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社会结构的大变动反映在政治方面,一个重要的标识便是由卿权到相权的转化,从一个角度而言,可以说相权的发展实为战国时期政治发展的枢纽。本文拟对于战国相权的几个比较重要的问题进行探讨,敬请方家指正。 一战国时期相权与君权的关系 战国时期,政事日繁,各级官吏由相职统领管理,实为形势所需。关于这方面的道理,荀子所论甚精。他说: 国者,事物之至也如泉原(源),一物不应,乱之端也。故曰:人主不可以独也。卿相辅佐,人主之基杖也,不可不早具也。故人主必将有卿相辅佐足任者然后可,其德音足以镇抚百姓,其知虑足以应待万变然后可,夫是之谓国具。……故人主无便嬖左右足信者谓之暗,无卿相辅佐足任者谓之独。(注:《荀子·君道》。) 值得注意的是,荀子将辅佐国君的卿相与国君左右的“便嬖”之臣分别论列,其间可能含有让国君依靠其足可信赖的左右近臣来牵制相权的用义在内。战国时期的相,荀子或称为“冢宰”,他说:“本政教,正法则,兼听而时稽之,度其功劳,论其庆赏,以时顺修,使百吏免尽而众庶不偷,冢宰之事也。”(注:《荀子·王制》。)将国家的政务归之于“冢宰”,这是基本符合战国时期各国官制情况的。依照荀子的说法,“若夫兼而覆之,兼而爱之,兼而制之,岁虽节败水旱,使百姓无冻馁之患,则是圣君贤相之事也”(注:《荀子·王制》。),“贤相”正是“圣君”总理天下事务的主要助手。魏文侯曾经对于李克“国乱则思良相”之语深表赞同(注:见《史记·魏世家》。),对于相之作用十分重视。战国时期的相在文献中屡称为“相国”(注:有的专家认为,战国时期的丞相之上还设有相国(或称“相邦”)一职,谓“相国一般由功高德重者担任,往往比丞相拥有更多更大的权力。丞相可以有左右,而相国只有一个”,并且由此出发而断定《史记·秦始皇本纪》“令相国昌平君、昌文君发卒”应标点为“令相国、昌平君、昌文君发卒”(《“丞相启”即昌平君说商榷》,《文物》1988年第3期)。 按,此说似有可商榷之处。就《史记·秦始皇本纪》言,先述官名后带人名者屡见不鲜,如“相国吕不韦”、“丞相绾”等皆为其例。秦始皇九年时,吕不韦尚为相国,而此年昌平君亦为相国,此正是相国非必只有一人之证。昌平君为战国末年秦国著名人物,《史记·秦始皇本纪》索隐谓“昌平君,楚之公子,立以为相,后徙於郢,项燕立为荆王,史失其名”。云梦秦简《大事记》秦始皇二十一年“韩王死,昌平君居其处”,此事与《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秦始皇二十三年“荆将项燕立昌平君为荆王,反秦於淮南”之事,可以相互关联。《文物》1986年第3 期载《新发现的“十七年丞相启状”戈》一文认为,戈铭“十七年丞相启”,即史失其名的昌平君,是有一定道理的。此戈铭可补关于战国末年丞相情况的史载的不足。然而,其间仍有一定的问题在,那就是史载称相国昌平君,而戈铭则谓丞相启,相国与丞相是否为一事,尚待论证。)彝铭资料则称为“相邦”,论者推测这是由于汉代避刘邦之讳而改字的结果,应当是有道理的。战国时期的相或称为“丞相”,秦武王二年(前309 年)秦国初置丞相之职,由樗里疾和甘茂分别任左、右丞相。赵国也有丞相之职。吕不韦派人到赵国的时候,赵国的建信君即“官之丞相,爵五大夫”(注:《战国策·赵策三》。),让其为赵国丞相的属官。 列国相权在政治影响方面相当强大。相对于相职的继任者往往有推荐的权力。《韩非子·说林》上篇载:“张谴相韩,病将死。公乘无正怀三十金而问其疾。居一日,君问张谴曰:‘若子死,将谁使代子。’……张谴死,因相公乘无正。”公乘无正的地位虽然不高,但得张谴赏识和推荐,所以可以继任为韩相。在各国内政外交事务中,许多重大事情的决策,君主都往往和相商量后决定。周赧王二十五年(前290 年)秦赵两国联合攻魏的时候,魏遣术士以献邺于赵而往说赵王。史载“赵王喜,召相国而命之曰:‘魏王请以邺事寡人,使寡人绝秦。’相国曰:‘收秦攻魏,利不过邺,今不用兵而得邺,请许魏”(注:《战国策·魏策三》。),于是赵才决定背秦而与魏媾和。这个决定的作出,赵的相国起了很大作用。