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干扰查封关闭租界烟馆。由于烟馆是毒品消费和传播的重要场所,社会危害极大,应当是查封的首要目标。1906年11月公布的禁烟章程明文规定:“勒限六个月内停歇改业,逾期概行封禁”,清朝各省官员查封鸦片烟馆是雷厉风行的,到1907年6月按时查封了各城乡镇的大小烟馆。惟独英、法、日、俄等帝国主义国家在华租界的鸦片烟馆依然灯火辉煌,甚至还设立了一批新的鸦片烟馆。当各地地方官要求租界当局关闭鸦片烟馆时,英国各地领事向驻华公使请示对付办法,朱尔典故意拖延时间,等待政府训令,仅以租界以外鸦片烟馆全部关闭,租界以内鸦片烟馆自必封禁,予以应付。英国外交大臣葛雷接到报告,赞成朱尔典的应付办法,特别强调说:“惟须界外烟馆早已实行停歇,方可照办”[35]。1907年6月20日,上海城厢700余家鸦片烟馆全部关闭,上海道请工部局将公共租界的1600家烟馆封闭。工部局答称:“俟内地栽种罂粟地亩大减之后,再当设法办理”[36]。这是一付无赖之徒的腔调。1908年,当意大利、奥地利和德国在华租界鸦片烟馆先后关闭,上海地方当局再次催促工部局关闭烟馆时,工部局耍无赖,又提出“于此十年内按年递减”的方案,进行搪塞。直到1908年6月在中国官员一再催促下,才决定自7月1日开始,每半年抽签一次,吊销英、法租界鸦片烟馆的四分之一,到1909年底全部关闭。到期,租界当局宣布鸦片烟馆全部关闭,实际上只不过是将烟馆门面改为茶楼、酒楼,继续经营鸦片生意而已。 其次,对中国地方政府设立官膏局横加干涉。清末禁烟恰在财政特别困难时期,鉴于日本及菲律宾的禁烟经验。一些地方督抚准备制订章程,设立官膏局。这样做的目的有二个:一是限制境内鸦片运销,调查鸦片流毒,控制吸食登记;二是借此筹措禁烟经费,弥补地方财政赤字。应当说,这是积极的禁烟辅助措施,属于中国的内政,地方督抚有理由这样做,亦有权这样做。上海潮州帮鸦片商得知两江总督设立官膏局的消息,担心触动自己的利益,唆使英国上海的经营鸦片生意的新老沙逊行,要求英国领事出面干涉。驻上海英国领事立即照会两江总督,就官膏局作出说明。两江总督端方复照说明,在江苏准备设立官膏局是事实,目的是为了禁烟,并不限制印度鸦片贸易,不会影响英国鸦片商的利益,希望在金陵局赴沪采办洋药时,对方给予合作[37]。英国领事报告驻京公使,提出抗议照会,江苏官膏局因此夭折。1908年4月,江西饶州准备设立官膏局,英国公使再次出面干涉,外务部不得不通知赣抚“暂从缓办”[38]。1910年,两广总督拟在广东设官膏局,同样遭到阻犹,未能成功。 其三,英国汉口领事阻扰设立牌照土捐。1909年湖广总督陈夔龙根据民政部所拟《禁烟稽核章程》和度支部关于土药税收不敷,仿照江苏抽取牌照捐的要求,准备在全区推广。这同样是一项禁烟辅助措施,完全是中国内政。英国驻汉口领事得到沙逊行的报告,又出面向湖广总督和外务部发出照会,声称这种措施不利于印度鸦片在华销售,“实与印度土商大有损害”。威胁说,英国虽答应十年逐渐限禁,而以往缔结的鸦片条约并没宣布作废。在中国经营鸦片的英国商人仍应按旧章条约贩运,中国所定牌照捐不得包括印度鸦片及经营印度鸦片生意的中国商贩。“凡有关趸贩烟土章程,必须声明,印度烟土并不在内”[39]。按照常理,印度鸦片进入内地即属中国货物,又值特别时期,应当服从新订禁烟章程的限制,而英国领事官出面干扰,是对中国禁烟法令的粗暴践踏。 此外,还可以列举出一些英国使官阻扰中国禁烟法令推行的事件。由于篇幅所现,不再胪举。下面仅就英国公使竭力延长鸦片贸易的活动予以揭露。 1911年元月,中英约定禁烟三年试验期限届满,中国禁烟成绩得到举世公认,“英国难于有效地阻止中国,逃避履行条约中仍然生效的有关鸦片的规定”[40]。然而,英国公使朱尔典又横生枝节,以广东地方政府提高印度鸦片税和波斯鸦片进口有所增加为借口,向清政府提出抗议照会,说美国、德国商人输入波斯鸦片,“为数颇巨,据去年计算进口,重量逾十万磅。