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日战争时期华北伪政权的考察(2)
1938年3月26日,临时政府建立起日华经济协议会,负责制订华北的所谓经济和工业发展计划。11月7日成立的华北开发公司,拥有3.5亿日元的资本,专门从事对华北各种资源的掠夺,特别是以“二白”(棉花、盐)“二黑”(煤、铁)为主的战略资源,更是其主要掠夺对象。该公司后来发展成为有64个子公司的庞大企业集团。其中最大的华北交通公司控制着华北6000公里以上的全部原有和新建铁路,还控制着1万公里以上的公路及水运交通系统。其它较大的子公司还有华北电信电话公司、华北盐业公司、华北电业公司、中华航空公司、中日实业公司、华北房产公司、华北矾土公司等。 为了满足战争的需要,各地还搞了名为捐献、实为掠夺的一系列活动。据统计,自1938年8月至1945年8月的7年中,伪政府所设各种名目的捐税达20余种,从天津人民身上榨取了约4.4亿多元。为建立长期供应军粮的“基地”,伪天津市政府在郊区划给日军大片土地,日军设立了120处农场,掠夺土地达92万余亩,约占当时天津、宁河两地可耕地面积的1/2。 4.思想奴化。日本军队对于华北沦陷区内中国人的思想、文化方面的控制,也是其妄图消解民众的反抗情绪、稳定治安以达到长期占领中国的措施之一。在这方面的行为主要是通过在各地成立的新民会进行的。 日本占领华北后,最初搞了一个宣抚班的随军组织。在占领一个地方后,由穿着军装的日本人出面,以演讲、唱歌、演戏、散发传单、办报纸等手法,宣传“日中亲善”、“共同防共”来论证日本占领华北地区的合理性,同时帮助当地组织维持会等汉奸机构。新民会成立后,二者常常发生矛盾。1940年2月,日本“华北派遣军”决定解散宣抚班,使之与新民会合流。新民会改组后,宣称其是“以奉行新民主义,为与政府一体的民众团体”,[22]“更加发扬政教一体、官民一体的精神,更加强调思想的统一,组织的普遍化。”经过这次改组后,新民会由日本人直接操纵改成中国人出面作主的形式,但实际上新民会的实权仍然操纵在日本人手中,以致于一些汉奸也称之为“大日本新民会”。 新民会的触角通过权力和军事的支持,伸向了日伪统治下的经济、文化、教育、社会团体、民众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就象一个幽灵一样无所不在。为了推行奴化教育,它专门成立了“新民青年实施委员会”,审定教科书,要求各校一律增设日语课程,组织以“中日亲善”为题的作文竞赛;查禁抗日和“含有宣传共产主义”的报刊书籍,甚至对连环画也要严格检查;对教师进行短期思想训练;建立“青年训练所”,甚至发展到组织“新民青少年团”携枪驻守,直接参与军事行动的地步。[23]新民会还配合日军的“五次治安强化运动”开展“灭共”和“兴亚”运动。人们从报纸、广播中听到、看到它,上学、工作、甚至在家中,都无法逃脱它的纠缠。新民会无孔不入,它监视人们的一言一行乃至全部的私生活。它几乎没有暴力,却比暴力更让人讨厌,更让人望而生畏。 针对社会的各个层面,新民会开设有各种分会292个,开设青年训练班115个,建立青年团58个。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后,新民会在各地的分会达到13490个,会员有3643199人。它虽然在监视人们的思想言行、配合日军统治上作出了一些努力,但是,即使日本人自己也认为“该组织的发起并非出于民众的要求,而是官办的御用团体,是在日本庇护下的所谓‘日本新民会’。其基层的民众对时局既无认识,又无主动性和积极性,而且也找不到优秀的领导人材,这样的组织,终究是无法与中共抗衡的。”[24]新民会的实际作用由此可见一斑。 对于新民会无力解决的问题,各地伪政权就通过行政手段加以管理。例如,伪天津市政府就先后公布了留声机唱片、戏曲杂耍、电影等一系列条规,从而使得各沦陷区成为一个钳制文化、限定思想的牢笼。 华北伪政权的覆灭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的作战范围急剧扩大。战局迫使日本不得不调整整个对华政策。 1942年12月21日,日本御前会议通过的《为完成大东亚战争而决定的处理中国问题的根本方针》提出,汪伪国民政府的参战,“是打开日本与中国的现状的一大转机,应根据日、华合作的根本精神,专心加强国民政府的政治力量。”决定“极力调整占领地区内的地方特殊性,加强国民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指导。”“当前的对华经济措施,以增加获取战争必需的物资为主要目标;设法重点开发和取得占领地区内的重要物资。”[25]这就是日本的所谓“对华新政策”。其主要目的是加强汪伪政权的一元化统治,通过它来更加迅速地从中国沦陷区内榨取物资和人力,以进一步达到“以战养战”的战略目的。 汪伪国民政府以此为契机插手华北地区,1943年2月9日,华北政务委员会所在地北平降下了“五色旗”,挂上了汪伪国民政府的旗帜。“新民会”改组后,推举汪精卫为“各誉会长”,还换了一面表示“大东亚共存共荣”的“亚”字旗。汪伪国民政府在北平设立了“军事委员会驻北平办事处”,派一员“上将委员”驻在北平处理山东、河南的汪伪系统伪军事宜。华北“治安军”名称取消,改称:“华北绥靖军”,并更换了与汪伪军队相同的军旗和军徽。在“淮海省”(即前“苏北行政区”、“苏淮特别区”)停用“联银券”,改用汪伪发行的“中储券”为唯一的通行货币。 进入1945年,整个战争的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华北地区的八路军部队开始了局部反攻,华北地区“治安状况恶化情况非常明显”。[26]经济情况同样“日益险恶”,连军用物资也逐渐失去保障。