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早期维新思想与洋务思想的分离(2)
中法战争中,洋务运动期间建立起来的福建水师和福州船政局被法军摧毁,清政府在陆路战场取得镇南关、谅山大捷的有利形势下,“乘胜即收”,未败乞和,以妥协退让的巨大代价,换得战争的结束和帝国主义的扶持。中法战争后,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民族危机的加深,推动着早期维新思想家进行新的探索,开始从“洋务自强”的幻梦中逐渐清醒过来,他们苦苦地思索着,推行了20多年的洋务措施为什么没有明显成效?在五光十色的西方资本主义文明中究竟哪些是立国之本?中国的富强之路在哪里?他们由怀疑、彷徨到不满,终于突破了洋务思想的牢笼,从70年代所达到的思想高度上继续迈进,提出了更加鲜明的资产阶级要求。这种与洋务思想分离的过程,无疑是从对洋务运动的批判和抨击开始的。在70年代,还只有个别的思想家对某些洋务措施提出过批评意见。如冯桂芬提出枪炮武器要“自造、自修、自用”,才能“用西人而不为人所用”,并指出学习西方科学技术不能停留在摹仿阶段,“始则师而法之,继则比而齐之,终则驾而上之,自强之道,实在乎是。”(注:《制洋器议》,《校邠庐抗议》。)王韬提出不能依赖外国军队,说外国人不怀好意,如果借兵,后患无穷。到了80年代,则几乎所有的先进知识分子都不同程度地对洋务运动进行了批判,尤其是抨击那种认为只要学习西方坚船利炮、百工技艺就可以振兴中国,而不必对封建制度本身进行改革的“中体西用”论。1877年马建忠说:“初到(指法国——引者)之时,以为欧洲各国富强专在制造之精,兵纪之严;及披其律例,考其文事,而知其讲富强以护商会为本,求强者以得民心为要……其制造、军旅、水师诸大端,皆其末焉者也。”(注:《上李伯相言出洋工课书》,《适可斋记言》第31页。)薛福成也说:“知西国所以坐致富强者,全在养民教民上用功,而世之侈谈西法者,仅曰精制造、利军火、广船械,抑末矣。”(注:《出使日记续刻》卷8,出使在1889年。)这表明,早期维新思想家已经清楚地认识到,只有振兴商务,发展资本主义,才能使中国富强起来。可以说,80年代至甲午战争前的早期维新思想家已经完全与洋务思想分离开来,形成了自己鲜明的思想特征。 第一,反侵略的爱国主义思想 早期维新思想家同洋务思想家的一个重要分歧,就是他们主张中国应把抵御外侮、反对外国侵略放在首要位置。王韬尖锐地指出:中国政治上混乱的根源在“戎祸”,反对洋务派官僚买办和地主士绅的“借师助剿”活动。他始终认为,外国侵略者一直想蚕食吞并中国领土,所以中国应该把主要力量放在反对外国侵略,挽救民族危亡上。郑观应认为,中国面临亡国之大患,自然应以防外敌为主。他愤怒地指斥清政府的文官为“保全禄位”,武官为“保全身家”,“委曲求和,苟且急就,书之国史,实为中国万世之羞……痛哉!哀哉!夫复何言”(注:《盛档·郑观应致盛宣怀函》甲午12月18日附件《条陈时事》。)!他揭露批评清政府的投降政策,“虽日受外国人欺侮,仍然泄泄沓沓,苟且偷安,甚至割地求和,恬不为耻”(注:《后编》第7卷第28页。)。抵御外侮、拯救祖国的愿望,使郑观应等人“梦寐不安,行愁坐叹”,耿耿终生。 早期维新思想家反侵略的爱国主义思想,还表现在要求修改不平等条约上。他们要求维护国家主权,限制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特别是要求修订最惠国条约和领事裁判权。他们认为,帝国主义分子在中国杀人放火,抢刼财物,殴打平民,污辱妇女,不受中国法律的约束和制裁,而由外国领事处理,结果使罪犯逍遥法外,无法无天,继续作恶,这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独立和民族尊严。中国人决不能容忍这种情况。郑观应等人还对外国传教士仗势欺人、无恶不作的行为表示愤恨,同情人民反洋教的斗争。 早期维新思想家极力反对清政府和外国侵略者在中国建立的殖民地关税制度。他们指出,海关大权掌握在外人手里,洋货进口税轻,国货出口税重,造成严重人超,民族资本家无法同外资竞争。外国商品加进口税、子口税后,通行各地商埠,货价低廉而畅销,国货厘金税和其他捐税,名目繁多,货价昂贵而阻滞。