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柯的意识形态理论,是一种拒斥“意识形态”(尤其是他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包括西方马克思主义和传统马克思主义如以第二国际理论家为代表的苏联东欧马克思主义关于意识形态的理论)术语的意识形态理论,这样一种意识形态理论与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意识形态研究基本方法论转移,即从历史唯物主义到考古学和谱系学的转移;意识形态研究基本范畴的转换,即从“意识形态”到“话语”、“知识”和“权力”的转换。 一、意识形态研究的基本方法论转移:从历史唯物主义到“考古学”和“谱系学” 福柯的考古学(archeology)和谱系学(genealogy),是福柯式意识形态理论(尤其是他从事意识形态批判)的方法论框架,尽管关于考古学和谱系学到底哪一个在福柯的著作中才是最为重要的方法论,① 学界有着不一致的见解,但大家的共识是:它们都是福柯进行“话语”、“知识”和“权力”分析以及与相关的主体和历史问题研究的重要方法论--尽管这并不意味着福柯没有同时采用其他方法(如在研究主体问题时对伦理学方法的使用),因此,它们也是福柯以上述术语出现的意识形态理论的重要方法论基础,当然,福柯在具体采用哪一种方法来分析上述与意识形态有关的问题时,是有所侧重的:如果说考古学的研究对象主要侧重于话语和知识的话,那么谱系学则主要侧重于权力和主体问题,而由于上述问题在福柯的研究时间上有先后之分,所以考古学要先与谱系学;但又由于上述各问题领域一直都是福柯的关注对象,且贯穿于福柯的所有著作,故考古学和谱系学在时间上的先后之分并不能说明它们的重要性有任何区分。 那么,福柯的考古学和谱系学到底是怎样的研究或批判方法?它们在研究以话语、知识和权力等术语而出现的意识形态问题时,与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研究方法--历史唯物主义之间到底存在着怎样的关系呢? 作为意识形态研究或批判的方法,福柯考古学和谱系学关注的是不确定性、非连续性、差异性和反体系性。因此,“考古学所涉及的范围不构成一门科学,一种合理性,一种精神状况,一种文化”。[1] 此外,考古学也“不想缓慢地从观念的模糊领域走向体系的特殊性或科学的最终的稳定性;它不是一部‘光荣经’”,而是要“作出差异分析”。[2] 因此,与传统的“思想史相比,考古学更多地谈论断裂、缺陷、缺口、实证性的崭新形式乃至突然的再分配”。[3] 这里,福柯所说的“思想史”就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内所有在他看来代表理性和进步史的人类认识史以及以这一认识史为基本内容的哲学理论,马克思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方法论特征的意识形态理论当然也包括在内。考古学的这一观点和立场,当然也被福柯后期的谱系学所继承和发扬。所谓谱系学,在福柯那里,“既是分析那些作为事件的话语的理由,也是目标”,福柯借助谱系学“所试图显示的是那些论述事件如何以一种特定的方式规定了构成我们现在的东西,规定了构成我们自己(包括我们的知识,我们的实践,我们的理性类型,我们与我们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因此,如果说考古学“是材料和方法论框架”的话,那么谱系学就“是分析的最终结果”。于是,在谱系学的分析框架中,知识的科学等级化以及其所产生的影响于是便具有了与传统理论视野截然相反的认识。换句话说,“谱系学分析,作为一种与传统的知识科学等级化所提供的分析方法截然对立的描述方法”,它因此也会将传统知识观的种种观点和态度置于自己考察和置疑的境地,福柯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通过两个途径质疑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问题,这两个途径分别是:第一,“通过在具体的认识论框架之内考量马克思著作的发生和居所”,也就是从谱系学的角度来考察人文科学发生的条件问题;第二,“通过权力考察”来揭示马克思主义作为某种权威性理论的直接后果,而这种权威性则又是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地位密不可分的。上述第一种途径可以明显的在福柯的《词与物》一书中得到体现,“在对现代认识论框架进行分析时,福柯曾评论道:‘在西方知识领域的最深层面,马克思主义没有引入真正的分歧,在没有差异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尽管,福柯也在其早期著作中曾经承认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的基础上”揭示了一种“全新的话语实践”,[4] 但他同时又指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没有能够超越古典经济学派,或者换句话说,在福柯看来,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分析并没有能够提供一种新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也即没有能够标志一种新科学的发生。