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性与人性:宋代民间佛教信仰的真实状态
宋朝民间的佛教信仰是相当普遍的现象,而普通民众信教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除了烧香拜佛等之外,宋人施舍钱财雕刻佛教经典也是非常重要的方式之一。本文拟以上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发现并出版的《碛砂藏》的题记为中心探讨宋代雕刻佛经的相关问题,进而尽可能地还原宋人佛教信仰的真实状况。 一、捐资人的身份与区域分布状况 国内外关于碛砂藏本身的研究已可谓相当深入,其中更多的是围绕佛教经典的刊刻及其流传等问题而展开的[1]。可以肯定的是,这些流传下来的宋朝、元朝人的题记为研究当时的佛教信仰、社会经济等多方面的历史提供了很多相当有价值的史料,也是当时人物质和精神生活的真实写照[2]。毫无疑问,重新审视这些当事人的记录有助于进一步深入探究宋代普通人的世界。从日本学者的屋胜抄录下来的题记来看,总共有603条与雕刻大藏经相关的记录,其中除了部分难以确定具体年代的之外,还存在一些同一人捐助钱财刊刻若干卷佛经的情况。大体上说,元朝刊刻的数量较宋朝要多一些,经笔者统计,完全可以确定为宋代刊刻的佛经题记为199条。 如果将碛砂藏的宋、元时期的题记进行较为简单的分类的话,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一是出家人施舍钱财雕刻的,总共有34条明确的记录。其中捐助最多的平江府延圣院的僧人,如“当院比丘慈存”、“大宋国平江府城东碛砂延圣院徒弟比丘惟勉”,等等,这表明为了刊刻大藏经,延圣寺的出家人率先垂范,充分发挥了以身作则的作用。其次就是华亭县超果寺,如“嘉兴府华亭县超果寺寓广福教院比丘师安”、“华亭县超果寺比丘德询”、“华亭县超果寺比丘可权”,等等,由此似乎可以看出超果寺与延圣院之间有着非常特别的关系。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寺庙僧人的捐助,“华亭县长仁乡十八保六磊塘北朱坡水西崇庆庵尼僧祖楷、了宗、了元、了龙”,这是四个尼姑共同捐刻佛经的,“临安府嘉会门里梵天寺住持比丘宗印”,这是都城临安僧人的捐施。从这些僧尼的捐助来看,可以肯定,他们都拥有相当数量可供自己支配的私人财产。 从上述史实来看,绝大多数捐刻《碛砂藏》的是本地僧人,也就是说,宋代捐刻《碛砂藏》的僧人几乎都集中在平江府及其周边地区。而到了元朝,出现了大量远离平江府的僧人前来捐助。元成宗大德十年(1306)的题记有“大元国陕西巩昌路陇西县草市镇广严禅寺比丘义琚”、“本贯关西泰州观音禅院嗣讲、持衣比丘海云”[3],同一年还有“前泉州路僧録加瓦八”,元仁宗延祐二年(1315)有“福建道建宁路建阳县后山报恩万寿堂嗣教陈觉琳”,等等。这些事实表明,随着时间的推移,延圣院刊刻佛经的消息在更大范围内传播开来,同时这一浩大的文化工程也得到了更多人的支持与帮助。然而,出现这些结果的缘由却是不得而知了。设若进行推测的话,无非是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延圣院雕刻的佛经通过各种方式逐渐流传开来,远在苏州刊刻的《碛砂藏》上世纪30年代在陕西的开元寺、卧龙寺被发现,此后在国内外不同的地方陆续或多或少的残本,从而确定了该版本大藏经的存在[4]。这说明宋元时期延圣院刊刻的大藏经流传范围相当之广。