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初一日,奉朱批:“知道了。钦此。” 对照《爵秩全览·太常寺衙门》得知,光绪十九年太常寺的主管官员为: 经筵讲官礼部尚书管理太常寺事务宗室 昆 冈 太常寺卿宗室 溥 善 太常寺卿稽查右翼觉罗 李端遇 太常寺少卿 常 明 太常寺少卿 沈恩嘉 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内阁题本中,仅在光绪二十二年十月之后的太常寺题本中,才出现盛宣怀其名,并且注明“未到任”三字,与上引盛氏自述完全吻合。新世纪伊始,第一历史档案馆丁进军、方裕谨先生已撰文辨明此谕旨为伪。 近年从网页上得悉,当“慈禧手谕”最初面世的时候,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的夏东元教授,为撰写《盛宣怀传》,正在原上海图书馆老馆长顾廷龙先生的帮助下,成年累月地“泡”在“盛档”里--顾、夏两位先生,可以说是对盛氏资料掌握最多的人,尤其是夏东元先生,为写《盛宣怀传》,把数百袋“盛档”全部翻阅过一遍,但并没有发现盛宣怀与钓鱼岛有关的任何资料。他们当即取得了一致的看法,认为此“手谕”是假的,主要依据是上面的日期和称呼与盛宣怀当时的头衔不符。 所有这些史实表明:当光绪十九年时,盛宣怀既非“太常寺正”,亦非太常寺少卿,更不是所谓“太常寺正卿”--须知,其时太常寺卿、少卿定额为满、汉各一员,是绝对不能“超编”的。倘在这种褒奖臣工的诏谕内,竟然把对方的职务错写得如此不伦不类,也是旷古未有的奇闻。 拙著1994年本问世后,承香港城市大学雷競璇先生赐寄高伯雨先生1974年初稿、1990年修改的《钓鱼台岛属盛宣怀?》一文,以洋洋洒洒的14页篇幅,从秦汉后无封土赐予臣僚谈起,到对诏书本身的诸多硬伤详细考辨其伪,并且举出了盛氏后人的佐证: 从前有个朋友对我说,徐逸(即盛毓真)的哥哥在日本东京开设酒楼,他听说徐逸手上有这样的一件“诏书”,笑不可抑,他说:据他所知,当时的太监向盛宣怀敲诈一笔钱,曾派人对盛宣怀说,太后打算以某地赐给他为食邑,如果他要此事成功,就要拿出若干银两来打点。盛答,待见过诏书之后才拿钱出来,现在只能先付五千两,送给他们喝点酒。不久后,有太监拿了诏书给盛宣怀看,盛知道是假传圣旨,就没有答应了。据说,这是在日本的盛毓度所说的。 能够盗用宫中印章而又在“诏谕”内闹出偌大笑话者,非太监们莫属! 从另一方面看,太监利用钓鱼台、黄尾屿、赤屿造假,足以证明钓鱼列屿归属清廷,连宫内太监也熟知。诏谕虽系伪作,但盛氏广生堂药号长期曾在钓鱼屿采集药材,却是确凿无疑的事实:这“不但是一种以采集生草药(而后用以制成药丸)的经济行为,而且是一种特殊的‘土地利用’方式;此与台湾许多渔民每年前往钓鱼台四周中国固有领海捕鱼,同等重要。采药与捕鱼这两种合法地使用钓鱼台及其领海,同样具有很高的历史意义、地理意义与政治意义”。也就是说,迄于甲午战争爆发前9个月,中国仍在钓鱼列屿海域和平地行使着主权。 中国史家继承了秉笔直书即“实录”的优良传统--“实录”者何?班固等学者道:“(司马)迁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中国学者有勇气排除虽有利于己论但经不住推敲的个别史料,有信心认定此举丝毫无损于钓鱼列屿之为中国领土的结论。 (摘自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吴天颖著《甲午战前钓鱼列屿归属考(增订版)》。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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