因此,在谱系学的视野中,作为对于科学性进行孜孜追求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尤其是他的意识形态理论(因为政治经济学批判构成了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或意识形态批判的主要内容),就是福柯的谱系学所要批判的对象。 这样,福柯就将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置于考古学和谱系学分析的对立面了。所以他才会说,马克思主义是“19世纪的水中鱼”,无法在现代社会中生存了;而且即使有时可能表现出某些理论活力,那也不过是“儿童游泳池中的风暴”,发挥不了多大的作用了。也正是在这样的理论观点指导下,福柯向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提出了质疑和挑战。 由上述可见,考古学和谱系学作为福柯理论包括其意识形态理论的重要分析框架或方法论基础,与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方法论基础--历史唯物主义之间既存在着巨大差异,又有着某些共同点。 二者之间的差异表现在:它们分别代表的是两种截然对立的理论态度(我们可从上述福柯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中窥其一斑)--历史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研究意识形态问题的一种方法,它关注的是以无产阶级为主的整个人类的自由、解放和平等的宏伟事业,为此,它对与这一事业紧密相关的社会关系和现象(如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关系和现象)进行了符合社会发展客观过程和规律的论述,而且其所论述的方法也是符合辩证法和科学性的,并因而与实践之间保持着动态的一致关系,该理论于是因此具有了活力和张力,就连他的反对者(包括福柯在内)也不得不承认受他的影响颇深;与此相反,考古学和谱系学作为福柯进行意识形态研究的方法,则关注的是部分人群(如癫狂者、精神病人、囚犯和同性恋者等边缘化人群)对规训权力等社会制度的反抗和抵制,为此,考古学和谱系学对导致现代社会种种压制现象发生的话语、知识以及权力等问题进行了微观领域的考察,在这一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是反“辩证法”、反“科学性”和反“体系性”的“实证性描述”,而拒绝承认理论与实践之间的二元对立和转化关系,于是,在这里,理论本身便具有了实践的性质,然而这样的结论似乎又与其理论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前提之间存在着诸多的矛盾,因此,福柯的理论中包含有诸多的悖论和矛盾之处,也就在所难免了。其次,二者之间的共同性则表现在:无论是历史唯物主义,还是考古学和谱系学,在对意识形态进行研究时,尽管它们因为各自所产生的时代背景以及理论背景的各异,因而所关注的理论重点有所不同,但它们却都是作者对工业社会的种种压制或压迫现象进行理论反映的工具,因此,它们同属于意识形态研究的方法论框架,只不过所关注的领域和侧重点有所不同罢了。我们知道,作为意识形态研究的重要方法,历史唯物主义追求的是体现在理论与实践之间动态关系的辩证性、科学性和革命性上,历史唯物主义也因此被认为既是重要的方法论也是重要的哲学观点,而且作为一种具有真理性的哲学观点,它反对唯心主义,主张实践的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所具有的上述特点,也以程度不同的方式体现在了考古学和谱系学之中,换句话说,考古学与谱系学和历史唯物主义一样,都主张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动态关系,而反对简单的二元对立说,并因而也都反对唯心主义的和形而上学的意识形态观,追求一种更为符合实践(在福柯这里更多的使用的是“事件”)的批判态度,因此,它们都是作者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批判的工具。换句话说,无论是谱系学还是考古学,它们所要揭示的是都是一种更为深刻和广泛的对现实的扭曲,即它们向我们展示了这样一副历史图景:原来我们认为理所当然的现实,实际上只不过是历史的一种建构,也就是说,我们的历史和我们所认为的现实并不是一维的,它们可以是这样的,也可以是那样的。