二是因为延圣院刊雕佛经的巨大工程得到更多人的认同,他们相互之间会以不同的方式传播这一消息,于是才出现了参与者不断增加的现象。 另外,上述现象也说明,虽然僧人隶属于佛教寺院,应该是过着集体式的教团生活,但他们似乎存有不少私人财产,而这些财产无疑是不属于寺院方面的。这种情形自然与他们生活的寺院之间是存在矛盾的,也就是说,寺院财产与僧人个人财产之间究竟是怎样区隔的,寺院与僧人之间出现财产纠纷时通过哪种途径解决,僧人是否需要向寺庙方缴纳部分必要的生活费用,等等,这些问题都是需要厘清的。 二是宋代世俗之人捐刻的,这些人来自不同的地方,他们的身份和社会地位也各不相同。首先,就地域而言,平江府及其周边各县的捐助者是最多的。下表显示捐刻者的分布情况: 从上表可以看出,捐助刻经最多的首推华亭县(上海松江),此县并不隶属于平江府,而是归嘉兴府管辖。相对而言,该地距离这一区域带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平江府较昆山等地要远。然而,无论是华亭的僧人,还是世俗之人,他们参与延圣院刻经活动的积极性远远高于平江府下辖的各个县的居民,这是颇值得探讨的论题。 就捐刻大藏经的人来说,他们绝大多数都是普通民众。应该说,除了出家人而外,《碛砂藏》题记所记录的绝大多数人都是信奉佛教的民间人士,如“大宋国平江府长洲县道义乡临顿桥南街东面西居住奉三宝弟子周康年同妻辛氏百八娘、男文炳、媳妇陆氏二娘、孙男真郎”、“大宋国嘉兴府华亭县长人乡十九保下砂南场第七竃居住奉佛弟子唐思明同妻瞿氏四十九娘、男大年”、“大宋国嘉兴府华亭县长人乡十六保砂门塘南路西居住奉佛弟子朱氏百八娘同男褚仲茂、仲文息妇宋氏九娘、朱氏五三娘、孙男友直、友德、玄孙安仁”,等等。显而易见,这些都是以家庭所有成员的名义捐钱刊刻大藏经的,这种情况在所有题记中所占比例总体上还是比较高的,只是其表现方式存在很大差异,很多题记并未罗列施舍者所有家庭成员的姓名,而是以个人或者夫妻来代表整个家庭。如“平江府碛砂延圣院大藏经坊:今据嘉兴府华亭县修竹乡四十二保钱盛里居住奉佛弟子盛璿同男孙二位家眷等”、“大宋国平江府吴县利娃乡李公桥东郭面南居住奉三宝弟子阮大异与家眷等”、“平江府昆山县全吴郡(乡?)第伍保顾宣浦东居住奉佛弟子陈宝同妻薛氏二十八娘”[5]、“大宋国平江府常熟县双凤乡三十二都沙荣信王土地境界奉三宝弟子张彦琦同妻陈氏百十四娘”、“大宋国平江府嘉定县乐智乡陶舍里寺沟土地目下将军管界居住奉三宝弟子王显忠叶家眷等”,等等。这类题记反映出宋代很多家庭都信仰佛教,至少江南地区的情况是如此。不难想见,这些人除了向佛教寺院和出家人捐赠钱物之外,他们的家中应该还供奉着各种不同的佛教神灵或是与佛教有关的其他物品,也就是说,这些人的现实生活是与佛教紧密相连的。 当然,《碛砂藏》题记中也有不少是以个人名义捐助的。如“大宋国嘉兴府华亭县修竹乡四十二保望湖田东居住奉佛弟子朱氏八娘戒名妙宗”、“大宋国嘉兴府华亭县长人乡十九保住奉佛女弟子陆氏四十一娘”、“大宋国嘉兴府华亭县长人乡十九保牛场泾居住奉佛女弟子陶氏六四娘”,等等。大体而言,这类记载所反映的基本上都是个人的意愿,其动机和目的似乎也与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捐助的题记存在某些区别。 细致分析《碛砂藏》题记中所记录的各色人等,他们的身份和社会地位各不相同,这种现象从某种程度上也反映出宋代社会的一些特征。这些题记中有文武官员,既有在职的,也有离任的。