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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代领导人情系香港回归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党的文献》 李月兰 参加讨论

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
    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使香港回归祖国大陆,是所有炎黄子孙的强烈呼声。为了早日实现统一祖国大业的美好愿望,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三代中共领导集体,为解决香港问题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多年的运筹、探索。经过几十年、几代人的努力和奋斗,香港回归祖国这一百余年的民族愿望即将变为现实。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人运筹解决香港问题的途径:长期打算,充分利用
    新中国诞生之前,中共中央领导人就开始考虑香港、澳门等问题。从那时起,实现祖国统一,就成为新中国第一代领导人心中的宏愿。
    1949年1月,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由周恩来起草、毛泽东修改的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中说:“在原则上,帝国主义在华的特权必须取消,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必须实现,这种立场是坚定不移的。但是,在执行的步骤上,则应按问题的性质及情况,分别处理。凡问题对于中国人民有利而又可能解决者,应提出解决,其尚不可能解决者,则应暂缓解决。凡问题对于中国人民无害或无大害者,即使易于解决,也不必忙于去解决。凡问题尚未研究清楚或解决的时机尚未成熟者,更不可急于去解决。”[①]这一外交方针的提出,为我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原则性的依据。同年1月31日,为了解新中国的内外政策,苏联代表米高扬受斯大林之托,到达当时党中央所在地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2月1日至3日,毛泽东同他连续谈了三个整天。
    当时担任毛泽东翻译的师哲曾回忆道,毛泽东对米高扬说:“目前,还有一半的领土尚未解放。大陆上的事情比较好办,把军队开去就行了。海岛上的事情就比较复杂,须要采取另一种较灵活的方式去解决,或者采取和平过渡的方式,这就要花较多的时间了。在这种情况下,急于解决香港、澳门问题,也就没有多大意义了。相反,恐怕利用这两地的原来地位,特别是香港,对我们发展海外关系、进出口贸易更为有利些。总之,要看形势的发展再作最后决定。”[②]毛泽东根据当时的历史情况,提出了利用香港发展海外关系和进行贸易往来的重大决策。
    10月1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了广州。继续南下的解放军四野邓华所部之十五兵团攻取深圳时,没有跨过深圳河,而是按兵于深圳河畔。当时解放军方面传话给英国人,说他们的任务是维护和平并准备恢复贸易和重开广州至九龙的铁路。
    12月19日,香港的《华侨日报》以头版头条的位置刊出大标题:“毛泽东已保证香港地位安全英国年内承认中共”。
    新中国成立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阵营采取敌视的态度和其惯用的封锁禁运手法,企图将新中国扼杀在襁褓中。为了捍卫年轻的共和国,粉碎帝国主义对新中国的全面封锁,毛泽东面对极为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基于战略上的考虑,保持香港作为“国际航道”的特殊地位,提出利用香港发展海外关系和进出口贸易。保持香港现状,搭起了新中国与世界联系的“桥梁”。
    毛泽东设置的这座“桥梁”,确实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1950年,美国对中国实行全面封锁和贸易禁运时,香港和澳门的爱国同胞为祖国提供了躲避制裁的主要渠道。同时,中国希望香港在抗美援朝战争中能作为供应石油、化学品、橡胶、汽车和机械储备的基地。英国政府为了维护他们在香港的利益,于1950年1月6日宣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从而使帝国主义的包围和封锁圈出现了一个缺口。
    如何解决香港问题,保持和处理同香港的关系,毛泽东于50年代中期就曾作了一些重要指示。
    1956年6月11日,毛泽东在听取广东省委关于香港问题的汇报时表示:香港还是暂时不收回来好,我们不急,目前对我们还有用处……[③]
    对香港的经济情况,毛泽东等中共第一代领导人也极为关注。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政府一直对香港实行特殊的政策,以优惠的价格向香港提供大量主副食品、日用必需品、淡水、工业原料、燃料等,对香港在经济上保持稳定起了重要作用。毛泽东也把这当作一项政治任务看待,因为只有在保证香港繁荣和稳定的基础上,才能使香港充分地“为我所用”。1959年1月,内地因严重的经济困难,对香港副食品的供应量锐减,在香港引起了很大波动。毛泽东当即在1月25日内参材料《内地对香港副食品供应数量减少后所产生的影响》这条消息旁边批示:敦请大家注意并采取相应措施。
    60年代初,中共中央根据毛泽东的指示,总结过去10年的经验,对港澳工作明确提出了“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针,即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不改变香港现状;同时,要充分利用香港的特殊地位,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外交战略服务。
    1963年3月8日,《人民日报》在一篇社论中明确阐述了中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原则和立场,那就是:“我们一贯主张,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经过谈判和平解决,在未解决之前维持现状。”
    当然,毛泽东作出“暂不收回香港”、对香港采取“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针,并不意味着将香港无限期地留在英国人手里。在条件成熟时,将恢复行使对整个香港的主权。
    1963年8月9日下午,毛泽东在中南海颐年堂接见索马里总理舍马克时说:至于香港,英国没有多少军事力量,我们要收回是可以的。香港部分是割让的,部分是租的,租期是99年。还有三十多年期满。这是特殊情况,我们暂时不准备动它。
    舍马克问:“如果香港人自己要解放,把英国赶走,能拒绝帮助吗?”
