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何叔涛,云南民族大学民族理论教研室主任,教授。 一、引论:正确看待汉语“民族”概念的包容性和模糊性在现代汉语中,民族研究最基本的概念--“民族”一词尽管广为流传、普遍使用的历史仅100多年,但内涵十分丰富,外延非常宽泛,既有极强的包容性和灵活性,又有很大的模糊性,在不同的情况下可做不同的理解。因而,早在20年前,笔者就曾发表过一篇题为《民族概念的含义与民族研究》的专题论文,力图进行梳理,并提出了划分汉语“民族”这一含混而又模糊的概念究竟有几种情况、几种类型、几种含义,使之明朗和清晰化,对于民族研究非常必要的看法。① 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了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的“12条”,第一条就是对民族定义的表述,即:“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②这一表述尽管没有直接指出民族是个具有凝聚力的利益集团,但却克服了斯大林定义的缺陷和局限,吸收了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民族理论研究的学术成果,不仅比斯大林的定义更加准确和严密,更重要的是坚持了中国民族研究的话语权,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 然而,在梳理汉语“民族”概念的含义和研究方面,近10年来,由于一些颇有影响的学者引进了西方的“ethnic groups”这一术语,并翻译成“族群”,力图用“族群”概念逐渐取代传统的“民族”概念。这样一来,就使得原来就比较复杂的问题更加复杂、更加混乱了。如果说在50多年前,由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先生在《历史研究》发表的《自秦汉起中国成为统一国家的原因》一文引发的“汉民族形成问题讨论”,是中国民族研究的话语权受到的第一次挑战,是俄语“народность”(曾被译为“部族”)和“надия”(现代民族)这两个术语对汉语“民族”概念的冲击,那么今天人们对“ethnic groups”(族群)力图取代(至少是大部分取代)“民族”的困惑和不解,就是中国民族研究的话语权在新世纪受到的再次挑战。 实际上,“族群”应当或者可以在多大范围、何种情况下取代人们习以为常的“民族”,在积极倡导使用“族群”概念的学者中,观点也并非完全一致。有的仅仅把单一民族称之为“族群”,有的则把民族支系也称之为“族群”,有的则把复合民族称之为“族群集团”,也有的仅把少数民族称之为“族群”,而对汉族是否也是“族群”避而不谈。③对此,郝时远先生称之为“族群”概念使用的“泛化”现象,并归纳为四种情况:一是“将‘族群’与民族交替使用而让人无所适从”;二是“将‘族群’应用于中国的56个民族时进行‘民族’和‘族群’的区分(仅把少数民族和汉族内部的支系称之为‘族群’,而汉族才是‘民族’)”;三是“将‘族群’泛指人类社会不同历史阶段的所有‘人们共同体’”;四是“用‘族群’取代‘民族’”。④而在笔者最近看到的一篇文章中,则提出了中华民族人们共同体是一个由多民族(ethnic groups)共同构成的民族(nation),即文化层面的民族构成国家和政治层面的民族的观点,⑤更是引起了笔者的关注。 在笔者看来,恰巧是因为当今世界由于各民族之间联系交往的空前频繁、各民族交错杂居使得原生形态的单一民族国家几乎荡然无存,少得可怜的几个主体民族占全国总人口99%以上的国家却又不能囊括自身的整个民族(如日本、朝鲜、韩国),而对于诸如美国、加拿大这样的移民国家只能通过强化国民意识来应对多元民族文化和民族自我意识增强的现实,这一客观存在反映到学术领域当中的表现和影响,便是文化层面的“民族”(ethnic groups)概念不断替代国家和政治层面的“民族”(nation)。正如郝时远先生所说:“ethnic groups一词流行于美国,是与美国作为一个移民国家的背景直接相关。在美国除了印第安人,其他人都是脱离了各自民族母体的多种族移民,这是美国最基本的或最特殊的国情。这一国情特点是我们认识或理解这一词汇不可忽略的前提条件。”⑥而中国的国情和美国截然不同,中国自秦汉以来即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汉语在整个国家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不仅仅是汉民族内部的共同语言,同时也是中国各民族之间交流沟通的重要工具。现代汉语的“民族”概念之所以与历史上的“人”、“民”、“种”、“类”、“氏”、“部”、“族”有所区别并完全取代了上述词汇,则是与近代中国历史上资本主义思潮的兴起,民主革命的进程以及中华民族的觉醒,中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奋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正因为这样,汉语的“民族”概念从一开始就兼容了政治和文化两个不同层面的内容,而且二者密不可分。既然我们当初没有按照俄语去依葫芦画瓢,在汉语中创制表述不同历史阶段的民族共同体的术语和词汇(事实上“部族”一词的使用面依然很狭窄,仅指非洲的情况而言),那么今天更没有必要去按照英语的词汇分类,在汉语中生硬地弄出两个分别代表文化层面和政治层面的民族共同体的词汇和术语,以满足翻译和交流的需要。 诚然,汉语“民族”概念的含混和模糊,对人们理解民族概念以及进行学术交流沟通略有影响。如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把“民族”理解为“少数民族”的简称或缩略语,这种偏狭义的理解,当然不利于民族关系的和谐。反映到学术领域,有的民族学家缺少对研究对象应有的人文关怀,专门研究原始落后的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的原始落后,把汉族排斥在民族研究以外。而在学术交流中,不同学科所指的“民族”不是一回事,尤其以民族理论和民族学对“民族”概念的不同理解最为典型。相对于英、法、德、俄等外语中专指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不同层面(文化与政治)的相关民族共同体的词汇系列,汉语“民族”一词往往缺少对应而以一当十,至少是“以一当四”,⑦翻译不当就会产生“白马非马”的玄学争论。可是平心静气、客观冷静地想一想,难道上述弊端可以靠推出“部族”或“族群”这两个概念就可以迎刃而解吗?更何况这两个词汇在民族史学科的术语中早已有之,“部族”往往指的是由部落或部落联盟发展而来,但尚未建立完整的政权组织的古代民族共同体。而“族群”则是指语言系属同源的多个民族或民族集团,如“氐羌族群”、“百越族群”即分别指彝语支各民族的先民和壮侗语族各民族的先民,而不是指单一民族。因此,用“部族”和“族群”这两个词汇分别去翻译“народность”和英语当中的“ethnic groups”其实并不准确,只能造成更多的混乱,也许翻译成“前资本主义阶段的民族”和“文化层面的民族”更恰当些。 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虽然汉语“民族”概念的含混和模糊在应用上存在着负面的影响,但我们更要看到这一概念丰富的内涵和宽泛的外延所带来的包容性、灵活性对于我们的民族研究有着正面的、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文将进一步梳理汉语“民族”概念各种不同的含义,对其特点做初步的探讨和分析,抛砖引玉,本着坚持和维护中国民族研究话语权的善良愿望,求教于学术界同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