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胜利后,随着日本法西斯的投降,国民党重新掌握了国家政权,控制了全国的大部分地区。然而,国民党的这种“复兴”和“辉煌”仅仅是败亡前的“回光返照”,时过4年, 它就完全丧失了对大陆的统治,狼狈逃往台湾。国民党在抗战胜利的形势下迅速败亡,除了政治、军事等方面的原因外,更有其深刻的经济根源,国统区财政经济的危机的日益加深和最后走向总崩溃对国民党在大陆的迅速败亡起了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本文拟就此问题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 国统区财政经济的危机和崩溃决不是偶然的。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国民党变本加利地推行“独裁、卖国、内战”三位一体的总方针,企图依靠美帝国主义的支持和它在军事等方面暂时的优势,彻底消灭中共领导的人民革命力量,恢复其一党专政的独裁统治。国民党推行这种反动方针的结果,必然导致国统区财政经济的严重危机和总崩溃。 首先,国民党对于“美援”的全面依赖,大大便利了美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侵略活动,种下了国统区财政经济危机和崩溃的祸根。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曾因得到美国的援助而增强了对日抵抗的力量。抗战胜利后,国民党鉴于中共领导的人民武装的空前壮大,进一步推行全面依赖美援的政策,先后与美国签订了《友好通商航海条约》、《空中运输协定》、《关于美国救济援助中国人民之协定》、《关于经济援助之协定》、《关于设立中国农村复兴委员会之协定》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和协定。通过这些协定和条约,国民党获得了美国的各种物资援助和贷款,确立了它在内战初期的优势;作为交换,美国则不仅获得了在华投资设厂的特权,以及在“援助”名义下进行对华资本输出和商品输出的便利,而且获得了在中国沿海和内河及领空的航行权、对中国财政金融的监督权以及对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控制权等等,从而操纵了国统区的一切经济命脉。为了换取美国的援助,国民党又在1947年与美国签订了《国际关税与贸易一般协定》,对最主要的110 项美国货物减免了进口关税,有的货物甚至减税至5%,几乎等于免税, 这就大大便利了美国商品在中国的倾销。此外,国民党还在1946年公布的《新公司法》中为美国在华设立各种推销商品的公司和洋行提供了便利条件,四大家族官僚资本为谋取暴利也乘机组织名目繁多的贸易公司,帮助美国资本家推销商品。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商品如潮水一般涌向中国,占据了国统区的每一市场角落。据不完全统计,1946年美货在天津进口的货物中占70%,天津市场上59.16%的货物是美货〔1〕。其他各大中城市也都是“无货不美(即美货)、”凡美皆备“,甚至连小城镇和一些农村也随处可见美国玻璃丝袜、口红和口香糖之类的商品。 美国的资本输出和商品输出,不仅造成了中国对外贸易的巨额入超,而且严重地摧残了国统区的民族工商业。一方面,美国在华企业总是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和先进的工艺及不平等条约的保护,打击和排挤中国的民族工商企业;另一方面,美国商品又利用其成本低廉的优势和减免进口关税的特权及法币对美元的低兑换率,以远远低于国货的销售价格来侵夺民族工业企业的市场。在美国在华企业特别是美货倾销的打击下,国统区的民族工商业无不处于破产、半破产的危境之中。