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前夕的伶仃走私基地[1]
在鸦片战争前的20年左右时间里,西方势力对华鸦片走私的主要基地是伶仃。加强对伶仃走私基地的研究,不仅对中国近代史开端的研究,对中国经济中上鸦片贸易这一特殊现象的研究有所俾益,而且,通过总结中国历史上走私与反走私、贩毒与反贩毒的状况,以为今天的禁毒与反走私斗争服务,也有其明显的现实意义。尽管,对这一历史现象的研究,我们只能从中获取沉痛的教训,但这种教训毕竟是值得我们记取的。 一、伶仃走私基地的成因 伶仃走私基地,从地域上讲,是指以内伶仃岛南边的锚地为核心,以伶仃洋为主区域的珠江口外广大洋面。活动于伶仃走私基地的外国船只,往往根据躲避台风,防范中国水师的检查等需要而在该洋面移动分布,其经常驻扎的地方,除伶仃锚地外,尚有金星门、急水门等等便于碇泊的海湾。 伶仃走私基地正式形成于1821年。在此之前,西方势力对华鸦片走私,主要通过澳门与黄埔这两个地方进行。西方势力之所以要改换走私场所而在伶仃洋面上另辟基地,主要是由如下几个原因造成的。 第一,广东官府的禁烟措施趋严,反鸦片走私力度加大。从表面看,清政府虽然长期施行禁烟政策,而且,转入嘉庆朝,政策还不断有所趋严。但由于措施乏力,管理上漏洞百出,更加上官吏受贿循私、行商居间欺瞒,从而根本无法阻止西方势力疯狂的走私行径,使清廷的禁烟谕令长期徒具虚文,得不到有效施行。转入嘉庆未年道兴初年,广东政府明显加强了禁烟力度。1820年,两广总督等严饬有关官吏对“碇泊澳门港口之西洋船只”“严加搜查”,对进入黄埔的“各国船只”“严加防范”,“定将违禁者驱逐,不许贸易”。[2]并严格规定,一经发现外商走私,“则保商应独负其责,亦必遭破获惩处,而通事、买办亦难辞其咎。”[3]1821年,广东政府进一步采取实际行动,在“严切传谕各国大班,并密访内地接引奸民,尽法处治”的同时,还惩处了包庇西方走私势力,“通同徇隐”的行商,将商首“伍敦元所得议叙三品顶戴摘去,责令率同众洋商力为遵旨杜绝。”[4]随即,又在澳门对从事鸦片买卖的华人奸商展开了大规模的搜捕行动,拿获了叶恒澍等一批不法商人,“分别定拟”,依律治罪。[5]广东官府的这一系列措施,对澳门、黄埔的鸦片走私产生了较大的震慑力量,对迫使西方贩毒势力逐步撤离黄埔、澳门发挥了较明显作用。1820年,鸦片趸船在形势压迫下开始撤出黄埔。当年,在黄埔经营鸦片趸船的散商戴维森就向东印度公司驻华委员会报告,“公所和保商对我们说,该船继续留在黄埔,则船只和财物有被拿捕的危险,而且急于劝说我们将该船开走,以免发生更大的不幸。现在该船停泊此处作为鸦片趸船过于显眼”。在这种形势下,东印度公司委员会只好“毫不迟疑地通知戴维森将双桅趸船开走,不要延迟”。[6]1821年,在广东政府进一步采取实际行动的背景下,行商告知英商,在黄埔的“鸦片买卖已有危险和危机,”“现在碇泊黄埔用来做鸦片趸船的船艇,应立即驶离内河。”否则,负有联带责任的行商将“不得不向政府提出报告要查禁这种船艇。”[7]同时,广东官府查处了四艘载有鸦片的外船,迫使这些船在接受处罚后离开了黄埔。[8]至此,黄埔作为大规模鸦片走私场所的作用乃告结束。与此同时,澳门的鸦片贸易也受到沉重打击。1821年底,东印度公司驻华委员会在给公司总部的报告中不得不承认,在中国政府严厉禁烟措施下,“澳门的鸦片贸易亦中断,而我们当前无法说,在什么情况下,它大概会重新恢复。”[9]澳门这个鸦片走私场所也处于风声鹤唳,风光不再的境地。 第二,英国和葡国为鸦片利益而进行的竞争趋于白热化,也起到了驱使英人放弃澳门基地的作用。在伶仃走私基地形成前,利用澳门从事对华鸦片贸易的,主要是英、葡两大走私势力。