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反腐败斗争的特点是: (1)领导干部为政清廉,亲自动手,决心大,效果好。建国初期,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干部绝大多数清正廉洁,大公无私,对腐败现象敢抓敢管,决心大,方法对,使得这场斗争雷厉风行,势如破竹,富有成效,影响深远。当时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人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全党树立了光辉的榜样。毛泽东同志极力反对在天安门前建立他的雕像的提议,并认为这“只有讽刺意义”,决不能做。他不但自身清廉,还严格要求子女,决不搞特殊化。抗美援朝一开始,他就让自己的长子毛岸英赴朝鲜前线工作,最后血洒疆场,为国捐躯。毛岸英在1949年10月给他表舅的一封信中写道:“新中国之所以不同于旧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不同于国民党,毛泽东之所以不同于蒋介石,毛泽东的子女妻舅之所以不同于蒋介石的子女妻舅,除了其它更基本的原因之外,正在于此:皇亲贵戚仗势发财,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靠自己的劳动和才能吃饭的时代已经来临了。”(韶山毛泽东纪念馆藏)正因为毛泽东自身清廉并具有反腐倡廉的决心,所以,“三反”运动一开始,他就提出了“首长负责,亲自动手”的方针,要求各级党委限期展开斗争,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情况,否则以违纪论处,不论什么人,一律撤职查办。因此,整个运动上下同心,步调一致,没有中间梗阻。 (2)社会舆论和群众威慑力强大。腐败现象是阶级社会长期以来根深蒂固的社会现象,没有一个统治阶级能够彻底清除过。新中国成立以来,虽然共产党为人民服务业绩如山,但对于能否消除腐败现象,群众仍不无疑虑。而要取得反腐败的胜利,没有群众的支持和参加是不可能的。因此,党中央反复强调并多次指示各级党委必须普遍动员,发动群众,大张旗鼓地开展群众性的大检举活动,对贪污犯形成强大的群众压力和社会舆论,迫使贪污分子不能不坦白交待问题。 (3)严明执法,决不姑息。判处刘青山、张子善死刑,有人也提出过根据他们的历史贡献,能否将功折罪。毛泽东在公审刘青山、张子善大会之前说,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两个,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6]共产党是执政党,对党内干部的要求更要严格,才能净化社会风气,扶正压邪。党员干部的历史功绩是共产党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不是庇护个人错误的资本。 为了巩固“三反”运动的成果,1953年1月2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指示,要求各级领导机关“从处理人民来信入手,检查一次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分子的情况,并向他们展开坚决的斗争。凡典型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事例,在报纸上广为揭发。其违法情形严重者必须给以法律的制裁”。根据毛泽东的建议,1953年全党结合整党建党和其它重要工作,开展了以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为主要内容的新“三反”运动。其间根据人民来信,华东局严肃查处了原华东军政委员会交通部部长、党组书记黄逸峰打击报复群众检举的事件。黄被开除党籍、撤销一切行政职务。华北局查处了河北省定县地委书记王振海打击陷害群众积极分子的严重违法行为。王被开除党籍,依法惩办。新“三反”运动的开展,对肃清各级党政机关中的陈腐思想和官僚作风起了重要作用,从政治上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 2.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反腐败斗争 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党领导全国人民开始转入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由此时到“文化大革命”前夕的10年中,我们虽然遭到过严重挫折,仍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这一时期积累了后来我国赖以进行现代化建设的物质技术基础和骨干力量,也积累了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经验。但这十年中,党的工作指导方针上有过严重失误,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这一时期反腐败斗争的得失成败,自然也是与这一总的背景相联系的。 “一五”计划期间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成果,极大地提高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和领导地位,但也助长了部分领导干部骄傲自满、以功臣自居的情绪;有些党员干部在名誉地位、生活待遇上孜孜以求,开始欣赏和追逐特权,并出现了打击报复、压制群众意见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作风。这些情况虽然是极少数,但如不认真解决,必然影响调动一切积极力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必然损害党与群众的关系。 1956年9月,我党召开了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八大”《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指出,执政党的地位,很容易使我们同志沾染上官僚主义的习气,很容易在共产党员身上滋长一种骄傲自满的情绪。针对这种情况,他提出要“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适当的规定,以便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7]。