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影响一些民族问题极端案例的出现加剧了国际体系的不稳定性和不可预测性。民族分裂问题虽不是民族问题的全部,但它是民族问题最极端的一种表现形式。其中,最危险的便是“未经公投也可单方面宣布民族独立”。一个典型的案例是2008年2月17日科索沃未经全民公决就单方面宣布独立。两年后,2010年7月23日,国际法院发布“参考意见书”,认为科索沃宣布独立“不违反任何可适用的国际法规则”。上述事件有可能对国际社会带来“灾难性影响”,因为世界上有很多类似科索沃的地区,他们正盼望着科索沃独立能被国际社会看做是可被接受的范例。此外,即便有公投的形式,但当一国举行公投的时候往往就已经意味着国家的分裂。2011年2月7日,苏丹宣布南部公投的最终结果,98.83%的选民支持南部地区从苏丹分离,非洲面积最大国家苏丹从此将可能被“一分为二”。但是,即使是加拿大、西班牙等西方国家在上述民族独立问题上也都采取了极其谨慎的态度,因为他们担心今天的表态会对其自身国家统一问题产生负面影响。 “民族问题”将成为大国之间、新兴大国与发达国家之间发生冲突的主要诱因。首先,“民族问题”使美欧的地缘合作“亲密中潜藏危机”。由于自身不存在民族问题,因此美国希望把民族独立作为解决世界民族问题的主要模式,并为今后干预和肢解多民族国家制造借口和依据,但是欧洲国家则普遍受到民族问题的纷扰。其次,“民族问题”使美俄矛盾趋于尖锐。例如,在高加索地区,俄罗斯明确表示,将结合西方国家对巴尔干民族独立的态度来考虑其对阿布哈兹和南奥塞梯的独立问题。最后,“民族问题”将成为霸权国阻碍新兴大国崛起的有力武器。例如,美欧等西方大国利用“民族牌”攻击崛起中国的手段更加多样、攻击的方式更加细致。 民族问题的新变化、新态势必然催生民族冲突管理的新理念和新方法。鉴于世界民族问题的持久性、复杂性、敏感性,国际社会对民族冲突的观点必然从“控制”(control)转换至“管理”(management)。但是,冲突管理应始终恪守“希波克拉底誓言”(The Oath of Hippocrates)--有利但不伤害原则,即冲突管理不应对目标国国内事务造成伤害,不应煽动族群争斗,不应破坏国内秩序的稳定。冲突管理的主要内涵应包括:一是促进社会公正,保障不同民族的利益诉求得到充分尊重。二是将经济建设作为国家各项工作的重心。没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民族融合就将成为一句空话。三是消除民主化对民族冲突的负面影响。任何过早、过急的民主化都可能导致部族主义、族群冲突因政党活动而复活;随即,严重的族群分裂,不仅让国家的民主转型付出高昂的代价,而且也使转型之后的民主政体始终无法正常运行。需要强调的是,新理论、新方法的产生将充满不同利益集团的政治博弈,对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而言,不仅要作民族团结的典范,更要发出自己的声音,即要在世界民族问题的话语体系塑造进程中占据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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