华北政务委员会已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1945年8月,苏联宣布对日作战,百万苏联红军进入中国东北作战,昔日不可一世的日本关东军一触即溃。8月14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10月16日,日本“华北派遣军”在北平签降,17日,伪华北政务委员会被重庆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北平行营接收。至此,长达八年之久的华北伪政权寿终正寝。 注释: [1]《毛泽东新闻工作文选》,第44页,新华出版社1983年版。 [2][美]J.博伊尔著:《中日战争时期的通敌内幕(1937-1945)》(上),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145、99-100、109、116-117、131页。 [3]张篷舟主编:《近五十年中国与日本》,第1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24页,第3卷。 [4]日本防卫厅战史室编:《华北治安战》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上),第53-54页。 [5]复旦大学历史系编:《中国近代对外关系史资料选辑》,(下)第二分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92-93页。 [6][美]J.博伊尔著:《中日战争时期的通敌内幕(1937-1945)》(上),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145、99-100、109、116-117、131页。 [7][美]J.博伊尔著:《中日战争时期的通敌内幕(1937-1945)》(上),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145、99-100、109、116-117、131页。 [8]张篷舟主编:《近五十年中国与日本》,第1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0页。 [9]日本防卫厅战史室编:《华北治安战》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上),第149页。 [10]张篷舟主编:《近五十年中国与日本》,第1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81页。 [11]黄美真等编:《汪精卫伪国民政府的成立》,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719页。 [12]黄美真等编:《汪精卫伪国民政府的成立》,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781页。 [13]张篷舟主编:《近五十年中国与日本》,第1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05页。 [14]《华北政务委员会公报》,第1-6期合刊,第4-6页。 [15]中华国民临时政府行政委员会分报处:《政府公报》,第140期。 [16]《华北政务委员会公报》,第1-6期合刊,第77页。 [17]日本防卫厅战史室编:《华北治安战》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上),第192页。 [18][美]J.博伊尔著:《中日战争时期的通敌内幕(1937-1945)》(上),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145、99-100、109、116-117、131页。 [19]《政府聘用顾问约定》,《附属约定》,天津市档案馆藏档1-3-1660。 [20][美]J.博伊尔著:《中日战争时期的通敌内幕(1937-1945)》(上),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145、99-100、109、116-117、131页。 [21][美]J.博伊尔著:《中日战争时期的通敌内幕(1937-1945)》(上),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145、99-100、109、116-117、131页。 [22]《华北日报》,1937年12月24日。 [23]《警察局呈报青少年团携枪驻守楼梓庄情形》,北京档案馆编:《日伪北京新民会》,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12月版,第142页。 [24]日本防卫厅战史室编:《华北治安战》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下),第482页。 [25]日本防卫厅战史室编:《华北治安战》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下),第483页。 [26]日本防卫厅战史室编:《华北治安战》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下),第4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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