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新派则用“中体西用”论来指导维新运动,着眼于“会通”二字,即中学与西学的“会通”,故其“中体西用”论可称之为“会通”论。起初,是郑观应最先提出了中学与西学“会通”的初步设想。他说了两句著名的话:“融会中西之学,贯通中西之理。”(38)到戊戌维新时期,由于康有为和梁启超的大力宣传,“会通”论一时盛行起来。 先是在1896年9月,梁启超在《时务报》上发表《学校总论》一文,即提出了“达于中外之故”的要求。10月,发表《西学书目表后序》,又明确指出:“要之,舍西学而言中学者,其中学必为无用;舍中学而言西学者,其西学必为无本。无用无本,皆不足以治天下。”次年8月,发表《学校余论》一文,进一步申述自己的观点:“自古未有不通他国之学,而能通本国之学者;亦未有不通本国之学,而能通他国之学者。”为学者应“讲求古今中外治天下之道,深知其意”。“故今日储人才,必以通习六经经世之义,历代掌故之迹,知其所以然之故,而参合之于西政,以求致用者为第一等。”(39)他在这里所说“达于中外之故”、中学与西学“参合”,以及反对“无用无本”,都有要求“会通”之意。 与此同时,梁启超代总理衙门起草《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更全面地阐述了他的中学与西学“会通”的思想。他自称:“乃略取日本学规,参以本国情形,草定规则八十余条。”(40)即指此而言。他在《总论》中先提出“会通”的原则:“采西人之意,行中国之法;采西人之法,行中国之意。”继在《章程》第二章《学堂功课例》中写道:“近年各省所设学堂,虽名为中西兼习,实则有西而无中,且有西文而无西学,盖由两者之学未能贯通……考东西各国,无论何等学校,断未有尽舍本国之学而能讲他国之学者,亦未有绝不通本国之学而能通他国之学者。中国学人之大弊,治中学者则绝口不言西学,治西学者亦绝口不言中学。此两学所以终不能合,徒互相诟病,若水火不相入也。夫中学体也,西学用也,二者相需,缺一不可。体用不备,安能成才?”梁启超虽也以“中体西用”为是,但主张中学与西学“贯通”和“能合”。所以,他强调“力矫流弊”,并坚持“中西并重,观其会通,无得偏废”(41)的教学方针。 在此以前,由康有为授意,梁启超为山东道监察御史宋伯鲁所草拟之《奏请经济岁举归并正科并各省岁科试迅即改试策论折》,也发挥了同样的见解:“臣窃维中国人才衰弱之由,皆缘中西两学不能会通之故。故由科举出身者,于西学辄无所闻知;由学堂出身者,于中学亦茫然不解。夫中学体也,西学用也。无体不立,无用不行,二者相需,缺一不可。今世之学者,非偏于此即偏于彼,徒相水火,难成通才。推原其故,殆颇由取士之法歧而二之也……泯中西之界,化新旧之门户,庶体用并举,人多通才。”(42)此折上于1898年6月30日。《康南海自编年谱》记云:“令卓如(梁启超)草一折,交宋芝栋(伯鲁)上之,奉旨允行。于是岁科试均废八股而改策论矣。”(43)于此可知,此折虽由梁启超起草,然系康有为授意,反映了康有为的观点。梁启超起草《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是在此折之后,亦可见中西两学“会通”是康、梁二人共同的见解。 维新派主张中西两学“会通”,其主要目的是要为他们所推行的资本主义改革寻找一条通行的途径。康有为在《请告天祖誓群臣以变法定国是折》中便透露了这种意思:“知时变之宜民,观会通而行礼,审得失成败之故,决维新更始之谋。”中西两学的“会通”,必然要扩大到中西政教的“会通”。他多次上折建议“上师尧、舜、三代,外采东西强国,立行宪法”,“上继尧、舜,轶驾欧、日”(44),都反映了维新派主张中西政教“会通”的思想。因此,可以这样说,维新派是以“中体西用”的“会通”论作为推行维新的指导原则的。 值得注意的是,当戊戌维新运动发展到高潮之际,洋务派的后期健将张之洞也就“中体西用”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撰写了著名的《劝学篇》,在当时和后来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张之洞将其书分为内外篇,“内篇务本,以正人心;外篇务通,以开风气”。他对“中体西用”的解释是:“中学为内学,西学为外学;中学治身心,西学应世事。”又称:“新旧兼学……旧学为体,新学为用,不使偏废。”(45)在他看来,中西政教判然有别,不能相通。对于中国来说,只能“择西学之可以补吾阙者用之,西政之可以起吾疾者取之”(46)。可见,张之洞的“中体西用”论,事实上只是前期洋务派“中本西末”论的翻版,并未摆脱“中体西用”的“补救”论的窠臼。 不仅如此,《劝学篇》还是一篇政治色彩十分浓厚的作品。张之洞以《弟子记》的名目追述《劝学篇》的写作目的说:“自乙未后,外患日亟,而士大夫顽固日深。戊戌春,佥壬伺隙,邪说遂张,乃作《劝学篇》上、下卷以辟之。”(47)所谓“佥壬”,指的就是康有为等维新派。张之洞似乎在两个方面作战,既反对封建顽固派,又反对资产阶级维新派,但他的主要矛头所向还是后者。他借《劝学篇》攻击维新派的言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宣称“三纲”为“五伦之要,百行之原,相传数千年更无异义,圣人所以为圣人,中国所以为中国,实在于此”。指责维新派“于泰西政治、学术、风俗之善者懵然不知,知亦不学,独援其秕政敝俗,欲尽弃吾教吾政以从之……有公然创废三纲之议者,其意欲举世放恣黩乱而后快,怵心骇耳无过于斯!”其二,攻击维新派所宣传的民权论:“倡为民权之议,以求合群而自振。嗟乎!安得此召乱之言哉?民权之说,无一益而有百害……使民权之说一倡,愚民必喜,乱民必作,纪纲不行,大乱四起。”(46)其三,针对维新派倡导变法之举,提出了一条变与不变的原则:“夫不可变者,伦纪也,非法制也;圣道也,非器械也;心术也,非工艺也。”“若守此不失,虽孔、孟复生,岂有议变法之非者?”(48)就是说,他所要求的变法是必须恪守洋务派的变法原则。显而易见,他是用“中体西用”的“补救”论来对抗维新派的。 由上述可知,在戊戌维新期间,曾经提出过两种“中体西用”论:一是以维新派首领康有为等为代表的“中体西用”论,即“中体西用”的“会通”论;一是以洋务派后期健将张之洞为代表的“中体西用”论,即“中体西用”的“补救”论。维新派的“中体西用”的“会通”论,是作为指导维新变法的原则;洋务派的“中体西用”的“补救”论,则是用来对付和抵制维新变法的。论者不察,往往将二者混而为一,故在评价上或臧或否,众说纷纭。只有弄清了戊戌维新期间有两种性质不同的“中体西用”论,才能对它们分别地做出恰当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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