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资料表明,土著最初对待白人的态度,总起来说是“希望同他们友善相处”。当他们弄清白人并非作客而是在此永久性定居时,才开始反抗。相反白人始终敌视土著,不把他们当人类看待,而是视若牲畜一般。从黑白两个种族首次发生冲突的过程及其结果,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这一点。1804年5月3日,约300 名土著黑人(包括妇女和儿童)向利斯顿的定居点走来,当时鲍温不在场,定居点是由威廉·莫奈中尉负责的。莫奈竟命令士兵向黑人开枪,当场打死土著数人。1830年3月16日, 一位名叫怀特的目击者曾作证说,当时土著并无恶意,他断定这件惨案是由莫奈对土著的敌意引起的。(注: A.T.Yarwood,M.J.Knowling,Race Relations in Australia:A History.La Trobe University,1995.p72-74.) 其次,科宾认为,在白人和土著的冲突中,白人死伤人数要高于土著,因为白人“天真幼稚,被动挨打”,而黑人则“阴险狡诈,主动出击”。黑人的战术是“偷偷接近一个孤立无援的农场,将其包围。埋伏观察数小时,有时观察好几天,发动突然袭击,占领农场,屠杀居民,焚毁房屋和室外建筑物。然后转向该岛其他地方,搜寻拓荒者的居所,重复类似的屠杀。”(注:White J.Peter,James F.O' Connell.A Prehistory of Australia,New Guinea and Sahul. AcademicPress Australia.1982,p227-228.以下引文未注明出处者均出自该书附录一。)是否如科宾所说,白人伤亡数比土著要高?林达尔·里扬博士驳斥说,在1828-1832年间白人跟土著冲突的高峰期,欧洲人杀死土著150人,只有89人被土著所杀。其中,仅1828 年在维多利亚山发生的冲突中,至少有30名土著惨遭白种牧羊人杀害。据统计,欧洲人在塔斯马尼亚殖民的前30年间(1804-1834),对土著的大规模屠杀,有案可查的至少有5次。科宾声称土著对白人的敌意和屠杀, 激起了白人的反抗,白人移民是为了自卫才枪杀土著的。这个论断遭到朱丽叶·克拉克的有力反驳。有资料表明,第一个塔斯马尼亚土著被杀是在1804年,而第一个白人被杀则发生在1807年。究竟是谁滥施淫威,谁被迫自卫,历史记载得一清二楚。当时,自由移民往往率领犯人出去捕杀黑人,甚至开枪打死黑人来喂他们的猎狗。”(注:最近这个数字又被修正为75万,参见戈登·福斯:《当代澳大利亚社会》,第7页。) 再次,科宾对塔斯马尼亚土著人数提出了质疑,并煞有介事地引用了几份所谓最新“报道”,却未提供有关这些“报道”的详细资料。虽然学术界对澳洲土著人数一直存在争论,但据欧洲传教士的记载,以及后来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的反复估算,一般认为,欧洲人建立第一个永久性殖民定居点时,澳洲大陆土著约为30万人,(注:约翰·根室著,符良琼译:《澳新内幕》,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版,第103页。 )塔斯马尼亚土著约为3~4千人,最少不低于2千人。 科宾引用的最新报道却说只有700人,这就大幅度地降低了土著人口的数量。 科宾的意图十分明显,妄图说明早在白人移民初来乍到时,“塔斯马尼亚岛上的土著就已濒临绝种的边缘了。”既然如此,就没有任何理由将塔斯马尼亚土著灭绝的责任同白人移民硬扯在一块。 塔斯马尼亚土著灭绝的根源究竟是什么?