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卷(册)中首次出现的外文专门名词(人名、地名、专有名词等),除常见的以外,一律附外文原文,用()标明。如东方学家克雷默(Samuel Noah Kramer)。所有专门名词(人名、地名、专有名词等)的翻译均按照各卷(册)统一的译名表翻译,不许自作主张创造译名。对统一译名表中的译名有不同意见可向所有主编通报提出,经集体讨论后决定新译名; 2、译文中必须用红色方框标出原文的每页页码,以便于译者个人与校译者查对,并便于使用书后的“总索引”。如[1]……[2]……[3]……等; 3、注意标点符号的用法。各卷(册)的标点符号按中文用法使用。若遇文字皆为西文时,则用西文标点符号;当不得不中西文字混用时,需按中文标点符号用法断句。 4、各卷(册)标题居中并采用粗体,正文字体采用宋体,文中的数字、外语字母一律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图片、地图说明采用仿宋-GB2312; 5、文中统一用阿拉伯数字纪年,如“公元前10世纪”“公元前1550-前1200年)“1949年10月1日”“17世纪”“2世纪”“5月1日”;目录与各章的罗马序数符号均采用中文数字,如III为三,Chapter VII为第七章。字母序号如(a)(b)保持原状不变。 6、原文中的着重处(粗体处),在译文中以粗体字表示。 7、注释中的释文必须翻译,注释中的引文出处则保留原文不译。若需译者必须加注解释的部分,采用页下注形式,释文之后用破折号连接“译注”二字。 9、各卷(册)后面的“参考书目”(Bibliography)除栏目标题、章、节、目标题需译成中文外,其他一律保持原文及原格式。 10、各卷(册)总索引保持原书页码,与中译本中的原书页码标注相对应。基本格式为:Persian empire, 波斯帝国,1,366,425-426······ 11、各卷(册)地图中的地名按统一译名表中翻译,并在特定地图所在的书页上按字母顺序依次列出英中文地名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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