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英谈判期间,邓小平关于“一国两制”的构想更加趋于成熟。 与撒切尔夫人会谈不久,同年10月5日,邓小平在会见一位海外朋友时说:香港可以保持它的制度,保持自由港、金融中心的地位,不仅香港人民不受损失,外国人的投资也不受损失。我们大胆地提出这个问题,是马列主义经典所没有的,只有这样才是可行的。[⑧] 1984年2月22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乔治城大学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布热津斯基时谈到:“我们提出的大陆与台湾统一的方式是合情合理的。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问题也是这样,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与台湾还有不同,香港是自由港。世界上的许多争端用类似这样的办法解决,我认为是可取的。”[⑨] 1984年5月18日,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作为我们党解决台湾、香港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方针的概括性语言。 同年6月22日、23日,邓小平会见了香港工商界访京团和香港知名人士。他说:“中国政府为解决香港问题所采取的立场、方针、政策是坚定不移的。我们多次讲过,我国政府在1997年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后,香港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法律基本不变,生活方式不变,香港自由港的地位和国际贸易、金融中心的地位也不变,香港可以继续同其他国家和地区保持和发展经济关系。”“我们对香港的政策50年不变,我们说这个话是算数的。”“我们的政策是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⑩] 所有这些,为中国在中英谈判中的立场定下了基调。 1984年9月26日,中英两国政府代表在人民大会堂西大厅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以下简称《联合声明》)的草签仪式。《联合声明》庄严宣布:中国政府决定在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英国政府于上述日期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 《联合声明》在海内外炎黄子孙中激起了巨大反响,并引起了国际舆论的普遍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常委们一致表示赞同;英国议会上下两院对《联合声明》进行了辩论,各党议员纷纷称赞它是一个“最好的协议”,并一致通过;联合国秘书长佩雷斯·德奎利亚尔说:“在紧张和对抗不幸地笼罩着世界上许多地区的时候,对香港未来地位的谈判取得成功,将毫无疑问地被认为是在当前国家关系中,有效的、静悄悄外交的一项极为突出的范例。”香港各界的反应也很积极,人心稳定,经济持续繁荣。 10月3日,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港澳同胞国庆观礼团的全体成员。他表示,希望能活到1997年,亲眼看到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他风趣地说:“现在有些人就是担心我们这些人不在了,政策会变。感谢大家对我们这些老头子的信任。今天我要告诉大家,我们的政策不会变,谁也变不了。……我们这一代不会变,下一代也不会变。”[11] 邓小平说:“对于中英联合声明,我们不仅相信我们自己会遵守,也相信英国人会遵守,更相信香港同胞会遵守。但是应该想到,总会有些人不打算彻底执行。某种动乱的因素,捣乱的因素,不安定的因素,是会有的。……”[12] 1984年12月19日,《联合声明》正式签署。 签字仪式结束后,邓小平满面笑容地握着撒切尔夫人的手说:“我们两国的领导人就香港问题达成协议,为各自的国家和人民做了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香港问题已经有近一个半世纪的历史,这个问题不解决,在我们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总是存在着阴影。现在这个阴影消除了,我们两国之间的合作和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前景光明。”[13] 《联合声明》发表后,香港正式进入了过渡时期。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就成了过渡时期的重要工作。 1985年7月1日,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成立。 在基本法的起草过程中,步入高龄的邓小平仍然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他多次会见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对基本法的原则和意义作了精辟的解释。 1987年4月16日,邓小平在会见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全体委员时,发表了几条原则性的建议:一、基本法不宜太细。宜粗不宜细,应原则一些。二、香港不搞社会主义制度,但也不宜全盘照搬西方的资本主义制度。英国的代议制和美国的“三权分立”,都不适合于香港,香港应有适合自己特点的模式。三、不赞成立即实行普选,即使立即搞普选,也应该逐步过渡,一步一步来。四、对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央政府要管一点。 邓小平深情地对大家说:我快83了,到今年8月就83了。要体现这个“根本法”。这个“根本法”也为澳门、台湾作出一个示范,所以这个法是很重要的一个法,世界上、历史上没有这样的法,是件新事物啊,再花三年时间把它搞得非常妥当,我相信我还看得到。 他曾多次说道:“我活到1997年,就是要在中国收回香港之后,到香港自己的土地上走一走,看一看。”“哪怕坐着轮椅也要到这块中国的土地上走一走。” 1990年4月4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顺利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并决定于1997年7月1日起实施。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领导人为香港回归做各项准备:实现平稳过渡和政权的顺利交接,保持香港的长期稳定和繁荣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领导集体,经过深思熟虑,提出用“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来解决香港问题,开创了和平统一祖国的新思路。“一国两制”已成为我们的一项基本国策。中国政府有信心,也有能力确保“一国两制”方针1997年后在香港实施。然而,能否实现在1997年顺利接收香港,还是一个未知数。 1989年11月6日至9日,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同意邓小平同志辞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决定》,决定江泽民为中央军委主席。至此,邓小平辞去了他在党政军的全部职务。 