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郡国兵之兵力 郡国兵即地方军,是汉代军队中数量最多的部分,分布于全国各郡国,由郡都尉或王国中尉直接统领,但服从中央的调遣。 应劭《汉官仪》曰:“高祖命天下郡国选能引关蹶张,材力武猛者,以为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常以立秋后讲肄课试,各有员数,平地用车骑,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楼船。”所谓“各有员数”,是指各郡国的地方军有一定的数量。但对各郡国地方军的具体数量,则史无明载,只能寻找其他途径来考察西汉郡国兵的数量。 按西汉制度:全国实行征兵制,凡适龄男子一生需服两年兵役,一年在本人所在郡国担任郡国兵,一年为卫士或到边地戍守。卫宏《汉旧仪》曰:“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陈。”又《汉书·食货志》载董仲舒的话说:“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为卫士”、“屯戍”,是指宿卫京师或戍守边地,时间是一年。“为材官骑士”、“为正”,是指担任郡国兵,时间也是一年。据此,如果知道全国适龄服役男子数量和服役的始止年龄,就可推算出当时全国郡国兵的大致总额。 要知道全国适龄服役男子数,就必须先要知道全国的户口数。《后汉书·郡国志一》注引皇甫谧《帝王世记》云:“然考苏(秦)、张(仪)之说,计秦及山东六国,戎卒尚存五百余万,推民口数,尚当千余万。……至汉祖定天下,民之死伤,亦数百万。是以平城之卒,不过三十万,方之六国,五损其二。”以此计算,西汉初年的口数为600余万。这个数字可能偏低,因皇甫氏对战国末年及秦代人口数的估算偏低。试想其时人口千余万,500余万人当兵,1人养1兵,如何养得起。如以4人养1兵,则当时人口当是2500余万。“五损其二”后,西汉初年当还有人口1500余万。又《汉书·地理志》记,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户千二百二十三万三千六十二,口五千九百五十九万四千九百七十八。汉极盛矣”。据葛剑雄先生对西汉时期人口自然增长率的研究,认为西汉初年(前206年)至武帝元光二年(前133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汉武帝时期人口自然增长率为负增长。武帝后元二年(前87年)至汉平帝元始二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①b]。如此,西汉初期人口以10‰的自然增长率增长,至汉武帝即位时(前140年),全国当有人口3500万左右。而从后元二年起,人口以7‰的自然增长率增长,至元始二年达到5900余万,则后元二年的人口数必须有3000万左右才会有可能。再据《汉书·食货志》载晁错之语曰:“今农户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现就以每户有二人服役计,又以武帝初年3500万人口数来推算,则当时全国的适龄服役男子数是1400万左右。 一般认为,西汉初期的始役年龄是17岁,汉景帝二年(前155年)定为20岁[②b],汉昭帝时又推迟到23岁[③b],并成为两汉的定制。汉初至昭帝初期的止役年龄是有爵者56岁,无爵者60岁,昭帝时则统一为56岁[④b]。由此可知,汉武帝时期的始役年龄是20岁,止役年龄如定为56岁,则1400万适龄服役男子在37年中(20-56岁)需每人担任郡国兵一年,平均每年约有42万人为郡国兵。当然,随着人口的增加,郡国兵的数量也会相应增加。如以平帝元始二年的人口数计,则此时郡国兵的数量约是70万。 42万至70万郡国兵,应是汉武帝时期及其以后西汉王朝在平时拥有的郡国兵数量。但在战时,西汉王朝所征发的郡国兵数量会大于此数。