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司马迁阴翳中的鉴戒史学观 披阅《吴越春秋》,如学者所讲,主要是记述复仇报恩的历史故事,仿佛应该归属于文学类的小说。但是如果透过复仇报恩的表象,与司马迁《史记》相较,就会发现,《吴越春秋》的史学学科性质的主张,很自然地在《史记》阴翳之中。换句话说,《吴越春秋》是接着《史记》来讲的,其史学思想也是《史记》的延续和发展。 在《史记·太史公自序》里,司马迁说自己撰写《史记》的动因:“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在这里,“天人之际”与“古今之变”当是历史学研究的对象,“一家之言”则是历史学研究的目的或任务。在《吴越春秋》里,赵晔虽然没有直接表白其撰写的动机,但是本着《史记》“寓论断于序事”的方法,将记述的主题拘囿于“究天人之际”与“通古今之变”,显然是将历史学研究的对象看作人与自然的互动与人类历史的发展变化;赵晔也没有宣言自己撰写史书的动机是“成一家之言”,但实际上如《史记》一样,《吴越春秋》也确实在学术史上占据着独有的地位和价值。 但是《吴越春秋》又不全在司马迁的阴翳之中。司马迁撰写《史记》是要“成一家之言”,虽然客观上其鉴戒功用不可估量,但主观上仿佛更多是出于学术目的。《吴越春秋》客观上有“成一家之言”之妙,而主观上选择先秦吴、越两个诸侯国的盛衰兴亡为考察的对象,其鉴戒的功用似乎比《史记》更为鲜明。 读《吴越春秋》可以发现,鉴戒史学观的模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以现当代的史实为鉴戒。《吴越春秋》卷三记载伍举以楚庄王的“匏居之台”鉴戒楚灵王的“章华之台”。卷十记述吴王夫差被勾践战败,希望能够向之前勾践臣服自己一样臣服勾践,勾践心存恻隐,准备允准,范蠡劝谏说:“君何忘会稽之厄乎?”卷五记述吴王夫差临死后悔没有听从伍子胥和公孙圣的劝谏,遗嘱繴组遮蔽脸面,“吾羞前君地下,不忍睹忠臣伍子胥及公孙圣”。卷十记述勾践功成之后要杀文种,文种后悔地说,“后百世之末,忠臣必以我为喻矣”。另一种是以古代的史实为鉴戒。卷五描述伍子胥劝谏吴王夫差不要伐齐,遭拒绝,被威胁杀头,“昔桀杀关龙逢、纣杀王子比干,今大王诛臣,参与桀、纣。大王勉之”。卷七记述越王勾践被迫到吴国做奴仆,大夫扶同(逢同)劝谏勾践说:“昔汤系于夏台”,“文王囚于石室”,“汤改仪而媚于桀,文王服从而幸于纣。夏殷恃力,而虐二圣;两君屈己,以得大道。故汤王不以穷自伤,周文不以困自病”。可见,无论是近现代或是古代的史实,都是教育人们学有所本,做有所依。 由上所述,《吴越春秋》承继《史记》余续,将历史学研究的对象就是“天人之际”“古今之变”,其任务是“成一家之言”,而其功用可谓是“鉴于往事,以资来者”。 (一)“天人合一”观念下的积极创造历史观 《吴越春秋》既受司马迁史学理念的影响,那么,在历史观上,也同样承继了司马迁的天人合一观念。但读《吴越春秋》,我们知道,赵晔的天人合一的“天”,并不仅仅是指自然,而是指历史发展的规律或者说规则。也就是说,在赵晔看来,历史发展是有自身规律的,人只能遵守规律,展示自己创造历史的能力;但是人不能违背历史的规律,否则就会走向失败。卷十记述范蠡在勾践灭吴之后,对文种说:“吾闻天有四时,春生冬伐。人有盛衰,泰终必否。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惟贤人乎?”显然,范蠡所谓的“春生冬伐”“泰终必否”,就是指历史发展的规律;人处在历史发展之中,就应该顺应其规则,即所谓的“知进退存亡”。范蠡自认自己是一个能够遵守历史规律的人,“蠡虽不才,明知进退”。他劝谏文种要功成身退:一方面是客观上历史发展规律的要求,“高鸟已散,良弓将藏;狡兔已尽,良犬就烹”;另一方面是主观上越王勾践的本性所决定,“夫越王为人长颈鸟喙,鹰视狼步,可与共患难,而不可共处乐,可与履危,不可与安”。