    毛泽东明确地说道:香港人就是我们中国人。香港是通商要道,如果我们现在控制它,对我们同世界的贸易关系不利。
    毛泽东又说:我们不动它并不是永远不动它,英国现在安心,将来会不安心的。[④]
    历史跨入70年代后,国际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国综合国力日益增强。1972年,中英两国正式建立了外交关系。以后,两国领导人经常互访,结束了敌对状态。这就为和平谈判解决香港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1974年5月25日,毛泽东在同来访的英国前首相、保守党领袖爱德华·希思谈到香港问题时说:“都成历史了。你们剩下一个香港问题。我们现在也不谈。”
    希思点头说:“是没有说。”
    毛泽东转过头,问坐在身旁的周恩来:“香港是割给他们的。九龙是租借的,还有多少时间?”
    周恩来回答说:“是1898年租给他们的。租期99年,到1997年满。”
    毛泽东接着问:“我们现在还有多少年?”
    周恩来迅速准确地回答:“还有24年。”
    毛泽东说:“到时候怎么办,我们再商量吧。”
    随后,毛泽东抬起手臂,指着在座的有关领导人说:“是他们的事情了。”[⑤]
    由于受当时国际国内环境的制约,香港问题还不能获得解决的机遇。两年后,毛泽东便与世长辞了。
    这样,完成中华民族统一大业、实现香港回归祖国的重任,便历史地落到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身上。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人为解决香港问题找到了一条新思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国际形势朝着和平与发展的主流前进,中国开始走上了以现代化建设为中心的轨道。在这样一个历史契机下,香港的命运和前途问题再次提上了中英两国的议事日程。
    1978年10月,刚刚复出的邓小平在千头万绪的工作中,开始关注延宕已久的香港问题。
    这一年,在邓小平的亲切关怀下,国务院专门成立了港澳事务办公室,直接管理港澳工作。
    12月,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正式提出了“实现祖国统一”的奋斗目标。
    随着英国对“新界”地区租借期限的日益临近,国际上投资者大都持观望态度,愈来愈裹足不前。这种情况不仅使港英政府的财政收入大为减少,而且对香港整个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消极影响。英国政府对此十分担心,开始不断试探中国关于解决香港问题的立场和态度。
    1979年3月29日,邓小平在会见香港总督麦理浩时说:我知道,人们开始担心香港将来的前途和地位问题。对这个问题,我们有一贯的立场。我们历来认为,香港主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但香港又有它的特殊地位。到1997年还有18年,18年时间并不长,我们可以到时根据具体情况来讨论怎样从政治上解决这个问题。当然,前提是: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个问题本身不能讨论。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将来解决这个问题时,我们也会尊重香港的特殊地位。
    对于人们担心的投资问题,邓小平直截了当地说:中国政府的立场不影响他们的投资利益,说清楚一点,就是在本世纪和下世纪初相当长的时期内,香港还可以搞它的资本主义,我们搞我们的社会主义。就是到1997年香港的政治地位改变了,也不影响他们的投资利益。
    邓小平的这个谈话,实际上表明我们将以“一国两制”的方式解决香港问题。
    1981年国庆节前夕,中国政府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叶剑英宣布了和平统一台湾的九条方针。九条方针虽然是针对台湾问题提出的,但实际上也隐含着香港问题。
    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在会见一位海外朋友时,第一次提出“一国两制”的概念。他说:九条方针是以叶副主席的名义提出来的,实际上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两种制度是可以允许的,他们不要破坏大陆的制度,我们也不要破坏他那个制度。接着,邓小平谈到了香港问题:如果香港到期,中国连香港都不收回,人民不理解,恐怕全世界的华人也不理解。但是,如果把香港作为一个自由港破坏了,对我们国家也没有好处,起码三年、五年、甚至十年内没有好处,也要作为特殊问题来处理。那里的制度不变,但那个地方的主权是中国的。
    同年10月,邓小平在谈到九条方针时又说:“九条”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九条方针宣布后,中国政府加快了制定对港政策的步伐。此后,经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准,成立了有新华社香港分社成员参加的专门小组,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即后来的“十二条”);邓小平还多次约请香港各界人士访京,听取他们的意见。
    1982年4月6日,邓小平在同来访的希思会谈时重申:九条方针同样适用于香港。在这次会谈中,他们达成了一致的看法:现在是考虑处理香港问题的时候了。双方一致同意香港在1997年应该有一个平稳的交接。邓小平说:香港的主权是中国的,还有“新界”,包括整个香港,过去是不平等条约,实际上是废除的问题。邓小平说:我们是多年的老朋友了。如中国到时不把香港的主权收回来,我们这些人谁也交不了账。至于说到投资问题,中国要维护香港作为自由港和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也不影响外国人在那里的投资,在这个前提下由香港人管理香港。
    1982年6月15日,邓小平会见香港《大公报》负责人费彝民、工商界知名人士王宽诚等人时,明确表示:中国要在1997年恢复行使香港主权,同时采取妥善措施保持香港的安定和繁荣,让香港继续发挥自由港的作用。
    1982年9月24日,邓小平在会见来访的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系统阐述了中国政府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坦率地讲,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了,应该明确肯定:1997年中国将收回香港。就是说,中国要收回的不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岛、九龙。中国和英国就是在这个前提下来进行谈判,商讨解决香港问题的方式和办法。”[⑥]邓小平明确表示:中国收回香港后,香港在中国的管辖之下,仍实行资本主义,现行的许多适合的制度要保持。他坚定、坦率地说,如果中国在1997年还不把香港收回,“就意味着中国政府是晚清政府,中国领导人是李鸿章!”[⑦]
    撒切尔夫人始终坚持对香港的三个不平等条约继续有效,并以收回香港会“带来灾难性的影响”相威胁。对此,邓小平平静地回答: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要勇敢地面对这个灾难,做出决策。”最后,双方商定通过外交途径开始进行香港问题的磋商。
    此后,中英双方开始了长达两年多的谈判。22个回合的较量波澜迭起。中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坚持立场,针锋相对,毫不相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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