英国遵照约章,按年进口递减一成,俟十年后全行减尽,现仍切实守约。乃中国政府漫然蔑视,任外商狼狈为奸,而独于英国强加制限,增抽捐税,殊不合理。若不照约严禁外商进运,则我英亦不能拘守约章,甘受巨耗。应请速筹外商办法,否则,英国只有以约作废”[41]。中国外务部复照驳斥说,中国各省已将土药缩限于一二年内全部禁种,禁烟已获很大进展,土药已减七成,因此鸦片价格顿涨数倍,英国商人所运鸦片箱数虽减,而获利大增,出而抗议,不合情理。同时答应对其它国家入口的鸦片严格限制。英国公使向外务部索取“已禁七成”的证据。外务部将各省禁种清册展示,要求英方派员核查。外务部不敢直接要求收回“自由禁烟主权”,只是委婉地说:“内地之禁卖与外国之输入必须一齐禁止,方有成效。应请贵使转致贵政府,顾念邦交,速改旧约,以敦睦谊”[42]。 英国派往中国各地的调查员,经过周历各地,承认禁种“成效卓著”,同意续订禁烟办法。经过谈判,双方于1911年5月8日签订了《中英禁烟条件》,主要内容是,英国在未满七年期限内继续逐年限禁,到1917年停止输入,并同意如不到七年,土药确实禁绝,印度鸦片亦同时停止向中国出口,还同意将印度鸦片税由每担110两提高到350两。总的来说,这个条约的签订,英国又作了一些让步,但仍没有彻底改变其强行向中国输入鸦片的立场。英国公使为英国商人继续获取鸦片暴利,仍极力设法延长鸦片贸易时间。 总之,清末禁烟时期,英国虽答应十年期内每年递减输华鸦片十分之一,但为了延长鸦片贸易时间,不惜设置重重障碍,阻扰中国禁烟法令的推行。清政府受此巨大压力,在全国人民督促之下,不得不革除因循玩误的政治积弊,切实施行禁令,使压力转化成动力,禁烟卓有成效开展,使英国无法找到延长鸦片贸易的借口,这与英国预料的结果恰恰相反。 小 结 清末禁烟运动发生在国际关系演变非常复杂时期,对此,清政府并没有清醒意识到,不仅禁烟诏令颁发前缺乏禁烟的决心和勇气,而且在禁烟运动发动之后,仍缺乏信心和力量。当《中英禁烟条约》签订之后,才打起精神,制订了一整套的禁烟章程条例。清政府在禁烟行政上所表现出来的认真态度,在清末各种行政措施中最为罕见。固然,清廷意识到禁烟关系到中华民族的生死荣辱,必须认真办理是其主要原因,但不可否认国际舆论和英国政府对清廷造成的双重压力所产生的效应。禁烟运动卓有成效地进行,是国内人民积极支持的结果,同时也是复杂的国际关系促成的。与道光时期的禁烟相比,尽管清末的君臣缺乏道光帝、林则徐禁烟的信心和勇气,然而由于国际关系的演变有利于中国禁烟,产生了积极的历史效应。如此看来,内因固然十分重要,外因同样不该忽视。 (文章原载:《南开史学》1991年第2期) [1] 《清宣统朝外交史料》卷22,第21页。 [2] 《国风报》第一年第18号《各省禁烟成绩调查记》。 [3] 《临时政府公报》第27号,第3页。 [4] 姚贤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第2册,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859页;第3册,第1602页;《统计周刊》第16期。 [5] 《郑观应集》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念版,第402页。 [6] 瓦格勒著,王建新译《中国农书》下册,第442页。 [7]Report the Internation Opium Commission VoI. Ⅱ。P.57. [8] 《户部奏洋药土药害人耗财拟定分年禁烟折》,《东方杂志》第2期。 [9] 《晋省禁烟办理情形为难折》,《政治官报》第1176号。 [10] 《外交报汇编》第29册,第65页,台湾广文书局印行。 [11] 《户部奏洋药土药害人耗财拟定分年禁法折》,《东方杂志》第2期。 [12] 《皇朝经世文四编》卷24,第451—452页。 [13] 《皇朝经世文四编》卷24,第451—452页。 [14] 《外交报》第238期,《暹罗国实行禁烟》。 [15] 《泰晤士报》1906年5月31日,《记鸦片贸易问答》。 [16] 《记鸦片贸易问答》,《泰晤士报》1906年5月31日,参见《外交报》第152期。 [17] 《论禁烟与外交之关系》,《外交报》第147期。 [18] 沈桐生编《光绪政要》第5册,卷22,第33页。 [19] 《英国蓝皮书·为中国禁烟事》上卷,《外交报》225期。 [20] 《英国蓝皮书·为中国禁烟事》上卷,《外交报》第225期。 [21] 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光绪三十四年二月,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5867—5868页。 [22] 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光绪三十四年二月,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5868页。 [23] “中国人真正在使他们自己变得难以言喻的荒谬可笑,到处寻求忠告,竭力寻找威胁他们主权的某些动机。……换句话说,他们不知道做些什么事,才能使他们取得同列强平等的待遇。”[澳]骆惠敏编,刘桂梁等译《清末民初政情内幕》上册,上海知识出版社1986年版,第511—512页。 [24] 《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十一,台湾文海出版社影印本,第41—42页。 [25] 此举得到美国舆论界的欢迎,都认为有利于中美邦交的改善。中国政府也表示非常感激,专门派唐绍仪为专使到美国致谢,并以接受美国货币专家帮助顿中国货币为代价,予以酬谢。 [26] Boardof Trade Journal , 1895.VoI. XVIII.P.648; The parliamentary Dehates. 4th. Series. VoI. Liv,P.336. [27] 徐雪筠译《上海近代社会经济发展概况,1882-1931》,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附表六。 [28] 《论美国对华政策》,《外交报》第258期。 [29] 《英国蓝皮书·为中国禁烟事》,《外交报》223期。 [30] 《己酉大政记》第10册,《万国禁烟会决议案》。 [31] 《外交大事记》,《外交报》第245期。 [32] 《万国禁烟会纪事》,《近代中国内外大事记》宣统元年。 [33] 《新中国与鸦片问题》,《东方杂志》第8卷第5号。 [34] 英国外交大臣葛雷在1908年5月的下议院会议上说:“夫禁烟之事最为难于措置,而亦鲜能成效,恐他国政府尚不能以一国之积习于十年内祛除净尽,而中国毅然行之。呜呼!全球之大,亦罕见也”!参见《英国下议院会议中国禁烟事》,《外交报》第214期。 [35] 《英国蓝皮书·为中国禁烟事》上卷,《外交报》第223期。 [36] 《英国蓝皮书·为中国禁烟事》上卷,《禁烟事宜说贴》。 [37] 《两江总督为试办官膏照会驻沪领事文》,《外交报》第193期。 [38] 《禁烟交涉》,《外交报》第207期。 [39] 《驻汉英总领事为牌照土捐事致湖广总督陈照会》,《外交报》第248号。 [40] [澳]骆惠敏编,刘桂梁等译《清末民初政情内幕》上册,上海知识出版社1986年版,第704页。 [41] 《清宣统朝外交史料》卷23,第21—23页。 [42] 《商废鸦片条约》,《外交报》第29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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