所以,“子若不去,将害与子,明矣”。卷七扶同劝谏勾践要忍辱负重时说:“兴衰在天,存亡系于人。”由此,借助于范蠡、扶同的话,赵晔主张,在遵守历史规律的前提下,要积极主动地创造历史。 那么,身处天人合一的背景之下,如何积极地创造历史呢?读《吴越春秋》,我们知道,赵晔是这样主张的。 第一,要审时度势,即把握历史发展的时机,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卷八记述越王勾践九年,从吴国回国后的第三年,就想着复仇,其时大夫扶同、范蠡、苦成、浩进与句如(皋如)都劝说时机未成熟。苦成说:“今吴承阖闾之军制,子胥之典教,政平未亏,战胜未败。大夫嚭者,狂佞之人,达于策虑,轻于朝事。子胥力于战伐,死于谏议。二人权,必有坏败。愿王虚心自匿,无使谋计,则吴可灭矣。”句如说:“天有四时,人有五胜。昔汤、武乘四时之利而制夏、殷,桓、缪据五胜之便而列六国,此乘其时而胜者也。”又,关于吴王夫差囚禁勾践而未杀之事,《吴越春秋》多次说是夫差不能顺从天意。卷七伍子胥正面劝谏夫差:“昔桀囚汤而不诛,纣囚文王而不杀,天道还反,祸转成福。故夏为汤所诛,殷为周所灭。今大王既囚越君,而不行诛,臣谓大王惑之深也。得无夏殷之患乎?”卷五记述勾践伐吴,夫差试图求和,勾践说:“昔天以越赐吴,吴不受也。今天以吴赐越,岂可避乎?”卷十说范蠡劝诫勾践:“会稽之事,天以越赐吴,吴不取。今天以吴赐越,越可逆命乎?”“天与不取,反受其咎。君何忘会稽之厄乎?”由此,在历史发展的潮流中,夫差之固执与勾践之顺应,恰恰构成正反两个结果,警告遵从历史规律的重要性和严酷性。当然,在汉代谶纬弥漫的社会思绪中,顺应历史规律被天命论的神意史观所笼罩,反而显得异常神秘。如卷七吴王夫差要召见勾践,勾践恐惧被杀,范蠡占卜时日,指出,戊寅日是“不以罪罚日”,可以放心大胆去;卷八越王勾践从吴国回国之时,着急回到阔别两年的宫殿,范蠡占卜之后说,是个回宫的好日子,但是需要奔驰而行,“王当疾趋,车驰人走”;又,勾践想选择“今日上明堂,临国政,布恩致令”,范蠡占卜说“今日丙午日也”,等等,既体现了当时人们喜欢占卜择日来确定事宜的实际,又说明了把握并顺应历史规律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第二,要拥有物力,根据自然发展的规律,积极从事生产聚集财富。卷九记述计倪对勾践解释“死生真伪”的自然规律,“天地之气,物有生死。原阴阳者,物贵贱也。明孤虚者,知际会也。审存亡者,别真伪也”。所谓“生死”,就是依据春种、夏长、秋收、冬藏的自然法则,人们一定要保障在春有种,在夏有苗,在秋有收,在冬有藏。否则,就是违背自然规律,四季都有可能死亡。所谓“真伪”,就是依据农作物的生长习性,及时予以管理,如春播时年老人督促年少人耕作,夏长时要清除“苗秽”即杂草,秋收时要提前准备工具及时收获成熟的粮食,冬藏时要将新粮贮存陈粮发放,以造就“君乐臣欢,男女及信”的和谐、诚信社会局面。否则,就会违背自然的规律,四季也都有死亡的可能。可见,无论是农作物的生长或是管理,都存在着生的希望和死的威胁。前者谓之“死生”,后者谓之“真伪”。在计倪看来,只有遵从自然的规则,做到“内蓄五谷,实其金银,满其府库,励其甲兵”,才有拥兵于外的条件。卷八则说勾践回国之后,推行无为而治的方略,积极发展经济。“越王内实府库,垦其田畴。民富国强,众安道泰。”由此可见,《吴越春秋》重视经济,重视物质因素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既体现了其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又反映了朴素唯物主义的历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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