1957年春毛泽东同志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4月2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提出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主要内容,进行和风细雨的有步骤的整风运动。目的是依靠人民群众,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毛泽东同志指出,因为革命胜利了,有一部分同志,革命意志有些衰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少了,而闹地位,闹名誉,讲究吃,讲究穿,比薪水高低,争名夺利,这些东西多起来了。“要经过整风,把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传统好好发扬起来。”[8] 但是,当整风运动在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时,出现了极少数人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的倾向,并迅速扩及到高等学校和部分新闻单位。有人用大字报、公开论坛等形式煽动对党和社会主义的不满情绪,一时扭转了整风运动的方向。当时中央决定暂时中止整风,开展反右派斗争。但是,由于对右派进攻的形势估计过于严重,打击面过宽,出现了扩大化的错误,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一部分群众的正确意见,在党内也开始出现民主生活不够正常的现象。反右派斗争后,党继续进行整风运动,每个党员干部都普遍地接受了一次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教育,进一步明确了在新形势下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旺盛的斗志,发扬公而忘私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助长了某些干部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主观主义作风的发展,并形成以共产风为主要特征的瞎指挥风、浮夸风和强迫命令风,出现了经济上的严重困难和思想上的混乱。农村共产党打破了各种所有制的界限,从生活到生产的各种物质资料都可以在各级农村干部中“一平二调”,这种情况为少数农村干部追求生活特殊化提供了方便条件。他们超支工资,挪用公款;索取补贴,多吃多占;讲究排场,追求享受。有的甚至在国家经济困难时期,不顾人民死活,贪污浪费,引起群众的不满和怨恨。 对于干部特殊风,党历来主张“坚决纠正,彻底解决”。1960年5月15日中共中央决定在农村开展新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坚决揭露和打击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并认真纠正干部特殊风的问题。中共中央11月3日发出的《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12条”)中也指出,要反对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坚决制止干部特殊风。1961年1月中共中央召开八届九中全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分批分期整风整社,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工作作风,纯洁党的组织。在1962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村生产的决定》中,继续强调任何干部都应该是人民的勤务员,要把自己看成是普通劳动者,不许搞特殊化,不许贪污私分,不许多吃多占。1962年3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厉行节约的紧急规定》,详细规定了对各级单位和干部厉行节约的具体要求。 在反对干部特殊风的斗争中,党坚持以教育为主,惩办为辅的方针。因为干部特殊风是剥削阶级腐朽思想和作风对共产党内一些人的腐蚀和影响的表现,只有进行长期艰苦的思想教育,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次反对干部特殊风,对改变不良风气,克服暂时经济困难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根据毛泽东的建议,中共中央决定从1963年2月开始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城市开展“五反”运动(即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1963年5月,在毛泽东主持下制定和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即“前十条”),推广河北省保定地委领导“四清”(即清理帐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工作的经验。9月,中共中央在北京举行工作会议,讨论农村工作问题。会议制定了《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随即在全国部分县社进行了社会主义教育的试点工作。1964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问题。会上,毛泽东批评了关于运动的性质是四清和四不清的矛盾、党内外矛盾的交叉、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交叉等提法,提出运动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1965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发布这次会议讨论的纪要《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23条”),规定城市和乡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今后一律简称“四清”,并把“四清”的内容从以经济问题为主的“小四清”(清帐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扩大为以政治斗争为主的“大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23条”下达后,全国城乡的“四清”运动继续进行。 