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时代的演进和社会的进步,削弱了宗族的部分功能,也改变了宗族组织赖以生存的若干外部条件。 随着清律的废止,代之而行的是以西方资产阶级法典为楷模制定出的新型法律制度。虽然还有少量亲族和家长 制观念的残余,但从整体而言那些维系亲族宗法的律条已不复存在。另一方面,由于西方文化的撞击和五四新 文化运动的兴起,传统的儒家文化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使宗族组织的思想文化基础开始动摇。虽然新文化 运动并未直接触及广大农村社会,然而随着新式教育的普及推广,新文化思想已逐渐开始影响到农村中的新知 识阶层。再一方面,宗族组织的部分职能被削弱了。如教育,晚清时期,“子弟读书为训族第一事”(注:《 宗谊录》,沈守谦《沈氏义庄收族规条》(光绪本)。),各地宗族所办家塾、义学等曾为科举培养了许多初 级人才,也为宗族本身造就了一代又一代的有功名的士绅。而清末施行的新式教育开创了国家、社会办学的新 局面,对宗族的传统办学方式产生了较大冲击。值得注意的是,自开埠以来渐入中国社会的外国教会势力举办 的学校、医院、慈善救济机构已深入到农村甚至穷山僻壤,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着宗族的某些职能。 第二,屡次战乱和革命运动的冲击,造成了宗族组织渐衰的趋势。太平天国革命时期,多年的战争对宗族 组织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大批儒生士绅殁于战乱;祠毁族散,屡见不鲜。如定阳张氏宗族“咸丰季年,粤 贼肆毒,杭城两陷,吾族居会城者半罹于难”,“而族人之分居他处者也或同遭斯厄”(注:《定阳张氏族谱 ·跋》(光绪本)。)。以至战后欲重修族谱,虽广告同族,等了七年也没什么响应。 在20世纪20年代的第一次大革命中,在农民运动高涨的地区如广东、湖南一带,宗族组织又一次受到冲击 。毛泽东曾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指出,这时期湖南农民在农民协会领导下作了十四件大事,其中之 一就是“推翻祠堂族长的族权”。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历程中,宗族组织因为体现了封建的政治经济文化, 体现了封建政权和族权对农民的压迫,阻碍着农村变革与社会进步,因而始终被视为革命的对象之一。在土地 革命时期,打倒族权成为主要任务之一。在中共“六大”关于土地问题的决议案中就提出行动方针:“祠堂庙 宇的地产……都归农民代表(苏维埃)处理,分配给农民使用”(注:《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 资料选编》第226页。)。尔后各红色根据地都实行了这一政策。在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中共全国土地会议制 定的《中国土地法大纲》中也规定,“废除一切祠堂、庙宇、寺院、学校、机关及团体的土地所有权”(注: 《中共党史参考资料》(六)第328页。),“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⑦。在各解放区 开展的土地改革运动都贯彻了这一精神,使封建宗族组织又一次在更大范围内遭到打击。从20世纪20年代到40 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运动曾屡次给宗族组织以打击和破坏。虽然这些冲击只限于当时的革 命区域,但随着革命的向前发展和革命区域的扩大,宗族组织的衰落趋势已经明显地呈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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