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魁北克民族主义的发展及其根源(3)
三、政府的化解对策及其发展前景 早在加拿大联邦成立之前,英国政府就对在北美殖民地的法裔居民的民族主义情绪感到不安,并试图找出相应的对策以平息法裔的不满,从而巩固英裔的统治。在上、下加拿大联合期间,英国政府对以法裔居民为主的魁北克省实行了英国化的措施,一是向该地区大量迁入英国移民,以改变其人口成分;二是规定英语为联合省的唯一官方语言;三是魁北克要承担安大略省的债务,同时限制魁北克法裔居民入选议会的代表人数。 20世纪,为了平息魁北克民族主义浪潮,缓和英裔居民、法裔居民的对立情绪,加拿大联邦政府一再采取安抚政策。 1963年7月,加拿大政府任命了一个双重语言、二元文化的皇家委员会,旨在维护英法两个“创始民族”文化的绝对平等。该委员会提出在联邦内实行“双语制”的报告,英语和法语同为官方语言。报告认为,“如果加拿大想要继续生存下去,那就必须在英裔和法裔之间建立一种真正的伙伴关系”[17] 419,得到全国的普遍支持。在这份报告的基础上,魁北克省政府也同意接受双语制,与联邦政府暂时达成协议。1969年,加拿大议会通过了《官方语言法》,规定英语和法语两种语言在加拿大同为官方语言,一切政治文件、国家法令都必须使用英法两种文字,联邦政府机构的工作都必须运用这两种文字进行。从而使加拿大成为唯一用立法形式明确规定实行双语制的国家[19]。为了提高法裔居民的地位,联邦政府还任命了一批法裔人担任政府高级官员。加拿大总理特鲁多(Pierre Trudeau)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解释说:“要建立和保持一个团结有力的国家,就有必要使讲法语和讲英语的加拿大人在这个国家的所有地方都能满意。作为我们大语言团体的一员,他们的权利应该得到政府的尊重。这就是官方语言法和我们双语制政策的目的所在。”[20] 然而,加拿大政府的和平努力,并未使魁北克省的分离运动减弱。魁北克阵线宣称,“只有通过社会革命,才可能获得魁北克的独立”。到了20世纪70年代,围绕如何推行双语制的争论,英法两大民族关系又趋于恶化,致使魁北克民族主义运动又有新的发展,并由此导致分离主义运动的崛起。 魁北克省的分离运动、加拿大联邦政府被迫宣布对法裔民族的政策保护以及魁北克省高于其他省的特殊地位,引起了土著和其他族裔人的共同不满。20世纪70年代初,加拿大人口中,少数民族与英裔、法裔人已经各占三分之一,少数民族的文化素质、经济地位、民族意识都有所增强。他们向加拿大政府直言:既然政府能够保存法裔加拿大人的独特的文化特征,那么其他民族集团为什么不可以一样照办呢?[21] 他们批评政府,认为加拿大不仅仅是英裔、法裔两个民族的国家,对其他少数民族的文化也应予以保护。20世纪60年代末,魁北克问题的白热化,土著居民和少数民族发起的保护本民族文化的呼声,使加拿大联邦政府陷入民族矛盾的困境中。加拿大政府领悟到,仅仅注重安抚魁北克法裔居民是不够的,应当赢得各民族对加拿大政府的支持。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1971年10月8日,加拿大总理特鲁多在众议院的演讲中宣布:联邦政府将实行一项新的国家政策,即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主要内容有:1、各族裔文化平等,主张多元文化平等共存,而不是一种文化居于统治或者支配地位。2、多元文化的双语框架,英语和法语仍是官方语言。因此政府要对不懂官方语言的少数民族进行培训,使他们克服广泛参与社会生活时遇到的文化障碍。[22] 为了推行上述政策,加拿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方面,联邦政府建立了相应机构,设立了多元文化事务部负责协调多元文化事宜;另一方面,政府每年设立专款,支持多元文化建设。1988年,加拿大政府正式通过了《多元文化法》,以法律的形式,确保所有加拿大人平等参与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这标志着多元文化政策已经成为加拿大的主流。 1981年,加拿大联邦和各省总理(除魁北克外)决定从英国收回1867年《不列颠北美法》,以实现在宪法上的独立自主。联邦政府与魁北克以外的9个省达成了有关宪法改革的协议,随之制定了1982年宪法,于1982年7月1日生效。然而,魁北克拒绝在宪法上签字。1984年,布莱恩·马尔罗尼就任加拿大联邦总理后,强调民族和解,承认魁北克的特殊性。为了缓和魁北克对实行新宪法的反对情绪,1987年5月,10个省的总理(包括自由党人、魁北克总理罗伯特·布萨兰)与联邦总理马尔罗尼在渥太华附近的米其湖度假胜地举行会议,签订了《米其湖协定》(Meech Lake Accord),协定的主要内容有:魁北克省有权参与最高法院法官以及参议院议员的遴选过程,保证魁北克在最高法院有3位法官;限制联邦支出权利;魁北克省对本省移民控制正常化;承认加拿大语言双重性,宪法宣布魁北克是个独特的社会。这个协议实际上是正式承认魁北克为特殊社会[23]。尽管这个协议由于未能在规定的3年内获得全部10个省议会的批准而夭折,但是它的提出表明了加拿大政府对待魁北克的特殊化政策。 1995年魁北克全民公决的紧张局势,促使加拿大联邦政府认识到,“魁独”已经对加拿大国家统一构成了严重威胁。如果不采取措施,“魁独”还会东山再起。于是,克雷蒂安总理在公决后明确承诺,联邦政府将推行有利于魁北克省的创造性的改革。1995年后,联邦政府积极采取新的政策,以避免再次出现危机。一方面,联邦议会通过立法,给予魁北克特殊社会地位;另一方面加拿大最高法院于1998年发布法规,规定魁北克省不能单方面决定独立,而必须得到联邦政府和其他省份的认可;1999年12月,联邦政府又推出《清晰法案》,规定今后魁北克如欲再就独立问题举行公民投票,必须得到联邦政府的批准才能生效。显然,联邦政府希望通过这些立法左右魁北克独立投票的合法性,从而有效地抑制魁北克分离倾向的发展。 总之,魁北克民族主义的发展是加拿大历史发展的沉淀物。魁北克分离主义运动出自英裔和法裔两个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碰撞,这个问题根深蒂固、错综复杂,短期内难以解决。魁北克人党领袖吕西安·布夏尔曾伤感地说,1995年魁北克公民投票是“他这一代魁北克人在有生之年的最后一役,假如投票失败,魁北克独立运动在未来二三十年间将不会再抬头”。这句话不一定准确,但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魁北克分离主义运动仍将是加拿大联邦政府的一个痼疾,仍将是影响加拿大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政治平和的基本因素。加拿大也需要作进一步改革,来解决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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