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读者来信问,美国第32任总统、民主党人富兰克林·罗斯福为何一反美国惯例,连任了四届总统?现请肖旅同志对此作一简复。 罗斯福一直是美国一位有争议的总统。在他执政期间,曾搞了“新政”来推行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他第三次就任总统时,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关键时刻,因此罗斯福在美国历史上占有突出的地位。对他的评价和他连任四次的原因,在美国众说纷纭。本文作者表达了他的看法,仅给读者提供一个参考。--编者 美国第32任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是美国历史上唯一一位任期超过两届的总统。罗斯福是在1932年大选中战胜胡佛首次当选总统的。1940年,任期已满8年的罗斯福第三次在大选中获胜,这打破了美国150年来总统不连任两届以上的传统。造成这种情况既有制度方面的,也有当时历史条件方面的。 从制度上看,当时美国宪法规定总统每届任期四年,但未明确规定总统连任期限。首任总统华盛顿在1797年两届任满后,决意不再当选第三次,就此告退政坛。以后,历任美国总统皆效仿此例,奉以为规。然而,惯例不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在特定的条件下,这个惯例就可以打破。 罗斯福第三次竞选时的特定条件是什么呢?首先,当时的美国正处于第二次大战的紧要关头。纳粹德国已占领了波兰、丹麦、挪威、比利时和法国等国家,整个世界受到法西斯的严重威胁。美国国内孤立主义和干涉主义展开了激烈斗争。罗斯福主张援助盟国,反对孤立主义,这符合不少美国人的意愿,从而赢得了威望。从历史上看,在战争危机时期,美国总统大都要连任(如林肯、威尔逊等),使领导中枢在战时不轻易易手,以免造成指挥不力、局势不稳的局面。 其次,罗斯福作为已连任两届的在职总统,其影响力和声望是其他候选人所望尘莫及的。罗斯福在任内实行的“新政”措施,虽然遭到一些人的反对,但由于它对缓和经济危机,增加就业起到一定作用,他得到了不少人特别是下层人民的支持。与之竞选的共和党候选人威尔基在个人声望上远远不及罗斯福,他自己甚至也支持罗斯福援助盟国的政策,在其他政策问题上也无法形成对罗斯福的威胁。 此外,罗斯福谙熟官场,长于笼络人心,而威尔基较之罗斯福,没有那样吸引人的口才和感召力。这也可以说是个原因吧。 1944年罗斯福第四次当选为总统,就任一年后因病去世。到此时,他的全部总统任期长达12年又1个月之久。战后, 美国朝野感到总统连任次数无限制容易造成个人专权,危及资产阶级的统治。因此,美国国会通过了宪法第22条修正案,它规定总统任期以两届为限,但副总统因总统亡故或去职而继任不满两年者,仍可再竞选。这样,美国总统的任期不得超过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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