让我们先看下列史实: 《汉书·成帝纪》:鸿嘉四年(前17年)“冬,广汉郑躬等党与浸广,犯历四县,众且万人。拜河东都尉赵护为广汉太守,发郡中及蜀郡合三万人击之。” 《汉书·西南夷传》:始建国三年(11年)“巴、蜀骚动”,王莽“遣宁始将军廉丹与庸部牧史熊大发天水、陇西骑士,广汉、巴、蜀、犍为吏民十万人……击之。” 《后汉书·耿弇传》:建武五年(29年),耿弇击败张步部众后,“树十二郡旗鼓,令张步兵各以郡人诣旗下,众尚十余万。”李贤注引《东观记》曰:“弇凡平城阳、琅邪、高密、胶东、东莱、北海、齐、千乘、济南、平原、泰山、临淄等郡。” 以上三次发兵的时间,二次在平帝元始二年以后,仅一次在鸿嘉四年,但也只比元始二年早19年。如把这三次的发兵数量和《汉书·地理志》所载上述郡国元始二年的人口数作一比较,就可得知各郡国发兵额与人口数间的比例。广汉、蜀两郡有人口1908178,能发兵30000人,发兵额与人口之比是1∶63.6。天水、陇西等六郡有人口3603984,能发兵100000人,发兵额与人口之比是1∶36。城阳、琅邪等12郡国有人口6202829,至少能出兵10余万人,如以12万人计,出兵额与人口之比是1∶51.7。 在这三次发兵中,始建国三年发兵数量最大,为36人出1人;鸿嘉四年最小,为63人出1人。王莽时期及东汉初年,战争频仍,为应付战争需要,故发兵面较大。如战争连年的汉武帝时期,发兵面以36人出1人为兵计,则当时全国郡国兵的数量可达90余万。如平帝元始二年按战时发兵面63人出1人为兵计,则全国可征发到的郡国兵也达90余万。正因为战时西汉王朝可征发到近百万或更多的郡国兵,故当时有“发兵百万”、“将兵百万”之说。如《史记·绛侯周勃世家》载,平七国之乱时,“汉发兵百万”;《后汉书·光武帝纪》载,西汉末年昆阳之战时,王寻、王邑“将兵百万”。这虽非精确数据,但它或能说明,在战时西汉王朝能征发到近百万郡国兵这样一个事实。 东汉建国后,刘秀对郡国兵制进行了重大调整和改革。《后汉书·光武帝纪》载,建武六年,“初罢郡国都尉官”。次年三月又下诏曰:“国有众军,并多精勇,宜且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令还复民伍。”“惟边郡往往置都尉及属国都尉”[①c]。自此以后,内郡都尉官废除,不设常备兵,遇有战事,临时设都尉领兵征伐,事已即罢。只有边郡才设常备兵以戒司非常。因此,东汉的郡国兵主要是指边郡兵。 东汉边郡约36个,即玄菟、乐浪、辽东、辽西、右北平、渔阳、上谷、代、雁门、定襄、云中、朔方、北地、武威、张掖、五原、酒泉、敦煌、金城、陇西、汉阳、武都、犍为、越巂、永昌、益州、广汉、蜀、牂柯、交址、日南、九真、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从当时边郡发兵的数量来看,一郡之兵多为四五千人。如《后汉书·西南夷传》:“建武十八年(42年),……昆明诸种反叛,杀长吏。益州太守繁胜与战而败,退保朱提。十九年,遣武威将军刘尚等发广汉、犍为、蜀郡及朱提夷,合万三千人击之(案:每郡约发兵4000人)。”《西羌传》:“中元元年(56年),武都参狼羌反,……陇西太守刘盱遣从事辛都、监军掾李苞,将五千人赴武都,与羌战”。“章和元年(87年),(傅)育上请发陇西、张掖、酒泉各五千人,诸郡太守将之,育自领汉阳、金城五千人,合二万兵(击迷唐)。”《南蛮传》:“永和二年(137年),日南、象林徼外蛮夷区怜等数千人攻象林县,……交址刺史樊演发交址、九真二郡兵万余人救之(案:平均一郡发兵5000余人)。”另据《后汉书·祭肜传》载,光武帝建武年间,北方的匈奴、鲜卑、乌桓结盟,入塞寇边,于是“朝廷以为忧,益增缘边兵,郡有数千人”。所谓“益增缘边兵”,显然是指增加北方边郡的兵力。以上史载表明,东汉边郡设有常备兵,每郡郡兵的数量为四五千人,现以4000人计,则36边郡共有郡兵144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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