战国中期,“齐王将见燕、赵、楚之相于卫,约外魏”(注:《战国策·魏策一》。),可见“相”已经是列国外交政策的全权代表。各国的大臣和民众对于相也相当重视,相传,“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注:《韩非子·外储说右下》。),即为一证。战国时期的兵器铭文屡有“相邦”某人的记载,例如秦器有“相邦仪之造”、“相邦冉造”、“相邦吕造”等,即表明此器为相邦属官所监制。其所提到的“仪”,即秦相张仪;“冉”,即秦相穰侯魏冉;“吕”,即秦相吕不韦。这说明兵器制造事宜为相的职守。 就一般情况而言,战国时期的相权实为君权的一种补充和保证。秦孝公的伟业与商鞅相秦密不可分,《盐铁论·非鞅》篇谓“商鞅相秦也,内立法度,严刑罚,饬政教,奸伪无所容,外设百倍之利,收山泽之税,国富民强,器械完饰,蓄积有余,……所给甚众,有益于国,无害于人”,充分肯定了商鞅相秦对于秦国君权的作用。战国时期秦国君权一直比较强大,这与秦国多任用出身低微者为相很有关系。卫嗣君任用佞臣,术士殷顺且以“自今以往者,公孙氏必不血食矣”为谏,认为如果不废佞臣,则卫国君位将不能继续下去。从保持卫国君权的目标出发,卫嗣君临死前“与之相印”(注:《战国策·宋卫策》。),让殷顺且主断国家大事,将相印视为卫君立国的关键所在。战国后期齐襄王在位时以田单为相。一次涉水的时候,田单见一老者寒冷,便“解裘而衣之”,对于此事,有人建议齐襄王应当嘉许田单的作为,建议襄王说:“寡人忧民之饥也,单收而食之;寡人忧民之寒也,单解裘而衣之;寡人忧劳百姓,而单亦忧之,称寡人之意。”后来民间果然传语谓:“田单之爱人!嗟,乃王之教泽也!”(注:《战国策·齐策六》。)这里实将相与君联为一体。君主的繁琐政务,常需相处理。相传,田婴为齐相的时候,曾有人建议齐王自听各地上计汇报之事,整日忙碌,“罢食后,复坐,不复暮食矣”(注:《韩非子·外储说右下》。),结果事情还是弄得很糟。 战国时人特别强调“明主察相”的作用,认为只要神圣的君主和明察的相采取了正确的政策,就会取得“伯(霸)王”的成果。对于这一点,术士曾以商鞅为例进行说明,谓“卫鞅之始与秦王计也,谋约不下席,言于尊俎之间,谋成于堂上,而魏将以禽于齐矣;冲橹未施,而西河之外入于秦矣。此臣之所谓比之堂上,禽将户内,拔城于尊俎之间,折冲席上者也”(注:《战国策·齐策五》。)。折冲尊俎之事,离开了明察之相,是不可想像的事情。楚怀王时期,昭阳任楚相,被人视为是很好的配合,术士语谓“今楚王明主也,昭阳贤相也”(注:《战国策·秦策一》。),是为其证。从原则上讲,君主对于贤相应当信任,而不可再宠信其它大臣,以避免相权受到影响。《韩非子·内储说下》篇谓“国君好外则相室危”,所谓“好外”,即指国君宠信近臣。这种“好外”之君,就算不上“明君”。在荀子看来,贤相不仅可以使国家称霸称王,而且还会发挥更重大的作用。荀子曾经对齐相孟尝君说:“贤士愿相国之朝,能士愿相国之官,好利之民莫不愿以齐为归,是一天下也。”(注:《荀子·强国》。)他认为在这样的“相国”的治理下,最终可以“一天下”,让天下归于统一。荀子所说的“曷谓贤?明君臣,上能尊主下爱民”(注:《荀子·成相》。),正是贤相的标准。战国时期君主与相的关系往往有一个相互了解的磨合阶段。例如,赵烈侯时公仲连为相,赵烈侯欲赐歌者田而公仲连拖延不办,后来公仲连举荐贤才使赵国大治,终使赵烈侯省悟而停止赐田之事,还“赐相国衣二袭”(注:《史记·赵世家》。)。 战国时期有人依仗外国势力为自己谋取相位,还有些国家之相,勾结外国势力以固其相位(注:关于援引别国势力以固己之相位之事,在战国时期为比较常见的事情。例如《韩非子·内储说下》篇载“白圭相魏,暴谴相韩。白圭谓暴谴曰:子以韩辅我于魏,我以魏待子于韩,臣长用魏,子长用韩”;《战国策·韩策一》载“大成午从赵来,谓申不害曰于韩曰:子以韩重我于赵,请以赵重子于韩,是子有两韩,而我有两赵也。”是皆为其例。)。这些都为君主所忌讳。有人曾问中山王:“为人臣,招大国之威,以为己求相,于君何如?”中山王即回答说:“吾食其肉,不以分人。”(注:《战国策·中山策》。)