具和装饰品推测M8、M9为女性墓,M10为男性墓(16),说明当时女性在拥有珍稀物品上明显与男性有别。 江苏金坛三星村遗址发掘墓葬1001座,随葬玉器种类有钺、纺轮、琀、璜、玦、耳坠、串饰等。虽然这些随葬玉器的墓主性别没有详述,但是从介绍的3座典型墓葬来看,玉器似与女性共出。被鉴定为男性墓的M609、M447、M38分别出土6件、4件和10件随葬品,主要为石器、陶器和骨器,未见一件玉器。M636为女性,出土随葬品15件,除4件陶器外,还有玉玦、象牙制品、4件刻有纹饰的骨板以及骨环、骨匙、骨簪等(17)。凸显了女性和男性在随葬品数量和质量上的明显区别。 崧泽文化是玉璜出土数量最多的时期,似乎已经成为女性主要佩饰。在崧泽遗址第一次发掘中层墓葬登记表中,出玉璜的墓共13座,其中7座为女性墓,1座男性,2座幼儿,3座不明(18)。首先女性墓明显多于男性墓的现象就是值得思考的。而且这些女性墓的随葬品多为罐、壶,有时伴有纺轮,并且较其他墓葬出土器物数量多。在此,一男性墓出土玉璜似属孤例,值得进一步审视,是否人骨性别鉴定有误还是一种例外。而与此同时,女性佩戴玉饰的风气已开始盛行,墓葬中不少女性佩挂玉璜,有的佩戴石镯,个别死者口中还有玉琀。这都说明了这些墓主,特别是女性,在氏族中具有相对较高的地位。从第二次发掘已作性别鉴定的29座墓来看,男性墓11件,随葬器物共52件,每座平均4至5件;女性18座,随葬器物125件,平均每座约7件,女性墓葬的数量和随葬品均略多于男性,且葬有玉器和彩陶的基本上是女性墓,说明当时女性在社会上处于受尊重的地位。另一方面,由于男女随葬品总体来说差异不大,说明当时的社会还是处于地位和财富分化不明显的平等社会(19)。 从昆山绰墩遗址第二次发掘出土的崧泽文化遗存中见有27座墓,其中有5座墓各出土1件玉璜,一座墓出土2件玉玦。值得注意的是,出土玉璜、玉玦和陶纺轮墓葬的随葬品数量较其他墓葬明显为多。除了含玉璜的M14和M18分别出土4件随葬品外、M10有11件、M11有9件、M19有11件,最多有13件随葬品的是含两件玉玦和陶纺轮的M6。其他墓葬的随葬品较少或根本没有(20)。从玉璜和玉玦常与纺轮共出的现象来看,拥有较高地位的显然为女性。 良渚文化是玉器大发展的时期,玉器的种类和数量比以前有了前所未有增加,最引人注目的是,玉器种类从琀、璜、玦、耳坠、串饰等个人饰件,扩展到琮、璧、钺、冠状器等标志地位和社会等级的礼器。而对不同玉器的拥有的分析,可以为从性别上来观察男女社会地位和制度的变迁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目前可以提供较为清晰的性别和社会等级信息的考古发现是浙江余杭的瑶山墓地,墓葬分南北两列但均尸骨无存。南列诸墓共见的琮、玉钺、三叉型饰和与之配套的成组锥形饰等重器为北列诸墓所未见;而北列诸墓出的璜和纺轮又为南列墓所未见。虽然考古报告未对这一现象作性别上的分析和解释,但是根据良渚墓葬分析中“璜与琮、钺不共出”现象,以及璜与纺轮共出的特点,我们基本可以判断南列的墓主应为男性,而北列的墓主为女性。此外,南北两列墓葬都出土冠形器,但是仔细加以观察男女冠形器的形制还是存在一些差别,而这些贵族成员本身身份的不同又造成随葬品数量和质量上存在差异(21)。 下面,我们将瑶山考古报告墓葬出土玉器的表格改制后,将属于北行墓列的M1、M4、M5、M6、M11、M14和南行墓列的M2、M3、M7、M8、M9、M10分置表格的左右。其中璜、三叉形纺轮和琮、钺绝不重合,而圆牌也似乎为女性所有,其中M2例外的原因不得而知,由此随葬器物组合在反映两性差异上便一览无遗。 瑶山墓葬出土主要玉器组合表 良渚反山墓地也有类似的规律,9座墓基本按南北分成两排,除了西侧2座墓葬随葬品较少,可能暗示墓主地位较低外,其他几座显贵墓葬也较有规律,即北列应为女性,南列为男性,北列三座墓中M22、M23无琮无钺出璜,M20相当特殊,出土547件随葬品中无琮无璜,但见26件钺和1件三叉形器。南侧墓列中M19墓坑很小未见琮,可能属一未成年男性贵族成员,其他墓葬均见有琮、钺和三叉形器,其中位于正中的M12出土了6件踪,其中包括一件重达6.5公斤的“琮王”(22)。北列M20出土钺和三叉形器极不寻常,墓葬位置和随葬品数量给人的印象应该为一位地位非同一般的贵族女性。 福泉山的良渚墓葬的玉器也颇耐人寻味,处于良渚文化鼎盛时期(第四期)的M60与璜共出有璧、石钺等,但无琮。与M60同层位的M74出土纺轮、钺、也无琮,墓主似可判断为女性(23)。M2出土随葬品170件,见有纺轮和玉璜,共出的还有4件玉钺(24)。 显然,“璜与琮、钺不共出”存在少数破例的现象,可能反映个别等级较高女性的特殊身份。反山M20的随葬品特点显示该女性地位非常高,虽然没有玉璜,但是却用许多钺和大量玉器显示其地位。而福泉山M60、M74和M2的女性贵族拥有石钺也标志了其不同一般的地位,这是否意味着良渚社会全盛时期,那些具有很高地位的女性虽然与沟通天地的琮无缘,但却可以染指标志世俗权力的钺?这些反常案例所反映的问题值得我们对良渚文化内部的社会关系和女性地位做更加深入的探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