以上海为例,美国灯泡在上海的售价为法币200元,而国产灯泡仅成本就在400元以上;美制六尺车床的售价为20万元,而国产成本却要120万元。〔2〕于是,上海的民族电器业和机器业只好全部停产。据统计,到1946年,上海因上述原因而停工倒闭的民族工厂竟然占其总数的四分之三以上〔3〕。国统区其它各大城市如天津、重庆等也无不深受”美祸“之害,只要有哪种美货倾销,哪种中国民族工业部门就逃避不了破产倒闭的厄运。 第二,四大家族的残酷掠夺,严重地破坏了国统区的工农业生产,完全扼杀了国统区民族工商业和农村经济的生机。 四大家族官僚垄断资本是和国民党政权结合在一起、依靠超经济的掠夺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日本投降后,在国民党加紧发动反共内战的同时,四大家族也乘机假”接收“名义行劫掠之实。他们不仅接收了日伪由掠夺人民而积累下来的财产及其开办的各种金融机构、厂矿企业,而且任意将收复区的民有企业指为敌产,然后予以没收,占为私有。后来,由于全国舆论的强大压力,国民党政府被迫下令将部分企业发还原主或标卖,但标卖的还不到接收工厂总数的5%,发还原主的仅占5. 27%。〔4〕更为恶劣的是,四大家族还大量盗卖接收工厂的物资器材, 致使许多工厂遭到严重破坏。如天津标卖民营的192家工厂中, 能够勉强维持生产的仅有29家,其余都由于设备下落不明等原因而无法开工〔5〕,可见民族工业所受打击之大。 四大家族官僚资本通过接收敌伪财产和掠夺民族工业极大地强化了其对各个经济部门的垄断,却又反过来利用这种垄断来进一步压榨民族工业。在四大家族官僚资本的垄断和压榨下,民族工业没有流动资金,只能以很高的利息向商业行庄、地下钱庄去借贷,在原料、动力和燃料供应方面也都遭遇了严重的困难。对于民族工业产品,国民党政府又在物资统制的名义下强行收购,由于收购价格很低,民族工业损失很大。除此之外,国民党还以苛捐杂税来掠夺民族工商业,不仅恢复了过去的关税、盐税、直接税和货物税,提高了货物税的税率,而且增发了公债、储蓄券、以及员工免役金、建设捐、城防捐等各色各样的捐献和摊派。这些名目繁多的捐税对于奄奄一息的民族工商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据估计,经过捐税的洗劫之后,工商业者一般的资金损失达20%-30%,严重的损失达60%-70 %以上〔6〕。因此,工厂纷纷停产倒闭,商业则几乎全部停顿。 国民党对农民的掠夺更加残酷。1945年9月, 国民党政府一度装模作样地宣布要豁免一年的田赋,但没过几天,征实就恢复了,而且数额极高,较抗战前增加4倍以上。与此同时, 农民又要负担各种苛捐杂税和摊派,有些省区的捐税和摊派竟多达二百几十种。至于军队过境就地征发、抢夺、乡保甲长的敲榨等,则往往是连个名目也没有。据估计,国统区一般自耕农的负担通常为其收获量的60%到80%〔7〕。 在此情况下,广大农村生产资金严重不足,农民无法维持正常再生产,而国民党为进行反共内战,还要不断地大肆抓捕壮丁、征调民夫、修筑工事,致使农村劳动力日益减少,土地荒废越来越多,再加上美国农产品的倾销和自然灾害的破坏等,于是,农业的破产和农村经济的凋敝也就在所难免了。 第三,反共内战的巨大消耗,造成了巨额财政赤字和恶性通货膨胀,进一步加速了国统区财政经济的总崩溃。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通过接受美国援助和在处理日伪资产过程中的各种掠夺活动积累了近23亿美元的财富,这也是它之所以敢于不顾全国民众的强烈反对而在1946年发动全面内战的原因所在。然而,随着内战的进行和军费开支的不断增加,这笔财富很快就被消耗光了,国民党政府的财政也因此增添了巨额赤字。据统计,1946年国民党政府的总支出为75747.9亿元,其中军费开支占59.9%,造成赤字达46978亿元,赤字率为62.1%;1947年的总支出增加到433939亿元,军费开支占54.8%,造成赤字293295亿元,赤字率为67.6%〔8〕。 