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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乩的制度化与民国新兴宗教的成长(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历史研究》 陈明华 参加讨论

    

扶乩对于道院的作用不仅体现在凝聚早期成员方面,还表现在构建宗教团体要素上。在洪士陶等扶乩手的配合之下,杜秉寅和刘绍基等人在乩坛上确立了道院组织的主坛神灵、经典以及用作修炼的静坐法。下面将此三项内容略作介绍。
    第一,确立主坛神灵。大仙祠里的尚正和大仙只是滨县中的神祇,声望和地位都不算高。于是,刘绍基和洪士陶等人创造出一个“太乙真人”,将其描述为创始宇宙的“老祖”。自此“老祖”成了主坛神灵。[31]两位扶乩手通过乩笔将老祖图像化,分赐各位虔诚信众。据说神像下赐使信众的宗教热情更加高涨。[32]
    第二,确立最初的经典。主坛神灵改变后,扶乩内容也随之变化,“老祖”降坛,不仅与侍坛“弟子”唱和诗词,而且常常谈经论道,向信众宣传处世的大道理。[33]这些道理可能是乩坛参与者之间相互研讨的结果。1920年,随着对教义的讨论日趋成熟,乩坛的主事者以传经的名义将讨论成果扶出。传经从11月18日(农历十月九日)开始,经过三个月完成,所扶出的内容集结为《太乙北极真经》(亦称《太乙真经副集》),此书成为道院最初的经典。
    第三,形成一套静坐法--上元坐法。与传统民间宗教相似,刘绍基、杜秉寅等人的乩坛结社也有一些身心修炼方法,静坐是其中一种重要方式。早期参与者多使用同善社的坐法。随着刘、杜等人乩坛的日益成熟,一日太乙真人突然降乩,向信众传授上元坐法,并规定了具体的修坐方法。[34]该坛由此有了一套自己的静坐方法。
    至此,刘福缘等人所参与的乩坛已具备宗教团体的雏形,但还没有正式名称和活动场所。此刻扶乩又发挥了推动作用。1920年与1921年之交,老祖出训要求各弟子成立“道院”。信众们经过商量和筹备,于1921年3月18日(辛酉年二月九日)在济南上新街正式开办道院。[35]此时道院并未取得合法地位,随时有被取缔的危险。道院领导层中不少人与一些名流巨绅有私人关系,诸如杜秉寅与大总统徐世昌之弟有朋僚之谊,而李振钧、孔祥榕与熊希龄相识,[36]因而老祖又出训,鼓励他们动用私人关系,争取官方支持。在徐世光等人支持下,内务部批准道院在各省设置机构,通饬各省一体保护,道院于1922年1月正式获得立案。[37]
    从以上道院的成立过程中,不难看出扶乩持续地发挥着作用。道院的成员或以扶乩为交游手段,或用扶乩增加经典的神秘性,或借乩训发布命令。道院成立后虽与原来设于私宅之内。主要依靠亲戚、朋僚等“私宜网络”的乩坛已大有不同,但扶乩依然深深植根于其日常运作之中。
    按规定每个道院内部都设有乩坛,根据用途分为统坛、讲经坛、文字坛、问事坛、书画坛和求方坛,分属于道院的实体组织“院”中。[38]统坛设在坛院,其下还附设讲经坛,文字坛、问事坛设在统院,书画坛设在经院,求方坛设在慈院。[39]各种坛名只是用来区分其主要负责的事务,在现实运作中,由于道院的扶乩手人数有限,因此一般按照功用设坛,采用一乩多用的方式。[40]对应不同等级的道院,乩坛的级别也不同。宗坛(即滨县大仙祠中的乩坛)是道院的发源处,因此成为道院最高级别的乩坛。位于天津的行宗坛和各地母坛地位略低,母坛以下依次为母院坛、总院坛、主院坛、代主院坛、分主院坛、省院坛、特院坛、埠院坛、代分主院坛、县院坛、支院坛、寄修所坛,分别对应母院、总院、主院、代主院、分主院、省院、特院、埠院、代分主院、县院、支院、寄修所。[41]院、坛两套系统相互依存。早期各地道院的实际运作离不开扶乩活动,行事需要扶乩指导。据宋光宇研究员介绍,每当道院施行一项举措,就需将此举措写成疏文。一件事列成“一目”,写在黄纸上,呈放神案前,然后由扶乩手扶乩叩问神意,在沙盘上写出神对此事的看法。[42]扶乩在形式上成为合法性的最终来源。
