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四年(1453),平江侯陈豫奏:“日本使臣至临靖,掠夺居人。及今指挥往诘,又殴之几死。”[2 ](《英宗实录》)景泰五年(1454),礼部奏:“日本国使臣允澎等已蒙重赏,展转不行。待以礼不知恤,加以恩而不知感,惟肆贪饕,略无忌惮。沿途则扰害军民,殴打职官。在馆则捶楚馆夫,不遵禁约。”[2](《英宗实录》) 成化十七年(1481),针对日本等国使臣扰民的状况,明宪宗敕曰:“日者海外诸国并西域番王等,遣使臣朝贡,沿途多索船马,夹带货物,装载私盐,收买人口,酗酒逞凶,骚扰驿递,非礼违法,事非一端,所经官司累章陈奏,欲依国法治之。则念其远人,欲不治之,则中国之人被其虐害。今特降敕开论,继今以后,王遣使臣,必选晓知大体谨守礼法者,量带傔从严加戒饬,小心安分,毋作非为,以尽奉使之礼,以申纳款之忱。俾奉使者得以保全,供应者得免烦扰,岂不彼此两全哉!”[2](《宪宗实录》) 弘治九年(1496)八月,礼部奏称:日本国遣使入贡,至济宁州,夷众有持刀杀人者。其正副使却不能严加约束,请求对其严加制裁。明孝宗下令:“今后日本国进贡使臣,止许起送五十人来京,余存留浙江。”[2](《孝宗实录》) 日本贡使不断生惹事端,使明廷对勘合贸易越来越不热心,甚至产生厌烦心理,对勘合贸易抱有消极态度。 其三,日本政局的动乱,使勘合贸易处于无序状态,无法统一组织勘合船。日本“应仁之乱”后,细川氏控制了幕府的实权,将军已徒具虚名,成为傀儡。一些权臣也乘战扰之际占领地盘,扩充势力,日本政局开始走向分裂割据的局面。在这种形势下,日本对明勘合贸易也就失去了统一组织,处于一种无序状态。正德六年(1511),大内氏和细川氏排挤掉将军,共同组成勘合贸易团,大内氏2船,细川氏1船,由庵桂梧出任正使,率船队赴明。但细川氏不甘心只出1船, 又密遣宋素卿率1船,抢先赴明。嘉靖二年(1523),大内氏遣宗设谦道率3船赴明,细川氏得知后,也立即派出1船,由鸾冈端佐和宋素卿率领赴明。 宗设谦道的船先至,尚未检验勘合,宋素卿的船也已到达。市船司遂一同检验勘合,发现有新旧之分。宗设谦道与鸾冈瑞佐为各自的真伪发生争执。宋素卿暗中向太监赖恩行贿,得以先于宗设道谦的船进港验货。明市船司在嘉宾堂举行的欢迎宴席上,鸾冈瑞佐又被置于首席,宗设谦道居其次。两者因席位问题再次发生争执,并引发了武斗。由于宗设谦道所率船队的从员多系海盗,在宗设谦道的唆使下,打开东库,抢出武器,攻入嘉宾堂,将鸾冈瑞佐斗杀,宋素卿在混乱中出逃,避于10里外的青田湖。宗设谦道率众纵火焚烧了嘉宾堂,然后四处追寻宋素卿,迫近绍兴。在返回宁波时,又大肆杀掠,百户胡源被杀,指挥袁琎、百户刘恩被掳。至宁波后,又大掠市区,然后遁洋而去,明军在追击过程中,备倭都指挥刘锦、千户张镗战死。宗设谦道一伙在返回日本途中,遭遇大风,有一船漂至朝鲜,被朝鲜守军诛杀30人,生擒20人,缚献明廷,这事件被称为“争贡事件”。争贡事件后,明政府要求日本逮捕肇事元凶宗设归案,并送还掳去的袁琎及民众,不然将断绝勘合贸易。日本大内氏担心勘合贸易受阻,即派家臣赴朝鲜,希望其代向明朝斡旋。经过一系列活动,大内氏的3艘勘合船于嘉靖十八年(1539)五月抵达宁波,日使要求明廷将没收的宗设和宋素卿的货物归还,并发给新的勘合,被礼部拒绝。嘉靖二十六年(1547),大内氏再次派勘合船赴明。明廷以距10年一贡期限尚有1年,不予接纳。日使策彦周良只好率船离开宁海,以待贡期。这时,定海外海的大小岛屿已被倭寇、海盗和走私商人占据。同时,葡萄牙(中国史籍称佛郎机)殖民者也开始在中国沿海出没,甚至与倭寇勾结,公然劫掠。有时还冒充南洋诸国的朝贡船只,以骗取明廷的回赐。为了防范佛郎机,明廷对诸国的进贡船严加盘查,“不齐勘合及非期而以货至者皆绝之。”因此,非期而至的日本贡船被拒绝登岸。嘉靖二十七年(1548),大内氏的勘合船在巡抚朱纨奏请下才得以提前进贡贸易。日使得寸进尺,又要求颁发新的勘合,明廷以弘治、正德旧勘合未缴回为由加以拒绝,至此,中日勘合贸易彻底断绝。 【参考文献】 [1]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3。 [2]明实录[M]。影印本,1940。 [3]张振声。中日关系史[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6。 [4]朱亚非。明代中外关系史研究[M]。济南:济南出版社,1993。 [5]明会典[M]。北京:中华书局,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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