在邓小平的主持下,中国共产党确立了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邓小平说:……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核心就是江泽民同志,大家都要维护这个核心,团结在这个核心周围,这是我的政治交代。 党的命运、国家的命运、人民的命运历史地落在了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肩上。自然,关于香港回归的具体实施任务也责无旁贷地落到了他们身上。为此,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为香港的顺利回归和繁荣稳定,指出了明确的方向和目标,做了大量繁重的工作。 1992年3月12日,江泽民在人民大会堂会见首批应聘的香港事务顾问时说:“一国两制”方针不是权宜之计,是一项长期的坚定不移的国策。江泽民说,这项方针同邓小平同志倡导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是一致的。实践证明,在我国实行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的。香港回归后将继续实行资本主义。他强调说,一个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大陆将保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而一个繁荣的资本主义的香港为大陆与世界各国开展贸易架设了一个桥梁。因此,大陆离不开香港,香港离不开大陆,谁也离不开谁。江泽民说,只有长期坚持“一国两制”的方针,才能保持香港回归后的繁荣和稳定,才能保证大陆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执行。[14]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工作,开始进入具体落实阶段。 然而,过渡时期的香港并不平静。 1992年10月6日,新上任的香港总督彭定康抛出了他的施政报告。在施政报告中单方面公布对香港现行政治体制进行重大改变的所谓“政改方案”。这一作法,有违中英联合声明、有违与基本法相衔接的原则和中英双方达成的有关协议和谅解,蓄意挑起中英之间的公开争论。持续一年的争论,给香港社会造成了波动,对香港的经济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一年后的10月7日,彭定康再次抛出第二份施政报告,继续为中英谈判设置障碍。此报告重述了“政改方案”的内容,甚至为谈判设时限,向中方施加压力。并说“不会为签署一纸协议而放弃原则”。 面对港英政府的这一威胁,中国政府毫不退让,坚持我们的一贯的原则和立场。1993年3月7日,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届二中全会上严正指出:“最近,港英当局背信弃义,在香港搞所谓‘政制改革’方案,给香港的繁荣稳定和政权的顺利交接罩下了阴影。我们主张合作,但在原则问题上决不让步。我们将一如既往,坚定不移地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香港、澳门问题。”[15] 20多天后,江泽民在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我们将严格执行香港基本法和这次大会通过的澳门基本法,克服困难,排除阻力,努力实现香港、澳门平稳过渡和保持长期稳定繁荣。”[16] 1993年7月16日,江泽民接见了出席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并讲话指出:委员会的任务是十分光荣的,也是繁重的,希望全体委员以“一国两制”的总方针为指导,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大的有关决定为依据,以确保平稳过渡和政权的顺利交接以及保持香港的长期稳定繁荣为目标,团结和依靠广大的香港同胞,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江泽民说:实现平稳过渡、政权的顺利交接并保持香港长期的稳定繁荣符合中英两国的长远利益。我希望中英双方能进一步消除障碍,恢复和加强相互的信任与合作,为切实贯彻执行中英联合声明以及双方已达成的各项协议共同努力。 1996年1月26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在北京成立。 江泽民非常重视筹委会的工作。26日上午,他在人民大会堂接见了参加筹委会成立大会的全体委员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说,从现在起到1997年7月1日,还有不到一年半的时间,筹备香港特别行政区任务繁重,时间紧迫。江泽民指出,筹委会包括了香港社会各个阶层、各个方面的人士,有广泛的代表性。我们要最广泛地团结广大港人,在爱国爱港的旗帜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参与到筹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伟大事业中来,共同维护香港的平稳过渡和稳定繁荣。江泽民说,筹委会的工作要贯彻落实基本法。凡是涉及香港的事情,都要按基本法办事。全国人民都要有这种守法意识。他最后强调说,筹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全国的一件大事,是实现祖国统一大业征途中的第一站,后面还有澳门问题、台湾问题。在香港问题上为“一国两制”率先垂范,将使祖国统一大业展现非常美好的、广阔的前景。 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关怀下,香港的回归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目前,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已经产生,未来特别行政区政府已经组成,临时立法会也已选出。我们期待着1997年7月1日这一光辉而令人难忘时刻的到来。 纵观香港问题解决的全部历史过程,从运筹、探索、提出到具体实施,中共三代领导人高瞻远瞩,运筹帷幄,决策英明,为香港回归祖国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作了大量繁重而具体的工作,终于洗雪了百年耻辱,使香港终将回到祖国的怀抱。 注释: ①《中共中央文件选集》(中央档案馆编)第18册第44页。 ②师哲回忆录《在历史巨人身边》(修订本)第380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第2版。 ③1956年6月11日毛泽东听取广东省委林李明汇报时的谈话。 ④毛泽东会见外宾谈话记录,1963年8月9日。 ⑤毛泽东会见外宾谈话记录,1974年5月25日。 ⑥⑦《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2页。 ⑧邓小平外交谈话记录,1982年10月5日。 ⑨⑩[11][12][13]《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49、58、72-73、75、101页。 [14]参见《新华月报》1992年第3期第38-39页。 [15][16]《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134、248-249页,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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