那种认为历史和现实永远是惟一的一元决定论观点,只不过是一种貌似客观的偷懒主义的历史观,因为他们否认了历史的多样性和差异性,从而也就是对历史和现实的一种意识形态式的扭曲。从这一意义上说,福柯的谱系学和考古学是一种更为深刻、激进和彻底的意识形态批判方法,因为它们批判的对象是整个的人类关于现实、历史以及人类自身(主体)的传统观念。 事实上,正如马克思的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方法论框架的意识形态理论永远也避免不了面对科学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问题一样,福柯的考古学方法也要回答自己与科学之间的关系问题,同样这也是谱系学所要面临的问题。首先,考古学和科学的分析有什么关系?考古学是否“仅仅描述”“一些完全被意识形态渗透了的科学(如政治经济学)”?“考古学是不是对永远接近科学的东西的专门分析呢”?“我们是不是能够认为考古学描述一些实际上不是科学的学科,而认识论却可能描述那些可以在现有学科的基础上形成的科学”?对于这些问题,福柯的回答都是否定的。因为“非科学并不排斥科学”。[5] 其次,谱系学与科学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呢?福柯的谱系学作为一种独特的意识形态研究方法,“它将通常分离的现象结合在一起,而分离了通常联系在一起的现象”,即通过“加括号的方法”,将谱系学与科学之间的关系搁置了起来,因为所谓加括号的方法,就是“悬置了真理/谬误范畴或真理/意识形态范畴”,“即它悬置了认识的合法性问题”。[6] 为了更好地说明上述观点,福柯在考古学和谱系学的分析框架下,对话语、知识、权力以及主体和历史问题进行了别具一格的“描述”和“加括号”式的分析。 二、意识形态研究的基本范畴转换:从“意识形态”到“话语”、“知识”和“权力” 如前所述,福柯的意识形态理论是一种拒绝“意识形态”范畴的意识形态理论,在他这里,“话语”、“知识”和“权力”所扮演的就是意识形态的角色,或者说,在福柯这里,意识形态理论的范畴实现了从“意识形态”这一术语向“话语”、“知识”和“权力”等范畴的转换。而这一转换的方法论则是前面所讨论的考古学和谱系学。 当考古学把话语当作自己的研究对象时,它所研究的话语实际上就是一种话语实践,一种不具有“本质性”特征的本质存在,也就是说,当福柯说“考古学所要确定的不是思维、描述、形象、主题,萦绕在话语中的暗藏或明露的东西,而是话语本身,即服从于某些规律的实践。它探讨话语,但不是把它们看作为资料,看作为它的符号,看作为那些本该是透明的成分,但却总要穿过这种成分的讨厌的不透明性才能最终在这种被保留下来的不透明性中找到本质的深度”时,他实际上已经把话语或话语实践视为一种本质性的存在了;在拒绝本质性探讨方式的同时,福柯还确定了考古学方法对特殊性和差异性的关注,为此,他指出,考古学的问题是“确定话语的特殊性;指出话语所发挥的规则作用在哪些方面对于其他话语是不可缺少的;沿着话语的外部的边缘跟踪话语以便更清楚地确定它们。”[7] 总之,“话语的考古学描述是在通史的范围内展开的;它力图发现机构的,经济过程的以及话语形成可在其基础上相互连接的社会关系的整个范围;考古学描述试图指出话语的自律性和它的特殊性怎么没有赋予它以某种纯理想性的历史的完全独立性的地位;它所要揭示的是这样一个特殊的层次,即历史能产生的某些话语确定的类型,这些类型本身具有自己的历史性的类型,并且同各种历史性的整体保持关系”。[8] 因此,考古学“不是试图通过逆向运动将所有的异质的和扩散的成分组成为一个独立的话语实践”,因为“话语形成不是在对自身尚未意识而悄然成型时期的未来科学。因为事实上,话语形成不同于科学的纵向演化,它不处于隶属目的论的状态中”。而“在话语实践、实证性、知识和认识论形态和科学的关系中,对话语实践、实证性和知识所作的分析,正是我们为使它同科学史和其他可能的形式区别开来把它称为知识型的东西”,所谓“知识型”或“认识型”,是指“能够在既定的时期把产生认识论形态、产生科学,也许还有形式化系统的话语实践联系起来的关系整体;是指在每一个话语形成中,向认识论、科学性、形式化的过渡所处位置和进行这些过渡所依据的方式;指这些能够吻合,能够相互从属或者在时间中拉开距离的界限的分配;指能够存在于属于邻近的但却不同的话语实践的认识论形态或者科学之间的双边关联”。[9] 可见,“知识型不是那些我们在某一时代所能够懂得的东西,它是在话语实践的实证性中使认识论形态和科学成为可能的东西”,“在科学话语这个迷宫中,它所揭示的不是话语成为科学的权利,而是它存在的事实”。[10] 话语构成是一个知识型的组织原则,它们使话语成为可能,它们组织思想和概念,并且制造出“知识的对象”。而知识型生产出来的知识也就是我们所谓的“真理”或“科学”(主要是人文科学);这样,知识型就成为了福柯将话语、知识(真理或科学)、权力联系起来的纽带性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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