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两代,福建漳州、泉州两府的民风颇受统治者訾议。从明代对当地海盗的关注到清代对天地会等秘密结社的镇压,统治者对于漳泉地区因民风“强悍”所引发的种种社会问题,采取了道德教化、行政管控乃至暴力镇压等各种举措,但效果不甚理想,其原因值得深思。 一 清代皇帝中最早开始关注漳泉民风的是雍正帝。他说:“朕闻闽省漳泉地方,民俗强悍,好勇斗狠。而族大丁繁之家往往恃其人力强盛,欺压单寒,偶因小故,动辄纠党械斗,酿成大案,及至官司捕治,又复逃匿抗拒,目无国宪。两郡之劣习相同。”同时,他又说“闽省文风颇优,武途更盛,而漳泉二府人材又在他郡之上,历来为国家宣猷效力者实不乏人。独有风俗强悍一节,为天下所共知,亦为天下所共鄙”。(《清世宗实录》)这话说得平和公允,尽管批评了漳泉民风强悍,但流露出来的还有善意的惋惜。 乾隆帝同意其父的看法,但在接触更多的负面信息后,他说起漳泉民风往往充满厌恶,强调的重点也有明显不同。乾隆六年(1741)七月向全国公布的“明发谕旨”中,要求对殴官抗法行为必须严惩,不能姑息:“前任永春州(原隶泉州府)汪廷英于乾隆元年因乡民两姓争斗,前往弹压,竟被凶殴,其后不过以枷责完结。结息养奸,莫此为甚!”他指出,要警惕漳泉剽悍风气向广东、江西蔓延,告诫地方官应把“人心风俗”视为“要务”,严饬“闽、广及江西督抚时刻留心,化导整顿,务令循理迁善,革其非心;倘有怙过不悛,仍蹈故辄者,即分别轻重,置之于法,不少宽贷!”(《清高宗实录》) 这一谕旨发布后,御史李清芳(泉州安溪人)立即上奏响应,并指出漳泉的恶俗还有“结拜立盟,誓为密友,遇事比周党护,蜂屯蚁杂,牢不可破”(朱批奏折,乾隆六年七月十七日)。这是对漳泉强悍民风内涵的重要补充。果然,二十年后在漳州云霄地方创立的天地会很快蔓延南方半壁江山,成为清廷挥之不去的梦魇。 上述谕旨颁布不到一年,闽南又发生了一件惊心动魄的大案,竟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将公堂审案的知县朱以诚割喉毙命,行刺者乃漳州府漳浦县民赖石。据官方调查,事件起因系该县兵民创建小刀、子龙二会,朱以诚正在访拿,赖石听从会首指使将其杀死,与此同时又查出诏安县有人造谣惑众、私藏军器。(《康雍乾时期城乡人民反抗斗争资料》)此事具有秘密结社背景,且有军人参与,不但戕杀命官,更有人蓄谋暴乱,这令乾隆帝深为怵惕。风起于青萍之末,在康乾盛世如日中天的时候,已经显露出日后国家全面危机的征兆。 终清之世,漳泉民风的强悍,一直令皇帝和地方官揪心。只要一遇到漳泉辖下厅、县发生罢考罢市、哄堂闹署、拒捕夺犯、劫县戕官、聚众械斗、纠党劫掠、下海为盗,特别是结会立盟、蓄谋造反之类的群体性事件,各级官吏乃至皇帝总是拉出漳泉民风说事。从雍正帝还算较为中性的“强悍”起,到“剽悍”、“顽悍”、“刁悍”、“犷悍”、“凶悍”……调门越拔越高,最后无以复加,只好以“种种不法,最为可恶”煞尾。 二 统治者对漳泉民风的特殊关注,至少从明朝中期嘉靖前后就开始了,主要集中在对漳泉一带“海贼”为患的看法。嘉靖年间厉行禁海,而漳泉之人与大海相依为命,衣食尽在此中,禁海断了生路,于是铤而走险,相率下海为贼。那时所谓的“海贼”大致分两类,“有劫掠而不通番者,有通番而兼行劫掠者”。所谓“通番”指的是勾通“倭夷”(指日本及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的商人兼海盗)。嘉靖帝“圣谕”即称,“漳泉等府豪民通番入海,因而劫掠沿海军民,肆行残害,甚则潜从外夷,敢行作叛”。其他类似说法不胜枚举,如“泉漳风俗嗜利通番,今虽重以充军处死之条,尚犹结党成风,造舡(chuán,船)出海,私相贸易,恬无畏忌”。更为严重的是,时人普遍认为,倭寇大部分是中国人,特别是漳泉人,如嘉靖年间官员林希元说:“今虽曰倭,然中国之人居三之二。”有人总结:“夫海贼称乱,起于负海奸民通番互市,夷人十一,流人十二,宁绍十五,漳泉福人十九,虽概称倭夷,其实多编户之齐民也。”(《皇明经世文编》) 当时下海为贼甚至附从倭寇者多为漳泉商民,这是不争的事实。生计为海禁所断固为主因,从历史与文化角度看,也与漳泉民风强悍有直接关系。万历年间福建巡抚许孚远点出:闽之福兴泉漳“民恬波涛而轻生死,亦其习使然,而漳为甚”。身处惊涛骇浪之险,不仅毫不畏惧,而且内心充满欢愉,故曰“恬”;“轻生死”非人之常情,但正是这种豪迈无畏的人生态度,支撑起漳泉好勇斗狠民风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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