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的经济接收及后果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对沦陷区的接收工作。早在1945年9月5日,重庆国民政府便决定在陆军总部之下,成立党政接收委员会,由何应钦任主任委员,谷正纲、肖肃毅为副主任委员。各战区、省、市亦相应设立党政接收委员会。到10月间,又经行政院长宋子文签请蒋介石批准,成立行政院收复区全国性事业接收委员会,由行政院副院长翁文灏主持。各省市相应设立敌伪物资产业处理局。当时,除有关军事系统的接收仍由陆军总司令部主持外,一切属行政院范围内的接收、处理工作,已全部划归行政院负责。全国的经济接收工作划分为苏浙皖、湘鄂赣、粤桂闽、冀察热、鲁豫晋、东北、台湾七大区进行,从1945年9月起至第二年上半年基本上告一段落。在整个接收过程中,国民党接收大员们见利忘义、丑态百出。国民党的腐朽面目暴露无遗。 接收中的不同系统重复接收,大批机关相互争夺。各地敌伪资产,一般都要经过三四轮接收。当地的国民党特务组织“近水楼台”为第一轮;机动性较强的部队和前线部队,捷足先登为第二轮;陆军司令部系统与各省市接收委员会紧随其后为第三轮;行政院系统各部门及各地敌伪物资产业处理局取而代之为第四轮。其接收机构也多如牛毛,如:天津为26个,杭州为28个,北平为32个,上海竟达89个。这样往往出现“此封彼揭,封条重重”的情况。有的敌伪财产,被国府、省府、市府三道封条并贴,真是“你也抢我也抢”,“文和武争,官和民争”,“五马分尸,一劫再劫”。各接接收机关,“一接再接,甚至三接四接”,“而每多一次交接,即多一次损失,及其流弊所至,行如一洗再洗,如梳如篦。”(《接收处理敌伪物资工作清查团报告》藏中国第2 历史档案馆。)军政部接收组在徐州接收了烟草公司和酱油厂等民用企业,还强词夺理地说:“当兵不能吃纸烟吃酱么,谁说不属军用”。(《接收处理敌伪物资工作清查团报告》藏中国第2历史档案馆。 )尚在筹建中的长春中央警官学校,竟以制桌凳为由,擅自接收大规模的锯木厂;以将来要制服装为由,接收服装厂。这种逻辑,使得国民党政府的清查团也慨叹:“如此间按扩张解释,则一机关所有敌伪事业,无不可接收者”。(《接收处理敌伪物资工作清查团报告》藏中国第2历史档案馆。 )而军事机关的恣意接收,在上海、北平等大城市尤为突出。宋子文曾致电蒋介石称:“上海方面军政部接收之布匹,四倍于经济部所接收者,其中不合军用者,达三百余万尺”,“北平方面,行营所接收各种物品其价值至少伍拾亿元,远较其他任何机关为多”。(《关于接收敌伪物资之指示及文选》藏中国第2历史档案馆。 )各经济机关在接收中也是争先恐后,互不相让。海南岛本应由农林部接收的农业机构共25个单位,竟被经济部抢先接收了16个,而农林部本身只接收了2个单位。 至于对房产的接收因无明确管辖范围,从而争夺更为激烈。北平市长熊斌看中了西堂子胡同1号一所德国人的房子,立刻派4名警察前去看守,并贴“熊市长寓”4字,而第十一战区长官部参谋长也相中了这处房子, 又派3名军人前往看管。双方因此相持不下,一时被传为丑闻。 在上海,汤恩伯的第三方面军,因与上海警备司令部争夺一所日本俱乐部,竟相互开枪,死伤多人,发生了流血事件。对国民党在接收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腐败情形,甚至连蒋介石也不得不承认,此次接收,“系统紊乱,权责不明,有利相争,遇事相诿,形成无组织状态。”(1945 年12月19日蒋介石致宋子文电报,藏中国第2历史档案馆。) 许多国民党军政官员,趁接收之机,贪污盗窃,敲诈勒索。第六战区副长官郭忏在负责接收湖北境内敌伪物资过程中,为了买好部属,贪污中饱,竟从接收物资中提出价值40亿元的绸缎、布匹和日用品,无代价地分给战区范围内各军官机关的官兵眷属,而其自己贪污、受贿的物资、金额更远不至此数。据称,仅第六战区接管会吞没的烟土即在十万两以上。各接收单位,偷盗之风盛行。据南京国民政府派出的“清查团”报告,日本人留在海南岛的各种车辆达两千余部,但接收机关造册登记者仅九百六十一部,并且多为维修车或废车,其被偷盗数,可想而知。更有甚者,一些接收机关和接收大员,竟打着“接收”的旗号,敲榨勒索,强占民产。仅武汉市被无端没收的民有企业,即有上海大戏院、金龙云记面粉厂等29家厂商,还有许多民房也被霸占。据南京国民政府平津地区调查团报告,平津两地“有战胜已经处理局核准发还人民之房产及战胜人民空房者,既不迁移,亦不履行租佃手续,官厅无力干涉,人民徒唤奈何”。 (《接收处理敌伪物资工作清查团报告》藏中国第2历史档案馆。)时任北平行营主任的李宗仁也深感:“最令当时平、津居民不能忍受的,便是这批接收官员为便于敲榨人民,故意制造恐怖气氛,随意加人以汉奸罪名而加以逮捕,一时汉奸帽子乱飞,自商人以至大学教授随时有被戴上汉奸帽子坐牢的可能”。(《李宗仁回忆录》下册,第856-857页,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1980年版。)普遍的贪污盗窃、敲诈勒索,使得社会不宁,民怨沸腾。老百姓称国民党的接收为“劫收”和“劫搜”,称接收大员为“五子”(金子、房子、车子、票子、女子)登科人物。 国民党当局如此混乱而无秩序的经济接收,给社会生产造成了极大地破坏。大批工厂、企业、商店在接收间倒闭、停工、停业。南京政府派到粤桂地区的清查团发现,该区接收的车船多半不能行走,工厂多半不能复工。经济部在海南岛接收的43所工厂中,全未复工者24所,短期复工,中途停工者18所,继续开工者仅1所。 (《接收处理敌伪物资工作清查团报告》藏中国第2历史档案馆。 )在该岛接收的农场和种研究试验场所,亦多半荒芜、停顿。最为可惜的是,农林部在榆亚区接区的全国唯一热带产业试验场,经多次抢劫,全被破坏。经济部在徐州接收的30家工厂,只有11家复工,且“收益寥寥,难以发展”,其余19家“或因机械不全,或因破产太甚,或因军队占据”,只好移交处理局标卖。同时,各地接收的物资,霉烂锈蚀也相当严重,天津社会局接收的粮食仓库中,一次就霉烂粮食2000余仓。粮食部接收的南京长江碾米厂仓库内,存放的大麦10000余石均遭虫蛀。 陆军联勤总部在徐州接收的两个粮食仓库,因漏雨,共霉烂山芋、杂粮300余万斤; 在南京接收的中央路汽车修理厂,堆放各种类型汽车500余辆,任其日晒雨淋, 锈蚀严重,连南京市市长马超俊想要十来辆卡车改装公共汽车,一时也不可得。航政局在海南岛榆亚区接收大小船舶200艘,沉的沉,烂的烂, 经一年时间只修复了7艘。国民政府还接收日寇所掠夺的大量土地, 此项计有:台湾日寇圈占的“官有地”若干万亩,约为台湾人民私有地之两倍;华北日军垦业公司土地50万亩;日军军粮城农场稻田43万余亩,日军华北农业实验场27万亩等等。然而,由于国民党接收大员只顾接收,不愿管理,致使大片土地荒芜,无人耕种。 国民政府的经济接收,严重破坏了社会生产,使战后经济丧失了恢复活力的能力。这一点,连蒋介石也不得不承认:由于“只图接收财产……致生产萎缩,工人失业”。(《关于接收为物资之指示及文选》藏中国第2历史档案馆。) 国民党的经济接收除了造成生产萎缩外,还带来一个严重的后果,即由于收兑伪币而引起的通货膨胀。在战争结束后的第19天,国民党政府即颁布伪币与法币之兑换率为:中央储蓄银行钞票(简称中储券,流通华中及华南沦陷区的伪政权纸币)200元兑法币1元,中央联合准备银行钞票(简称联储券,流通华北沦陷区的伪政权纸币)5元兑法币1元,此项命令规定以4个月为兑换期, 同时规定任何人兑换总额不得超过法币5万元,在这4个月内,伪政权纸币与法币可以在市场上同时流通。这样以来,就使伪币的币值受到强制抑抵,法币的币值受到不合理的抬高。根据1945 年8 月份上海与国统区的批发价总额比较, 上海为中储券864万元,国统区为24万5千5百零3元,其币值对比应为中储券25元对法币1元。若以上海的批发物价总额(中储券864万元)与重庆(法币17万9千5百元)相比,应为48∶1, 而以华北沦陷区的批发价总额(联储券10万4千8百68元)与国统区之批发价总额比较,联储券与法币之比应为1∶2。 伪币兑换币值遭受强行抑低的结果,使法币成为奇货可居,而同时又允许伪币与法币在4个月内可以按官定兑率同样流通, 其结果使沦陷区人民竟相使手中握有的伪币尽快脱手以换取物资,因而使物价飞速上涨。同时,由于规定沦陷区人民每人兑换法币之数额不得超过5万元, 使沦陷区人民在抢购之余,更竟相抢购法币,形成法币供不应求之势,使国民党政府必须增加法币以应急,法币流通额大量增加的结果,亦使物价为之上涨,因此,过低的兑率,过长的兑换期,兑换额的硬性规定以及在兑换期间两种货币的同时流通,使这4 个月发生了急剧的通货膨胀。 国民党在经济接收之后,出现的生产萎缩,通货膨胀表明,国民党政府不但没有解决战后的经济恢复问题,相反,由于它的腐败无能,致使经济在战后不久就已经酝酿着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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