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黄桥道院壬申年端阳节戌刻坛训》,1932年6月8日,Q120-4-126,第25页。 [62]《陶道开先生调查卢庄纠纷报告》,1932年10月30日,Q120-4-126,第120页。 [63]《拟撤纂识学社案》,1935年5月,Q120-4-78,第62页。 [64]《济南道院职籍表》,《道德杂志》1922年第2卷第2期,“附录”第1-8页;《济南道院名誉职籍表》,《道德杂志》1922年第2卷第3期,“附录”第1-4页。 [65]何澍,字仲起,浙江绍兴人。其父辈游宦齐鲁,定居益都。曾任山东各县刑漕,继入山东巡抚幕,历办山东河工。辛亥鼎革后弃官归隐。与杜秉寅友善。杜任母院统掌时,介绍其加入道院,从此专心道务,杜秉寅皈道后,何澍继任母院统掌,兼世界红卍字会会长。于1941年6月16日皈道,享年72岁。参见《世界红卍字会上海道院各道院修方皈道后传略及三灵室公祀祝文》,1942年,Q120-3-157,第19页。 [66]酒井忠夫:《道院的沿革》,《民间宗教》(台北)1997年第3辑,第121-122页。 [67]《请设母总联合办事处于天津以和人灵而展道慈案》,1932年,Q120-4-68,第40页。 [68]《为道院系统紊乱提请划分清晰以利大道之进行俾固道基于永久案》,1932年,Q120-4-68,第81页;《请设母总联合办事处于天津以和人灵而展道慈案》,1932年,Q120-4-68,第40页。 [69]宗坛设立了一套新职位系统,该套职位系统按等级排列大致如下:世界道慈宗主、副宗主,宗掌、副宗掌、宗监、副宗监,正宗、副宗,左仪各正宗、副宗,右仪各正宗、副宗,宗宣、宗赞、宗参、宗助、宗秘等辅助和具体工作职位。宗主与副宗主由神担任,而宗掌以下则由人担任。参见李光伟:《道院、道德社、世界红卍字会:新兴民间宗教慈善组织的历史考察(1916-1954)》,第73页。 [70]《道院宗坛训录》第2册,北京市档案馆藏,1927年8-12月,ZQ012 6-74,第6-7页。 [71]《东南淞沪代主院、济南母院及各地院会关于人事调配及养纂津贴问题的函办法》,1944年,Q120-3-112,第20-24页。 [72]《请设母总联合办事处于天津以和人灵而展道慈案》,1932年,Q120-4-68,第41页。 [73]《同善社之怪传单》,《顺天时报》1923年7月26日,第7版。 [74]杜景珍:《略论道院遭禁(1928)后的动向》,《民间宗教》(台北)1997年第3辑,第227-228页。 [75]宋光宇:《土绅、商人与慈善:民国初年一个慈善性宗教团体“世界红卍字会”》,《辅仁历史学报》(台北)1998年第9期,第230-231页。 [76]《妖巫拘办》,《时报》1930年7月1日,第2张第4版;《杨行镇查封灵慈会》,《时报》1931年6月16日,第2张第7版。 [77]《老君乩语》,《道德杂志》1922年第2卷第4期,“杂言”第3-4页。 [78]《岳圣临各院训·杭州道院》,《道德杂志》1923年第3卷第10期,第17页。 [79]《尚真人申告纂方》,《道德杂志》1923年第3卷第10期,“杂言”第2页。 [80]据初中池的说法,何澍提议废除扶乩有两个意图,一方面希望徐世光早点让出济南母院统掌之位,另一方面则是为了震慑各地扶乩手,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初中池:《我所知道的济南道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山东)文史资料选辑》第19辑,第209页。 [81]《科文汇录·农历壬申五月十七日济佛训》,1932年6月20日,Q120-4-43,第131页。 [82]《保送纂方三名列目请判案》,1932年,Q120-4-68,第109页。 [83]《尚真人申告纂方》,《道德杂志》1923年第3卷第10期,“杂言”第2页。 [84]李光伟:《道院、道德社、世界红卍字会:新兴民间宗教慈善组织的历史考察(1916-1954)》,第149页。 [85]《历年遵训举办重要道务宜追加纲则案》,1932年,Q120-4-68,第50页。 [86]《老祖临北京道院训词》,《道德杂志》1923年第3卷第1期,第5页。 [87]《请派阐道员赴乡镇讲演道慈以广道化案》,1932年,Q120-4-68,第167页;《请速设世界道慈大学以养专门人才而宏化度案》,1932年,Q120-4-68,第116页;《今后布道行慈宜设四大学院以宏教化案》,1932年,Q120-4-68,第118页。 [88]《慎选纂材以重道化》,1932年6月,Q120-4-43,第146页。 [89]《拟请优待纂方切实考察以肃纂纪案》,1932年,Q120-4-68,第103页。 [90]《老祖临北京道院训词》,《道德杂志》1923年第3卷第1期,第4-5页。 [91]《上海道院农历癸酉正月十八日第二期道慈会议记录》,1933年2月12日,Q120-3-22,第19页。 [92]《慎选纂才宜规定审查办法以便永久施行谨拟办法六条》,1932年,Q120-4-68,第105页。 [93]《慧仙临各院训·济南道院》,《道德杂志》1923年第2卷第5期,第14-15页。 [94]《慎选纂材以重道化》,1932年6月,Q120-4-43,第146页。 [95]《中华东南各会联合办事处常监临时会议记录》,1933年8月24日,Q120-4-44,第31页。 [96]《东南各地院会道院巡证表》,1937年6月,Q120-4-90,第160-178页。 [97]《苏北各会联合办事处纂方调查表》,1943年,Q120-2-12,第1-20页。 [98]《济南道院致上海道院函》,1944年3月4日,Q120-3-112,第18页。 [99]安邦瀛:《所知烟台红卍字会的一些情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烟台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烟台文史资料》第9辑,烟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烟台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8年,第139页;何俊洲:《新立屯红卍字会概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黑山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黑山文史资料》第6辑,锦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黑山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7年,第197页;虞卜磐、章太和:《我们所知道的常阴沙红卍字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常熟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常熟)文史资料辑存》第4辑,常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常熟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63年,第62页。 [100]《黄桥特会致东南主会函》,1941年7月,Q120-3-127,第15-17页。 [101]《拟请优待纂方切实考察以肃纂纪案》,1932年10月,Q120-4-68,第103页。 [102]《上海道院农历壬申年四月二十二日道慈会议议事录》,1932年5月25日,Q120-3-22,第5页。 [103]《济南道院致上海道院函》,1944年4月1日,Q120-3-112,第58页。 [104]《苏保果、王民含两会长致济南母院函》,1946年4月15日,Q120-3-46,第37页。 [105]《慎选纂材以重道化》,1932年6月,Q120-4-43,第146页。 [106]《华悟致袁善净函》,年代不详,约为1940年代,Q120-3-165,第25页。 [107]罗德尼·斯达克(Rodney Stark)、威廉姆·希姆斯·本布里奇(William Sims Bainbridge):《宗教的未来》(The Future of Religion),高师宁、张晓梅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9页; 杨庆堃:《中国社会中的宗教--宗教的现代社会功能与其历史因素之研究》,范丽珠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0页。 附记:两位匿名审稿人的宝贵意见对本文修改助益甚多,另外康豹、孙江、郭大松、李世伟和王见川等老师也给予指教,在此一并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