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抗战初期张治中在湖南的治理整顿及历史作用
1937年11月中旬,抗日战场的局势发生了急剧的变化,日军连克我战略要地,形成了围攻南京的态势。为了适应战局的变化,南京政府决定迁都重庆,同时决定把几个省区的政务重新部署一番。就是在这种形势下,张治中挑起了湖南省政府主席和第九战区副司令长官的重任。当时湖南为抗战后方基地之一。由于战局的变化,加之地方组织不力,湖南局势动荡不安。伤兵充斥街头,肆意闹事;兵役制度极不合理,征兵情形异常混乱;土匪横行、鸡犬不宁;官风腐败,民气消沉;财政、教育都不合时宜,各种建设未能展开。这所有的一切决定了湖南是很难起到后方基地应发挥的作用的。因此,为了安定湖南这一抗战后方,使之更好地适应抗战,更好地支援抗战,张治中主政后便针对上述情况进行了果断的治理整顿,对这一问题,笔者试加以论述。 一、张治中治理整顿的主要内容 (一)治理“兵患”、“匪患”以稳定后方秩序 张治中就任湖南省主席后,伤兵、兵役和匪患三大难题就摆在了他的面前。当时的湖南,到处都是伤兵,到处都是逃避抓丁的人口,到处都有土匪的骚扰。整个湖南人心浮动,一片混乱。张治中深知,这种情形若不尽快解决,那就谈不上支援抗战、建设湖南。因此,他到湖南后,就开始了伤兵、兵役和匪患三大难题的处理。 张治中首先是从伤兵问题开始解决的。当时伤兵问题是很严重的。单就长沙而言,一方面,所有商号、旅馆几乎完全被伤兵占住了。街上,伤兵三五成群,横冲直撞,滋事事件时有发生,长沙俨然成了一个“伤兵世界”;另一方面,伤兵从车站下来没有得到适当的收容,重伤的没人照顾,伤愈的也没有严格的管理,医疗缺乏,到处遭冷遇,他们在精神和物质两方面,都有不能忍受的痛苦,造成了很大的不安定因素,急需处理解决。对此,张治中先是颁布了“告伤兵书”和取缔伤兵滋事、 维护治安的布告, 表明了政府对此事的态度。之后张治中又在1937年11月30日的第一次省府委员会议上,提出了改进管理伤兵的办法:“先以适宜之安顿,继之以相当之禁制,而终之以严格之处理。”[1]并主张充实伤兵管理处的组织。这个办法通过后,即从解决伤兵的生活着手:“使他们有吃、有穿、有住、有用、有医疗、有娱乐”[2]等方面予以实施。具体实施了以下三项措施: 第一步,先垫发一百万元饷款,用以购办卧床、棉被、棉衣裤、衬衣各三万套,同时,在省会和各县搭起供三万人收容之用的帐篷,做医院、休养院和收容所。然后将占住各商店各旅馆的伤兵迁移到这里,使他们感到安顿和满足而没有怨言。 第二步,入院以后,便施行军事管理,严禁外出;同时将留居长沙的一部分伤兵,分配到驻有兵力的大县;为了便于管理,已经好了的要他们归队,或者编成荣誉团,以避免伤兵乱窜,扰乱秩序。 第三步,如果还有不听约束或者仍有不法行为的,那就予以军纪军法制裁。 这样,经过一个月左右的处理,差不多完全就绪,长沙方面恢复了安定和繁荣。这样,在政府及人民通力合作下,逐步地打下了一个较好的基础,在以后保卫武汉战役中,伤兵没有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总之,这些措施还是很成功的,它既解决了伤兵的伤痛之苦,又消除了伤兵在地方的滋扰,更重要的是为抗战提供了后备兵员。 兵役问题的处理。当时征兵制度不完善,招兵情形相当混乱。这主要表现在:第一,招募机关混乱庞杂。当时湖南除了办理役政的机关以外,各部队在湖南的招募机关竟有八、九十个单位之多。它们各行其事,使得役政机关无法正常工作。第二,征兵方法不合理。各机关单位采取强征法,实行自由招兵。它们将所需兵额下给各县,县里再摊派给各保各甲,由其保长、甲长具体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那些正直的、关民主地方、体贴民众的保甲长,因他们不忍心采取抓丁法、完不成任务,而被捆缚游街,倍受侮辱。而那些没有修养,心术不正之徒,便利用这个机会勒索民财,甚至利用征兵作私人仇恨报复的手段。这一切造成了全省普遍的恐慌;壮丁大量逃避到城市里来,严重影响春耕;强悍的壮丁不愿被捉当兵,而宁愿流为土匪,民间大兴“买放”,善良的风化和安宁的生活都被破坏。更危险的是,它“种下了军民不合作的恶根”。[3]将影响将来的战局。面对着这样的情形,张治中是相当痛心的,他决心予以彻底解决。为此,他先后召集了两项兵役会议。第一次是1937年12月中旬召集的,主要决定了两个办法:“第一,为了统一事权,杜绝纷扰,以加强役政效率,减轻民困起见,呈请中央将各部队在湖南的八十余个招募机关一律撤销;第二,中央每月需要湖南补充多少兵额,由湖南役政机关负责尽力征集。送请中央统筹分配,以裕兵源。”[4] 这两个办法呈报中央被采纳之后,中央随即制定了“战时募兵统制办法”,通令各省实行。它的实行,不但使地方上免除了纷扰的现象,而且使各作战部队解除了强招强募的困难。经过这样的统制征募以后,役政初步走上了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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