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甫洛夫对俄国村社看法的变化 苏联学者谢缅科娃在《拉甫洛夫的经济观点》一书中指出,在十九世纪八十-九十年代,拉甫洛夫对村社的作用以及俄国可能越过资本主义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的观点发生了很大变化。她还指出,因为人们忽视了拉甫洛夫观点的这一转变,所以片面地认为他的理论是农民社会主义的。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中期,拉甫洛夫同其他革命民粹派活动家一样,把村社看作是历史上天然形成的、已包含某种新社会因素的社会组织形式。他认为,新的社会组织应该在村社内部产生,村社是未来社会制度的出发点和“天然环节”。在他看来,村社在政治上存在着团结、自治的优良传统;在土地制度方面,只要村社不断改善土地耕作并坚持平均分配产品的原则,就可以成为未来制度的基础。他还认为,由于俄国村社的存在,俄国有可能越过资本主义而直接从封建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他指出,自“混乱时代”起俄国农民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举行过抗议行动,这是因为俄国农民深信全部土地属于人民,这是村社土地占有制的结果。他得出结论:村社比私人占有的资本主义制度更为接近社会主义制度。 但是,与其他民粹派活动家的观点不同的是,拉甫洛夫在七十年代初期和中期已逐步认识到村社将随经济发展而瓦解。1871年他发表了《西欧城市与农村制度史》一文,文章详细考察了欧洲村社瓦解的过程,指出欧洲村社中财产不平等现象产生的原因是“村社中分化出了富裕的强有力的家庭和封建权力的发展”。这一观点,成为他摆脱民粹派传统观念的思想基础。 在以后发表的理论文章中,拉甫洛夫已开始认识到,俄国的村社也已经“被破坏了,蜕化成为富民的工具”;村社中的土地分配是不公正的;“俄国的所有财产转到小奸商和富农手中……,而大多数人民变成了无地的无产阶级或雇工”;俄国的村社原则阻碍了农村资本主义的发展。拉甫洛夫逐渐摆脱了民粹派关于俄国发展“独特”道路的传统观念,开始确信在整个俄国,无论农村资产阶级还是工业资产阶级的权力都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了。 尽管少数革命民粹派活动家也开始认识到村社的瓦解,但他们对改革后俄国阶级结构的分析是错误的。他们否认农民阶级的分化,认为俄国农民始终是一个整体一致的阶级。与他们的观点不同,拉甫洛夫在《有学问的农艺师》一文中指出,占有大量资本和土地的大地主将吞食掉那些贫困的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条件下,“少数人的技术进步将成为剥削大多数人”的工具。拉甫洛夫认为,俄国农民不仅分化了,而且完全破产了;在俄国农民经济内部产生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因此,从八十年代中期起,拉甫洛夫就完全摆脱了关于绕过资本主义而由村社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的幻想。 因此,拉甫洛夫的经济观点与农民社会主义不同,因为他克服了民粹派的某些错误观点,否定了民粹派关于农民是全体劳动人民和被压迫居民的唯一代表的论点,而比较接近于这样一种观点:即农民已不是一个整体,他们已经分化为富农和贫农。 (韩豫燕摘自Τ·Γ·谢缅科娃:《拉甫洛夫的经济观点》,莫斯科高等学校出版社1980年版,第51-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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