为了弥补巨大的财政赤字,国民党多方搜刮都无济于事, 只好采取滥发纸币的办法, 特别是1947年以后,国民党政府的财政赤字”几乎全部由发行新钞来弥补“〔9〕。当时国民党在上海至少有5家印钞厂、几十部印钞机,每日印制法币达230亿元,竟然还是不能满足需要,于是, 国民党便又派人到美国和英国印钞,然后再用飞机或轮船运回国内〔10〕。截至1948年8 月21日,国民党政府已累计发行法币6636946 亿元(不包括东北流通券和台币),相当于1945年8月发行额的1192倍。〔11 〕国民党这种不顾一切地滥发纸币的恶劣行径,极大地加速了国统区财政经济的崩溃。在通货恶性膨胀的形势下,国统区的物价狂涨不止,工商业资金无法周转,借款利率随货币贬值而提高,再加上原料价格昂贵,产品滞销,不仅民营工厂、商店纷纷停工倒闭,四大家族的”国营“企业也从此一蹶不振。据统计,1948年初,平津工厂已倒闭十之七八,青岛七百余家民营工厂全部歇业,广东400家工厂仅有100家幸存〔12〕。 总之,抗战胜利以后、特别是全面内战爆发以来,由于美帝国主义的侵略、四大家族的掠夺和反共内战的巨大消耗,国统区的财政经济出现了日益严重而深刻的危机。民族工商业的不断破产、农村经济的迅速凋敝、巨额财政赤字的急剧增长、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的恶性发展等等,所有这一切都表明,国统区的财政经济已经走上了全面崩溃的末路。 二 在国统区的财政经济走向总崩溃的过程中,国民党政府除了加紧向美国求援之外,也采取了一些自救措施,其中最主要的就是1948年8 月的”币制改革“和限价政策。 在此之前,国民党政府曾于1946年初命令中央银行出售黄金,同时开放外汇市场,实行自由外汇政策,企图以此吸引游资,回笼货币,从而稳定物价和财经秩序。起初,这种办法的确收到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法币的发行量继续猛增,远远超过黄金和外汇自由买卖所吸引的游资,物价不久就开始回涨。同时,由于这种办法在很大程度上鼓励了黄金和外汇投机,又导致了黄金和外汇价格的上涨。结果,国民党政府消耗了一半以上的黄金和外汇储备,物价却在黄金和外汇价格上涨的推动下以更快的速度飞涨起来。于是,国民党政府只得于1947年2月17 日颁布《经济紧急措施方案》,宣布停止出售黄金、禁止外币流通,改用抛售物资和发行美金公债、库券的办法来回笼货币,稳定物价。然而,美金公债和库券很少有人认购,抛售物资更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物价仅相对平稳两个月就再度失控,1947年2月至12月间上涨7倍多,1948 年头8个月竟狂涨58倍〔13〕。以致于连一些生活必需品交易所需的货币量都不得不以车载斗量。这样,法币就丧失了它作为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基本职能,国统区的财政经济也因此陷入极度的混乱之中。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国民党政府走投无路,只得铤而走险,抛出币制改革这张”王牌“。 1948年8月19日,在行政院长翁文灏、 财政部长王云五和中央银行总裁俞鸿钧等人的策划下,蒋介石以总统名义发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金圆券发行办法》、《人民所有金银外币处理办法》、《中华民国人民存放国外外汇资产登记管理办法》和《整顿财政及加强管制经济办法》等一系列法令,正式宣布改革币制,同时实行管制经济和限价政策:(一)发行总额为20亿元的金圆券作为本位币,废除法币和东北流通券,其兑换率分别为1∶300万和1∶30万,限于1948年11月20 日前兑完;(二)以金圆券收兑人民所有的黄金、白银、银币和外国币券,限于1948年9月30日前兑完,过期未兑者,一经查出,即予没收; (三)所有中国人(华侨除外)均需在1948年12月31日前向中央银行申报登记其外汇资产数量,并移存中央银行保管;(四)各地商品及劳务均应按1948年8月19日的价格折合金圆券出售, 由当地主管官署严格监督执行;在上海等都市实行仓库检查并登记其进出货品;所有按生活指数发给薪资的办法一律废止;禁止封锁工厂、罢工、怠工;上海、天津证券交易所暂停营业。 