陈炽揭露赫德,“渐而阴持朝议,显绾邦交……家资之富,可以敌国……阴挠税则,左袒西商……貌类忠诚,心怀鬼蜮”(注:《税司》,《庸书》外编卷上。)。他警告清政府,如果让赫德长期把持职务,将有使中国灭亡的危险。薛福成听说洋务派准备推荐赫德管理中国海军,急忙上书李鸿章,说赫德掌握了海关大权,已有尾大不掉之势,如果再让他掌握兵权,将会“酿无穷之患”,并进而指出,“赫德之为人,阴鸷而专利,怙势而自尊,虽食厚禄,受高位,其意仍内西人而外中国”(注:《上李伯相论赫德不宜总司海防》,《庸庵文编》卷2。)。可见,他们对这个帝国主义分子的阻险狡诈的侵略本质是有一定认识的。 另外,早期维新思想家还对外国传教士在华的文化侵略进行了抨击。他们指出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有两种方法:通商是经济上掠夺财富,传教是精神上夺取民心,而且传教之害“倍甚通商”。他们主张官府要严惩犯罪的外国传教士,并高度评价了人民群众的反洋教斗争。 第二,“君民共主”的思想 “君民共主”思想是早期维新思想家对“中学为体”思想的一种修正。前面已经提到,早在60—70年代,就有个别思想家在批判清朝君主专制的弊端和探讨西方的体用时,已经表现出对西方“君民不隔”、“上下一心”的政治统治的向往。但由于时代条件的限制,他们一般都没有实地考察西方社会的直接经验,对西方民主政治的认识仍然是粗线条的、肤浅的,所以这不是他们当时宣传的重点。进入80年代以后,中外交往更加密切、频繁,不少人还获得出使西方国家的机会,从而增进了他们对西方社会的了解,当“徒袭皮毛”的洋务措施在80年代已经表明不能使中国趋于“自固自强”时,要求采用某些西方民主政治形式,如“君民共主”即君主立宪制度,便自然而然地被提上议事日程,成为早期维新思想家宣传鼓吹的主要内容。 早期维新思想家为什么要选择和宣传“君民共主”的政治制度呢?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王韬曾说过:“君为主,则必尧舜之君在上,而后可长安久治;民为主,则法制多纷更,心志难专一;究其极,不无流弊,惟君民共治,上下相通,民隐得以上达,君惠亦得以下逮;都俞吁咈,犹有中国三代以上之遗意焉。”(注:《重民下》,《弢园文录外编》第23页。)薛福成也说:“西洋各邦立国规模,以议院为最良,然如美国则民权过重,法国则叫嚣之气过重,其斟酌适中者,惟英德两国之制,颇称尽善。”(注:《出使日记》卷4。)陈炽也称赞英、德两国由于“合君民为一体,通上下为一心”,所以“强兵富国纵横四海”(注:《庸书外编·议院》,《戊戌变法》(一)第245页。)。此外,郑观应、何启等也使用不同的语言,表达过类似的思想认识。很显然,在这些早期维新思想家看来,美国、法国式的民主共和制不但不能接受,甚至是必须抵制的“洪水猛兽”,因为这种制度是“权偏于下”,“权不一而志不齐”,甚至使“政柄在贫贱愚民”之手,其结果必然是政治上的混乱和分裂。他们简直无法想象,如果没有了皇帝,如何能建立正常稳定的政治秩序。但是清朝君主专制越来越腐败的客观现实,又迫使他们不能不寻求补救的办法,于是“犹有中国三代之遗意”的英德那样的君主立宪制便自然而然地引起他们的兴趣,但又不能照搬。因为在他们看来,英德的君主立宪制也有缺憾,那就是“君权过轻”。他们认为,西方人宣传自主之说,置君如弈棋,可以随意摆布,甚至被废黜,终于造成权臣武将之间彼此相攻,天下大乱,因而“稍违圣人之道”。经过“斟酌变通”而后提出的“君民共主”制度,议会的作用和意义被大大地缩小,只能作为辅佐弥补君权制的不足,才有存在的价值。事实上,早期维新思想家心目中的议会不再是权力机关,而是一个扩大了的咨询机构,其基本职能是维护皇权的尊严,提高皇帝的权威。十分清楚,早期维新思想家宣传君主立宪,一方面表现出对资产阶级民权的渴望,另一方面则含有对封建专制主义的畏惧。即使如此,它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进步意义也是不能否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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