在鸦片贸易中,这两股势力长期是既互相利用,又勾心斗角。而且,为争夺鸦片贸易的巨大利益,尔虞我诈明争暗斗始终构成了这两股势力关系的基调。葡萄牙人是把鸦片作为毒品输入中国的始作俑者。到英国人后来居上,成为对华鸦片贸易的主要力量后,葡萄牙人一方面利用自身力量继续从事鸦片贸易,与英人竞争,另方面,又为英国人利用澳门进行鸦片走私提供一定条件,并想方设法从中牟取利益。如,他们为英人输送鸦片至澳提供方便,使“鸦片常常藏在葡萄牙船底运到行号寄售”,[10]以便据此瓜分好处;他们允许英人利用澳门经营鸦片,但规定必须假手葡人,“雇佣葡萄牙代理人”,以便葡人“从销售中拿一定佣金”;[11]他们以筹集买通中国官吏的行贿基金为名,对在澳出售的鸦片“征收每箱40元的摊派款项”。[12]除这类手段外,更为突出的是,他们与英国散商互相勾结,在印度西岸的孟买等地组织大量廉价鸦片转往中国,以与东印度公司垄断控制的自印度东部加尔各答出口的公班士相竞争。东印度公司为了对付这种鸦片贸易中“可怕的竞争者”,[13]规定“凡持凭公司许可证的船只均禁止从孟买装运白皮土出口。”对此,从事孟买鸦片贸易的英国散商“于是租用悬葡萄牙旗的船只将白皮土运往澳门”。[14]到1817年,“由葡萄牙船转入澳门”的廉价鸦片数量已达1015箱。[15]。为进一步反击葡萄牙人的走私竞争,英国方面除“向从中国驶往孟加拉和英伦的葡萄牙船只征收双倍的关税”[16]以示报复外,还准备“由英葡两国政府进行磋商,俾后者据以禁止非(东印度公司)垄断的鸦片转入澳门”,并试图“将公班士削价”,与经葡人输华的廉价鸦片一较长短。[17]这样,围绕着鸦片走私利益的竞争,英葡两股贩毒势力的冲突争斗不断升温,日趋激烈。到1819年,葡方的澳门总督更向东印度公司抛出了一个“改变鸦片贸易的建议”,试图与英国共同垄断瓜分鸦片利益。该建议提出,应在孟买设立一个与加尔各答平行的垄断性市场,由这两个市场按基本对等的比例共同对华输出鸦片。作为交换,澳门口岸对英国船只开放,但英国公司必须按鸦片输入量向澳门葡人交纳高额关税。葡方在建议中并强硬指出,鸦片贸易绝不能“没有他们的合作”,如果葡人“在单独由葡萄牙保有的澳门口岸禁止该项贸易的话,”则英国对华鸦片输出将“最终不能实现。”[18]葡方这种态度强硬,要价甚高的“建议”,自然不能为一心想垄断对华鸦片贸易的英国人所接受,从而促使英国人作出了放弃澳门,另谋走私基地的选择。而他们的选择就是将鸦片走私“在黄埔发展,而有时则移到伶仃”。[19]到1820、21年,随广东政府禁烟措施的加强,英人就更只能舍黄埔而趋伶仃了。 第三,伶仃作为来华外船必须停泊之区,长期以来就是鸦片走私船出没、逗留的水域。伶仃历来是来华外船进入珠江内河之前必须停泊的地方,按当时广州对外贸易管理规则,外国商船到达伶达时,必须停于该处,以候中国引水的到来。“如果天气不好,引水往往要很久之后才能登上外船”,到引水来到对外船进行必要检查后,他又必须驾船前往澳门,到中国官府处为外船办理进入虎门的准照,然后官府再指派带领外船进入内河的引水,而这个内河引水,“通常要在24小时之后才前往外船。”[20]整个这段时间,外船都只能停泊在伶仃洋面。至于因护航等各种原因来到中国的外国军舰,按规定不得进入内河,都只能停泊在伶仃及其附近洋面。除这些正常的碇泊,伶仃洋及其附近水域实际上长期以来也是来华进行非法活动的外船出没逗留的地区,如,1787年,在东印度公司的文件中,就留下了从事鸦片贸易的英国散商船“常在潭仔碇泊”的记载,[21]1799,在禁烟形势一度趋紧的情况下,也出现“夷人随私带鸦片烟土,在外洋寄泊销卖”的现象。[22]1817年,在两广总督的奏折中,也向清廷报告了美国船只因载有鸦片,“未敢进口”而“停泊外洋”的情况。