币制改革开始后,国民党政府立即开足宣传机器,极力标榜改革为”稳定经济“、”保障民生“所必需,事关”国家民族荣辱祸福“,”只许成功,不可失败“,公然提出将以”最大之决心“,”刑乱世用重典“,对于一切敢于危害改革之言行”予以严厉制裁“。与此同时,国民党政府还下令将几个主要城市划为经济管制区,委派蒋经国到上海、宋子文到广州、张厉生到天津任经济督导员,赋予行政和警察指挥大权,以监督各项经济措施的执行。上海由于是重点管制区,蒋经国又持有蒋介石的”尚方宝剑“,因此管制尤为严厉。蒋经国一到上海,即摆出一副铁面无私、不畏强暴的架势,扬言”只打老虎、不拍苍蝇“。为此,他亲自指挥上海警备部稽查处等6个单位的军警, 加上青年服务队之类的组织,组成一个庞大的经济警察队伍,日夜出没于全市市场、库房、水陆交通码头等场所进行搜查。为”杀鸡儆猴“,他还先后下令以私套外汇、隐藏黄金、囤积居奇、投机倒把等罪名,将林王公司经理王春哲、米商万墨林、纸商詹沛霖、上海大亨杜月笙之子杜维屏、申新纱厂大老板荣鸿元等64人分别予以判刑、处死或逮捕。在国民党的高压政策下,各界人民一时间无不心存顾忌,不得不忍痛拿出金银和外币兑换金圆券,商人们则被迫抛售所有货物,物价也被强行限制在8月19 日固定的水平上,国统区的财经形势似乎又出现了好转的迹象。 然而,由于币制改革和限价政策既没有改变国民党”独裁、卖国、内战“三位一体的总方针,自身又存在种种弱点,并且完全违背了货币经济的客观法则,这就决定了它不可能真正挽救国统区的财政经济危机。相反,在不到两三个月的时间,它就走上了全面失败的绝路。 首先,就金圆券发行的情况来看。国民党政府宣称,此次发行的金圆券以20亿元为限,有国营企事业及敌伪产业股票资产3 亿美元作保证,还有黄金白银及外汇2亿美元作准备金,并规定每元金圆券含纯金0. 22217公分。但事实上, 国营企事业及敌伪产业的股票资产除一部分债券契据外,大都是清册目录,根本不能作为发行基金入帐;而国民政府的金银外汇储备,也早已被外贸上的巨大逆差和巨额内战军费消耗怠尽。据统计,1948年5月31日, 中央银行和其它国家银行及国民党政府机关共有金银外汇213916999美元,从1947年2月到1948年5月, 国民党政府外汇支出为524000000美元,而同一时期的收入仅为318819000美元,收入逆差达205181000美元,减去这个逆差,1948年5月31日国民党政府所拥有的金银外汇量实际上只剩下8735999美元了。〔14〕到8月19日金圆券发行前,这一数字只有更少。因此,所谓金圆券,除了它上面印有”金圆“二字外,与黄金根本没有任何联系,不过是纸币而已。至于说金圆券是限额发行,更是自欺欺之谈。20亿元限额本已大大超过当时社会上流通的法币和东北流通券,约为其10倍,但由于军费开支巨大和税收不断减少,这个限额也很快被突破了。于是, 国民党政府索性于1948年11月13日颁布《修正金圆券发行办法》,宣布撤消20 亿元的发行限额,改为”另以命令处之“。从此以后,金圆券的发行量势如脱缰之野马,急速扩大,年底即增至83.2亿元,1949年1月更增至208亿元,4 月又一跃而至51612亿元,截至1949年5月25日上海解放时,金圆券的发行总额已达80万亿元,其膨胀速度在不到10个月的期间内,竟然超过法币在14年内膨胀速度的100倍!〔15〕可见, 国民党发行金圆券根本谈上是什么”改革“,它所取得的唯一”成果“,就是用一种新的、速度更快的恶性通货膨胀取代了原有的恶性通货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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