    这种权力高度集中于扶乩的体制使我们不得不注意道院中的特殊人群--扶乩手,他们掌握着扶乩活动的每一个步骤,所扶出乩训质量的高低则直接影响成员对团体的观感。灵验的乩训能够吸引众多成员加入,而不灵验的乩训往往会使成员对神灵产生怀疑,从而导致该坛衰落。因此能否成功管理扶乩手直接影响该团体的命运。焦大卫和欧大年对台湾扶乩教派(即“拜鸾组织”或“拜鸾教派”)的研究显示,这类团体不断面临如何找到和培养好扶乩手的问题,这成为该类团体最中心的问题。回到本文的研究对象--道院在各地迅速开枝散叶的同时,也面临相似问题。如何管理扶乩手与保证乩训质量成为其进一步发展的关键。
    三、道由纂兴,亦由纂败:扶乩手的控制问题信众对于道院的信服高度依赖于乩训的品质,而品质高低,一方面与预言内容的准确性相关,一方面与受众的感觉有关。受众所认可的好乩训,往往是因为乩训内容符合他的期望、利益、心理承受能力以及文化品位。[43]而要扶出这样的好乩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扶乩手本身的文化修养和扶乩技巧。比如早期滨县大仙祠和济南刘绍基家中侍坛扶乩的人主要为洪士陶和周锡德,他们不但能扶出灵验的药方,而且所请神灵“蓄道德,能文章,答辞诗歌俱极绝妙”,符合士绅们的文化品位,获得他们认同。道院的发展即与这两位素质颇高的扶乩手密切相关。后来道院内部成员赞扬道,“师道传世始赖解纂(洪士陶),既得湛纂(周锡德)相因而承大道赖以推化,其功何可言喻”。洪士陶在死后更是被追封为大充真人和道院第一纂掌。[44]
    早期道院采取精英路线,主要面向各地较有名望的官绅和商人。道院管理层非常清楚要符合这些人的文化口味,提高扶乩手的素养是必要的;如果不注重“讲求纂理以开侍纂者之知识,不但不足以昌救世之大道,且将以启不知者之猜疑”,[45]因而非常注意培养扶乩手。道院在济南成立后不久,便设立纂识学社,专门负责培养“优尚道德,精通纂识”的扶乩人才。《纂识学社简章》规定,那些领过院内经典的职、修,都可以进入济南母院纂识学社学习,课程分为道、炁、灵、气、修、乩六科,教员由附属于济南母院的宗教研究会和灵学会会员充任。学习时间按照职位不同而异,“习乩正(正乩手)者须在社肄业六个月,习助者(副乩手)肆业三个月”,期满后“分别考试其品格及课程,呈坛判准后送入习乩室习乩”。学员学成后由母院颁给扶乩资格证书,然后被分配至各院服务,并按照各扶乩手月帖表领取薪帖。[46]
    道院管理层不少人将扶乩看作人神通灵的方式,认为扶乩手的心境、知识、品格都会影响神灵意思的表达,侍坛的扶乩手只有处在无欲无求的“真空分际”,才能真正表达神意,“若心不坚定,则为物欲所蔽,魔即乘之,灵被魔扰即难与神相接,断无感通之时,纵出文字亦从魔来,此魔非他,即人身识神是也”,此状态下扶出来的乩训“不克尽合正道可断言也”。因而院方要求习乩的人不断“加意克制识神,使魔力无可复逞,自然性灵发现,无时无地不可与神灵感接矣”。[47]同时为保证日后所出乩文的文化水准,在济南母坛培训期间,习乩者被要求攻读经、史、子、集和医、农、卜、筮等书。在学习中,习乩者还要掌握扶乩技巧,“能根据请训人的心理、希望、要求、质疑、问难等情况,做到随机应变,出口成章,诗词问答,联句成对,得心应手,应付裕如”,正乩手还要具备基本的中医医药知识,以应付问病求方的人。[48]一系列训练合格后,才能算合格的扶乩手。经过这类培训的扶乩手具有较高素质,所出的乩训往往能得到人们信任。但是立案以后,道院的快速发展使母院无法对每位扶乩手进行类似培训。