[23]1820年,前述被逐出黄埔的鸦片趸船,其最后选择也是“继续留在伶仃岛。”[24]因此,不论是出于何种动机,何种原因,随着西方各种来华船只的不断增加,伶仃作为外船重要锚地的作用日显重要,停泊外船的数量也越来越大,到1819年,“伶仃现在已成为船运正常的集合场所,尤其在冬季期间,它是大的碇泊所,可以遮庇盛吹的东北季候风。战舰不在穿鼻,则在伶仃,而商船则碇泊此处,将所有非法货物御下。”[25]到1820年,各种外船在伶仃的常川停泊,已水到渠成地为在该处“建立一个声名狼籍的鸦片趸船的停泊站铺平了道路。”[26] 正是这些因素,在腐败无能的清政府对伶仃洋面管理乏力的情况下,使西方势力为维护巨大的鸦片贸易利益,把走私基地移到了伶仃。 二、伶仃走私基地的膨胀 伶仃洋面虽然早就是鸦片走私船出没、逗留的区域,但作为走私基地,其形成时间确应以1821年为宜。这一年,作为走私基地关键设施的鸦片趸船开始在伶仃长期碇泊,这正是伶仃走私基地正式形成的基本标志。 最先进入伶仃洋长期停泊的,是大鸦片商马地臣管辖的船只墨罗佩号和欧享尼亚号。该两船均系1821年被广东官府逐出黄埔的鸦片船。[27]当年11月,该两船驶离黄埔进入伶仃后,就在伶仃滞留下来。[28]其中,墨罗佩号作为鸦片趸船在伶仃一停三年,[29]成为伶仃基地得以形成的 突出标志。 墨罗佩号碇泊伶仃,不但解决了马地臣本人的鸦片走私问题,而且,由于其他载有鸦片的外船要将鸦片卸在该船,才能进入黄埔,“每箱鸦片每月七元的栈租,给了趸船船主一个额外收入的来源。”[30]经营鸦片趸船的巨大甜头,使其他鸦片贩子相继效尤。1822年,泊于伶仃的鸦片船增加到5艘。[31]1823年,泊于伶仃的鸦片船增加到10艘左右。[32]转入1824年,鸦片走私船碇泊伶仃,“留在该处已成为惯例。”[33]这种对华鸦片走私的特殊模式已经基本确定下来。 自1821年到1824年,可以说是伶仃基地的确立时期。从1925年始,伶仃基地进入另一个更为快速膨胀的时期,导致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在英葡两股走私势力的斗争中,英国已占有绝对优势。在伶仃基地形成前,鸦片走私虽然在黄埔与澳门进行,但两地相比,毕竟以澳门为安全方便,澳门也一直是对华鸦片贸易的最主要场所,葡人也正是利用这一点,作为向英人讨价还价、争夺走私利益的筹码的。伶仃基地建立后,英人不必依赖澳门就可方便地展开走私活动,再加他们在鸦片来源地印度方面竞争的不断得手,就使他们在贩毒竞争中居于极为有利的地位,输华鸦片撇开澳门源源不断地进入伶仃。到1825年,“鸦片贸易差不多已完全不在澳门,而在伶仃”进行,伶仃已能为走私活动“提供前所未有的安全。”[34]与之相应,从该年开始,“中国掮客实际上已经放弃了澳门,”[35]转而与伶仃的鸦片贩子进行交易,从此,澳门在鸦片贸易中的地位一落千丈,代之而起的,是伶仃基地的不断膨胀。 其二,英国散商将伶仃基地作为摆脱东印度公司控制的有利条件。在1843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特权取消前,该公司与散商一直处于一种奇特的既狼狈为奸,又互相争噬的关系。东印度公司一方面必须依赖散商在鸦片走私中赚取的白银以保持其对华贸易资金上的平衡,另方面又深怕散商触犯了他们所享有的贸易特权,处处对散商加以防范、钳制。而散商为了在对华贸易中谋取更大利益,长期以来又想法设法摆脱东印度公司的控制。伶仃基地建立后,随时间推移,散商也越来越把伶仃基地作为实现他们这一目的的手段。本来,散商来华贸易,须取得东印度公司的许可证,相应,也须向东印度公司出具按公司规定条件进行贸易的保证书。这是东印度公司控制散商的重要手段之一。