对于里通外国者的痛恨可谓无以复加。其所以如此,正是相和外国势力勾结会对本国造成巨大危害。这种里通外国的事情,在战国时期并不少见。相传,“陈需,魏王之臣也,善于荆王,而令荆攻魏。荆攻魏,陈需因请为魏王行解之,因以荆势相魏”(注:《韩非子·内储说下》。),魏相陈需即利用楚国的影响而任魏国之相。韩国大贵族公叔任相职时屡与齐国勾结,甚至“使齐、韩约而攻魏,公叔因内齐军于郑,以劫其君,以固其位,而信两国之约”(注:《韩非子·内储说下》。)。为了自己的相位的巩固而将别国军队引入本国都城来劫持君主,其手段可谓毒辣。 由上可知,就君权与相权的关系来看,固然有其利益相一致的方面,但其间更有相互猜疑和矛盾的一面。相传,卫国之相阳山君听说卫王怀疑自己,便“伪谤樛竖以知之”(注:《韩非子·内储说上》。),假装诽谤卫王近臣樛竖,则卫王必能听到樛竖的进言,然后观察王对自己的态度,从而判断王是否怀疑自己。从事情的另一个方面而言,如果一国之相贪婪无耻,那么也会给国家带来严重后果,直接影响到君的地位。战国末年,齐国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其相后胜的卖国行径。史载“后胜相齐,多受秦间金玉,使宾客入秦,皆为变辞,劝王朝秦,不修攻战之备”(注:《战国策·齐策六》。),把齐国引入迅速败亡的道路。韩非子曾经相当尖锐地指出了相权与君权利益相左的一个方面。他说:“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无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劳而爵禄,臣利在无功而富贵;主利在豪杰使能,臣利在朋党用私。是以国地削而私家富,主上卑而大臣重。故主失势而臣得国,主更称蕃臣,而相室剖符。”(注:《韩非子·孤愤》。)不管君主地位如何变动,“相室剖符”而行使职权总是经常的事情。 相地位的重要,使得选取何种人为相和如何控制相,便成为君主执政的关键问题。战国时人曾经传说赵简子任用鲁国叛臣阳虎为相的事情: 阳虎议曰:“主贤明,则悉心以事之;不肖,则饰奸而试(弑)之。”逐于鲁,走之赵,赵简主迎而相之。左右曰:“虎善窃人国政,何故相也?”简主曰:“阳虎务取之,我务守之。”遂执术而御之。阳虎不敢为非,以善事简主,兴主之强,几至于霸也。(注:《韩非子·外储说左下》。) 赵简子对于阳虎的“执术而御之”,可以说是战国时期各国君主控制和利用相的共同原则。依照战国时期人们的观念,君主所执之“术”大致可以有以下几种。首先,战国时期的术士曾谓“主势能制臣,无令臣能制主”这是君主必须达到的目标,而要做到这一点,所选取的相就不能是根基牢固的大贵族,所以“贵为列侯者,不令在相位,自将军以上,不为近大夫”,这样才可以使君权远远超出于相权之上。反之,“臣、主之权均之能美,未之有也”(注:《战国策·赵策一》。)。要达到“主势能制臣”,必须由君主严格掌握刑罚,“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上制者,罪死不赦”(注:《商君书·赏刑》。)。其次,君主应当采取各种措施抑制相权。韩非子曾谓“诸侯之博大,天子之害也;群臣之太富,君主之败也。将相之管主而隆家,此君人者所外也”(注:《韩非子·爱臣》。)。他认为如果君主必须排斥的事情就是将相管制君主而只使自己兴隆。战国后期法家,出于巩固君主专制的需要,极力提倡君主控制相,对于相权蔽主者,韩非子主张君主应当坚决将其废弃,否则便会酿成大祸。韩非子说:“民信其相,下不能其上,主爱信之而弗能废者,可亡也。”(注:《韩非子·亡征》。)认为一个国家,如果民众只信任相国,而不喜欢君主,并且君主还爱信这样的相而不将其废弃,那么国家就必定会灭亡。再次,应当对于相权进行监督。按照韩非子所提出的“下约以侵其上”的理论,要约定下级告发其上级,那么对于“相室”的监督,便要“约其廷臣”(注:《韩非子·八经》。),让朝廷里面的臣子来告发相的错误言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