如“大宋国平江府昆山县市邑望山桥北潘家巷内水西面东居住奉佛承直郎、新江阴军司法参军范传家同妻安人赵守真”,范传家所题时问是嘉熙三年(1239),是即将担任江阴军司法参军的现任官员。再如方密祖所题官衔是“从事郎、监建康府户部赡军中酒库”,显而易见,他们都是在职官员。其中也有离职官员,如叶贲的官称为“大宋国平江府吴江县同里居住奉佛儒林郎、前嘉兴府户部亭林桥赏酒库”,可知其已经卸任并居住在乡里,他一人便出资刊刻了《佛说大乘无量寿经》一部三卷。虽然这些人所担任的职务并不高,但其官员的身份是确凿无疑的。除了官员,也有吏人参与其中。为延圣院刊雕《道行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一部十卷的就是“后庇溪檀越张税院名璿”[6],从他的头衔“税院”来看,张璿居住在吴江县,其吏人的身份是可以确定的。 这些施舍者中也有大量商人和城市市民,他们中有些是以个人或单个家庭的名义捐助的,如“大宋国平江府昆山县市邑进贤桥西水南面北居住奉三宝弟子范显同男应成”,很显然,范显居住在昆山县的“市邑”,虽然不清楚其身份,但可确定其为城市居民。除此而外,宋代市民也有集体捐助的情况。《碛砂藏》题记中保留下来两份绍定五年和六年的详细捐赠名单,兹录其中之一于后。 平江府碛砂延圣院刊造大藏经板局,伏承昆山县市邑诸家施主舍钱芳衔开具子(于?)后。钱胜、严惠、诸谦、陈寔、张佐、周椿、沈祐、耿镐、石崇福、吴兴祖、王烨、洪棣、唐新、谢晖、杨责、王显、顾镐、顾宽、郑珍、吴士龙、吴松年、严鼎、沈清、王烨、邹信、薛伟、姚水成、沈安国、陆德与、徐兴祖、袁惟忠、洪天德、祈贵、陈寔故孙劄(符?)宝郎□□、俞氏一娘、徐氏三七娘、杨氏四娘、陈氏六娘、李氏千三娘、唐氏十四娘、吕氏廿八娘、郑氏十三娘、万氏三娘、葛氏百一娘、吴氏千三娘、沈氏细一娘、叶氏百八娘、洪氏千十娘、王氏十三娘、龚氏百七娘、翁氏五三娘、倪氏百一娘、陈氏六四娘、张氏三六娘、丁氏三乙娘、郑氏九娘、吴氏百四娘、史氏廿八娘、许氏百娘、顾氏百四娘、朱氏十娘、柳氏百四娘、周氏百三娘、高氏八三娘、杨氏廿五娘、潘氏八三娘、许氏百三娘、吴氏六六娘、俞氏一娘[7]。上述名单除了有两个字脱漏而外,其他人均有名有姓,人数多达70人左右,几乎是男、女市民各占一半,他们每户人家施舍钱财1贯200文给延圣院,刊刻《文殊师利般若经》一卷,可知总共捐助了80多贯才完成雕版。应该说,这些人都是居住在昆山县城的普通市民,尽管不知道他们从事的职业,更无从得知他们日常的营生手段,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对并不在昆山当地的延圣院刊刻佛经有着浓厚的兴趣,且以实际行动加以支持。需要说明的是,即便是上述这些人都是虔诚的佛教信徒,也不太可能如此多人集中起来亲自前往平江府城。因此,昆山市邑的集体捐助无疑是有人组织的,而那些往来于昆山与平江府之间的人究竟有着怎样的面相,他们是出家人,还是昆山县城的当地人,还是来自其他地方的什么人,这些都不得而知了。从已知的情况来看,大体上可以确定的是,上述罗列出来的普通市民与佛教之间存在某种关系,且他们的捐款并不是很多,只有区区一贯多而已,可知他们未必十分富有,但他们有着发自内心的佛教信仰,这也是宋代普通市民重要的精神生活。 二、利己与利他之间的神界与现实 如此多宗教界和世俗之人热衷于捐助延圣院的刻经事业,当然与他们的信仰密切相关。不过,他们的信仰却更多地反映出社会的现实状况。宋人之捐助刻经有着各式各样的理由,概而言之就是祈求佛教神灵消灾纳福。为了达成发自这些人内心的某些愿望而捐助延圣院,其中追荐各种亡灵进入极乐世界的题记所占比例最高。