    济南道院1922年获得政府立案后,势力在各地快速发展,至1928年在全国的分会总数达到202个。[49]正如一则乩训所概括的:“吾道院自辛酉以来,真经之传,道务之宣化,及种种布置,悉赖沙木代诸神圣仙佛之口舌以宣导之”,[50]扶乩在各地道院的扩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正因为扶乩在道务宣传中起着重要作用,各地方道院也纷纷希望借扶乩手扩张势力。母院对扶乩手的培训有严格要求,周期较长,无法满足地方道院的迫切需求。不少地方道院为了贪图方便和节省经费,不愿派人到母院学习扶乩,而偏向于私下吸收当地的扶乩手。这些扶乩手素质参差不齐,又未经统一培训,母院和总院一时亦无法对其进行监管,这导致扶乩手水平大幅度下降。有不少扶乩手只是把扶乩当作一种吃饭的职业,并无求道之心,[51]所扶出的乩文常常“颠倒错乱”。[52]这些都严重影响民众对道院乩坛的信任,妨碍道院的进一步发展,“院之有常纂者,其道慈两务之进展必速且普,然因纂才不良而离奇错谬之训文层见叠出,几致动摇道慈之根本者,又每为各院掌监所隐痛而不敢轻为说破”。[53]“动摇道慈之根本”的威胁主要可分为内外两个方面。
    一方面,在道院内部,一些怀有私心的扶乩手利用扶乩侵夺道院利益,引起相关各方的反弹。前已述及,道院早期一切工作均靠乩坛来推动和开展,一切事情都按照乩训而行,[54]扶乩手遂成为一个特权阶层,他们手中细细的乩笔既可作为宣化道务的工具,也可以成为牟利的利器。当时各地道院有不少扶乩手常借神灵名义,攫取地方院会利益,满足其膨胀的欲望。按照道院规章,统院掌籍为最高领导,其下设立各职,负责管理道院事务,扶乩手只负责宣传,但在现实中却可以利用在院各方对扶乩的信仰,突破规章限制,凌驾于各职方之上。他们借用仙佛名义,自判各种职位,行使各种权力,成为地方道院的实际控制者,职方根本无法对其进行控制。[55]江苏卢庄支会的内部纠纷就是一个例子。[56]
    江苏卢庄支会的纂掌卢毓如(道名鹤福)长期把持支会各项事务,在扶乩时借神灵名义将自己指派为该会的总务股负责人,[57]并乘机提携亲信丁如永、缪天芝等人“为卢院会临时掌、长之职”。[58]其后卢毓如与原统掌卢邦权(道名鸣因)、会长卢应昌(道名爱祝)之间关系紧张,双方在道务发展中意见不一,卢毓如一系人马索性另立卢庄分会,由丁如永、缪天芝出任临时会长,卢毓如、何宏仁、何如福、卢辙乘、徐苇健、卢振德等则在一旁“襄助一切进行事宜”。[59]此举引起卢邦权一派的不满,双方剑拔弩张。
    

为加强自己的地位和控制更多资源,卢毓如还大肆开沙赐爵,命各方“速筹款数千元,别有妙用”。另外还染指各方捐赠给卢庄卍字会(道院)的施田,这些行为破坏了成员对院会的信任,各方纷纷要求撤回他们捐赠的土地。[60]此事引起东南主会及各大道院领袖关注,命令卢毓如停止活动。东南主会是卢庄支会的上级机构,按理卢毓如应听从其命令,但是卢毓如借着乩训的神圣性,对抗命令,继续用乩训发号施令。[61]最后东南主会只能软硬兼施,一方面撤销卢毓如等人另立的世界红卍字会卢庄分会的铜章,收缴总会发放的徽章、门牌;另一方面则动之以利,同意支付其400元的“休灵费”作为补偿。最后卢毓如暂停扶乩工作,原派之责任统掌卢邦全、会长卢应昌恢复职位。此纠纷才暂告一段落。[62]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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