总的看来,1963年至1965年间在部分农村和少数城市基层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虽然对于解决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把这些不同性质的问题都认为是阶级斗争或者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在1964年下半年使不少基层干部受到了不应有打击。在1965年初又错误地提出了运动的重点是整所谓“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这些错误同意识形态领域发生的愈来愈严重的“左”的偏差一起,后来发展成为“文化大革命”的导火线。不过,这些错误当时还没有达到支配全局的程度。 3.“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反腐败 历史已经证明,“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初衷是要彻底消除党内的腐败现象和防止资本主义复辟。但是林彪、“四人帮”两个反革命集团利用毛泽东同志的错误,进行祸国殃民的罪恶活动,造成了严重的混乱、破坏和倒退。 在党内少数干部中存在不同形式的腐败现象,一般通过思想教育或者正确的党内斗争是可以解决的。但林彪、江青一伙则要搞乱全国,乘机夺权。张春桥说,“文化大革命就是改朝换代。”林彪说,“无论在上层、中层、下层都要夺权。”他们所进行的活动是篡党夺权的活动。由于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陷入瘫痪状态,社会主义法制遭到践踏,使得贪赃枉法、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奢侈浪费等腐败现象有蔓延趋势。一批造反派头头、打砸抢分子自认为是特权人物,到处伸手抢占房屋,私拿查抄文物,成为无法无天的经济犯罪分子。 毛泽东对林彪、江青一伙的肆虐和腐败虽然始料不及,却是不能容忍的。1970年初,中央先后发出《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权倒把的指示》和《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进行反对贪污、浪费和投机倒把的斗争。“文化大革命”后期,邓小平在毛泽东、周恩来的支持下,对各方面开始进行“整顿”,不仅提出要解决各级领导班子的“软”、“散”、“懒”的问题,还极力扭转已经蔓延到社会生活中的腐败风气。他批评了“肿、散、骄、奢、惰”现象,列举了闹享受,闹待遇,一切都向高级发展,住房子越多越好,公私不分,请客送礼,修建楼堂馆所等种种表现,严肃地指出,“有的人发展到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艰苦奋斗的传统作风丢掉了”。“如果认为这些都无关重要,没有警觉,那是很危险的。”[9]但是,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势力在党政机关中已经盘根错节,这些反腐败的努力实难收效。 4.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反腐败斗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以经济建设为全党全国的中心任务。为了实现这个任务,需要有一个生动活泼、心情舒畅的政治局面和良好的社会风气。为了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首先必须搞好党风,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部分党员干部中滋长起走后门、损公肥私、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邓小平指出:“为了促进社会风气的进步,首先必须搞好党风,特别是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同志以身作则。”“如果党的领导干部自己不严格要求自己,不遵守党纪国法,违反党的原则,搞派性,搞特殊化,走后门,铺张浪费,损公利私,……怎么能指望他们改造社会风气呢!”[10]干部特殊化必然脱离群众,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因此,1979年11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对高级干部的住房、用车、工资及其他待遇作出了明确的限制。高级干部处于社会权力机构的顶端,他们的一言一行都是社会各阶层人们所关注的。克服高级干部的特殊化现象,不仅可以改善党群关系,还可以逐步杜绝社会上的奢侈之风,扭转社会风气。如果高级干部不严格要求自己,追求个人安逸,住房要宽敞明亮,坐车要豪华气派,必然会使中下层干部上行下效,竞相攀比,形成各种不正之风。1980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公布《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是新时期廉政建设的一部重要法规。3月底,中宣部、中组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党员教育健全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要求各地党组织在两三年内把全体党员普遍轮训一遍,认真学习和贯彻《准则》精神。11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三次贯彻《准则》座谈会,陈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通过学习、贯彻《准则》,许多高级干部身体力行,带头改变特殊化作风。1980年上半年,江西、广西等省区政府机关领导干部集体坐班车上下班。6月,安徽省委书记、省长张劲夫在途中让自己的小车救助伤员去医院,自己却徒步而行。北京、上海党政领导干部带头检查吃喝风,秉公办事,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同时,为了维护党规党法的尊严,还惩治了一批严重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处决了大贪污犯王守信。中纪委通报批评了商业部长王磊长期在北京“丰泽园”饭店大吃大喝,不付费用的严重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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