到1829年,散商鸦片船詹姆西纳号船主明确向东印度公司提出,要“豁免开往中国船只所需出具的保证书。”其所找理由就是:“我所从事航行的性质,妨碍我执行该保证书的几项规定,因为‘詹姆西纳号’不驶入广州港”,只停留在伶仃,所以东印度公司驻华机构“不能对我作任何管辖”。[36]这对东印度公司的控制权显然是一种强烈的冲击。同时,按原来规定,散商不得直接从事中国和英伦之间的贸易。到1829年,东印度公司在散商步步进逼下,虽然已作出不少让步,但“到当时为止仍然禁止(散商)直接与英伦贸易”。[37]散商为突破这一限制,曾通过新加坡作为中转,以开展中国和英伦之间的贸易。但到1830年,宝顺洋行就公开向东印度公司提出:“请允许我们通知你,碇泊伶仃载有中国杂贷(茶叶除外),本来准备在新加坡转船开往伦敦的快速三帆船‘皇家夏绿蒂号’,现在该船的目的地,可能认为直达伦敦。”[38]这又是一种对东印度公司贸易特权的公然否认。散商的这类行为,显示了伶仃基地为他们提供的另一种好处,也显示了伶仃基地在对华贸易中特殊地位的不断上升,这无疑成为促使伶仃基地发展的另一原因。 其三,广东政府关于进口大米免税的新规定,刺激了西方走私活动的加剧。1825年,广东官府鉴于粮食紧缺,为吸引大米进口,规定对纯粹运载大米来粤的外船给予免征口岸税待遇。这一规定,按当时外国人的说法,为伶仃基地的膨胀“提供了一个新的刺激。”[39]因为,善于钻营的外商很快就抓住了这一逃避中国税收的极好机会,伶仃基地上停泊了越来越多乘机作弊的外船。其中,有的船只载大米,专司为来船供应大米之职。而装载着其他货物进入伶仃的外船,则或是把原载货物卸在伶仃,以使通过走私途径运入内地,或是把货物转载到其他船上运入黄埔,而空出来的船只,则在伶仃装上大米,再驶入伶仃,以“获取免税待遇。”[40]更为无耻的是,伶仃走私基地所供应的大米,实际上往往是中国所产,是“从澳门和附近小岛走私运到伶仃的船上”,[41]然后再用于骗取中国免税待遇的。这些都使伶仃走私活动更为猖獗,走私物品的范围也更为扩大。 其四,中国官府的失职无能和应对措施的极度乏力。从伶仃走私基地形成之日始,广东政府就并非是一无所知的。但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则一直苍白无力。1821年,对首先碇泊伶仃的墨罗佩号与欧享尼亚号,负有管理外商之责的行商就曾要求东印度公司促其驶离。[42]1823年,广东政府一度以“下令封舱”停止贸易为手段,试图逼迫走私船驶离伶仃,但毫无或效。[43]此后,广东官府就处于束手无策的状况。更为荒谬的是,对伶仃走私基地的形成这种重大变化,广东官府长期欺瞒隐匿,不作上报,而高高在上的清廷也一直混然不觉,毫无反应。直到1831年,即伶仃基地建立十年之后,才由时任湖广道监察御史的广东籍人冯赞勋向清中央奏报了伶仃走私的状况。[44]清廷接奏后,虽于1831、1832年两次下谕,要求广东官员“务将来源杜绝,以净根株”,[45]“大为防闲,为拔本塞源,一劳永逸之计”,[46]但除此之外,并无其他跟进措施,而广东方面则一味敷衍塞责,直到1834年,才向清廷奏报查办情形,奏折中除提了一些无关痛痒的防范措施外,更公然以粤海关税收“有增无减”,伶仃走私基地“远在外洋,离省数百里,何船趸载鸦片,巡洋兵船亦不能搜查确实”等为由,为自己的无能和失职辩解。[47]这种奏折,竟也得到清廷认可。正是中国政府的失职无能,使伶仃走私活动一直在“政府的默许下,公开在此处进行”,[48]得到肆无忌惮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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