嘉熙三年(1239),华亭县一位妇人与其全家捐款刻经一卷,其题记如后。 朱氏百八娘同男褚仲茂、仲文、息妇宋氏九娘、朱氏五三娘、孙男友直、友德、玄孙安仁施财陆拾贯文入碛砂延圣院,刊造大藏《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经》一卷。功德追悼先考朱五十一承事、先妣何氏八娘子、亡弟朱百十四郎、亡弟朱四郎、亡妹朱氏百十二娘子、亡公褚十八郎、亡婆王氏十六娘子、亡晚婆王氏廿三娘子、亡夫褚小十三郎、亡姑褚氏八娘子、亡姑夫张十二郎、亡姑褚氏八娘子、亡姨夫黄阿十郎、亡妹孙氏四三娘子、七(亡?)媳妇黄氏七娘子、亡故(兄?)朱百一郎、嫂王二十娘子、孙朱廿九郎、弟僧知阇、亡男僧(勤下心)知、亡女褚氏廿一娘子,遇此良因超升。亡姑夫家百九承事佛土受胜,快乐亡兄朱百三郎、亡外甥妇王氏百三娘子。 由此基本上可以对褚家与朱家的情况作出一些初步判断,朱氏百八娘为长辈的褚氏家族至少现有八个人,应该是年事已高的一个老妇人,她的父母、公婆、丈夫等众多娘家人、夫家人均已去世。应该说,这是两个很大的家族,而朱氏百八娘夫家、娘家的同辈人恐怕已经所剩无几,因而已至暮年的她自然十分思念去世的亲人。加之她一直是佛教信徒,其弟弟、儿子虽然已经亡故,但都是正式出家的僧人,可知其娘家、夫家都有着浓厚的佛教氛围。因此,她希望通过刊刻大藏经的功德来使其亲人的亡魂得以超升,即在人世以外的世界过得幸福安宁。令人颇感兴趣的是,朱氏百八娘将其亲属亡灵分为三等,分别为超升、佛土受胜、快乐,明显是差别对待的。这种情形在所有宋人题记中极为罕见,因而值得特别关注,由此似乎可以看出,朱氏与其亲属在世时关系的亲密程度。 实际上,宋人利用佛教法事追悼亲属亡灵似乎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在北宋都城东京,“道士、僧人罗立会聚,候人请唤,谓之罗斋。”[8] 即道士、僧人集中在固定的场所等待市民的召唤前去作法事,这种情况表明,“罗斋”已然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南宋都城临安府的也基本相同,“杭州市肆有丧之家,命僧为佛事。”[9] 城市如此,乡村地区也无例外。正因为宋代城乡都有着以佛教法事超度亡灵的习俗,华亭县的朱氏百八娘出资为延圣寺刊刻佛经,以期其所有去世的亲属都能在佛教神灵的庇佑下脱离苦海。 应该说,《碛砂藏》题记中有不少类似的单独用来追荐祖先的。嘉熙三年,张氏百一娘捐助刊刻《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功德追悼先考张六郎、先妣李氏九娘、亡前夫董四十二郎,同生净土。”端平元年(1234),张应麟刊刻佛经一卷,“所集功德,专用拜荐先考张五四官人、先妣陈氏二娘子不滞冥途,往生净土者。”端平二年(1235),“耿氏千八娘同男徐兴祖、(徐)荣祖与家眷等情旨,谨发诚心,施净财贰拾贯文恭入碛砂延圣院大藏经妨(坊?),命刊造《称赞净土佛摄受经》一卷。永远流通圣教,所集功德,伏用拜荐亡婆胡氏百十娘子、亡夫徐百十郎,承兹功德,超升净土者。”很明显,这类题记都明确了以佛教功德要追悼的对象,其中基本上都是直系亲属。这种情况显示出在世的亲人对去世亲人的思念之心,同时也是传统中国社会忠孝节义的重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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