在文章第二部分中,科宾自诩她经过“仔细研究”后,概括为五点根源:(1 )土著的饮食习惯;(2)生育的危险;(3)不讲卫生;(4)婚姻和婚配习俗;(5)危险的“魔法”(外科手术),以及塔斯马尼亚岛严酷的气候条件。这些结论简直不值得一驳。正如格里格在《仅仅是自杀吗?》中所说的,“土著人已经在塔斯马尼亚至少生活了23000年,也许还要长一些。 可是欧洲人来到这里定居后,仅仅73年,塔斯马尼亚岛的最后一个纯血统的土著就死掉了”。把土著的灭绝归因于地理环境、气候和生活习俗的影响,完全是不合逻辑的。塔斯马尼亚土著已经在这种环境下繁衍生息了数万年之久,他们的历史和文化同周边环境融合在一起,达到了高度的和谐。正是代代相传的文化观念、生活方式和宗教仪式使土著作为一个与世隔绝的人类种族得以延续生存下来。 总起来看,科宾总结出土著灭绝的五点根源违背了基本的历史事实,是完全不成立的。正如朱丽叶·克拉克所说,“这篇文章不仅严重失实,而且显示出一种种族主义的态度,这种态度在当今负责任的出版物中已经难得一见”。土著学者查尔斯·柏金斯尖锐地指出,这是一篇“逻辑混乱的种族主义文章”。斯科特·卡尼写道:“简直难以置信帕特尼西亚·科宾是一位严肃的学者,同样难以置信你们的刊物会发表如此无知和曲解历史的种族主义研究。” 3 塔斯马尼亚土著是如何灭绝的?导致其灭绝的主要因素是什么?根据现有的史料,不仅完全可以搞清楚,而且是可以盖棺论定的。 根据世代相传的神话传说,塔斯马尼亚土著自蒙昧时代起就占有这块土地。但1804年欧洲人在德温特河谷建立第一个永久性殖民定居点以来,白人就不断侵占土著的狩猎地,把他们从合法拥有的土地上赶走。白人以极其残酷野蛮的手段侵占和剥夺土著狩猎地,将其变为农场和牧场,这是黑白两个种族发生冲突的根源。土著失去了土地,也就失去了生存之根,因为土著的文化,是一种使人类适应自然而不是使自然适应人类的文化。在黑白两个种族的冲突中,尽管存在着“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样残酷的自然法则,但这不能构成土著必然灭绝的理由。 欧洲移民对待土著的态度,本身已决定了土著的命运,而他们对待土著的具体措施,在土著灭绝的过程中则起着加速作用。殖民定居点规模的每一次扩大,都意味着土著狩猎地的进一步缩小。可见,白人的存在严重影响和威胁着土著的生存,并最终导致土著黑人的灭绝。历史地看,下列因素对土著生存的影响最为严重。 一是丛林大盗对土著的恣意屠杀和劫掠。在1805-1807年间,塔斯马尼亚白人定居点遭遇饥荒威胁,肉的价格上涨到每磅3先令6便士,小麦价格上涨到每蒲式耳6英镑。 政府派出由犯人组成的远征队四出采取食物,结果罪犯趁机潜逃,窜入荒野,成为无恶不作的“丛林大盗”,他们残酷屠杀土著,偷盗土著部落的食物,对土著的生存构成严重威胁。 二是白人绑架土著妇女以满足他们的兽欲,造成土著人口两性比例失调。塔斯马尼亚的早期移民和罪犯大多是男性,妇女很少,男女比例约为8∶1或9∶1,白人掠夺土著妇女以满足其兽欲的现象是司空见惯的,而且往往是一个白人霸占几个土著妇女。“这些坏蛋通夜和‘留不拉’(土著妇女)睡觉,而如果这个妇女给他染上了梅毒或者不管怎么得罪了他,那么也许等不到第二天中午十二点就会被他用枪杀死。”(注:约翰·根室著,符良琼译:《澳新内幕》,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版,第103页。 )自由移民还偷窃或公开绑架土著儿童以弥补殖民地劳力之不足。偷窃或绑架土著儿童至少产生了两个致命的后果:第一,它直接减少了部落人口;第二,加剧了土著黑人和欧洲移民之间的冲突,而冲突又会进一步导致土著人口的下降。 第三个因素,随着白人定居点的不断扩大,土著不仅失去了物质生活的来源,他们的精神生活也枯萎了。失去了土地,也就失去了举行神圣的宗教仪式的场所,而对土著来说,这些神圣的仪式是他们全部精神信念和希望的寄托,也是部落秘传文化的传递渠道。据统计,在1824年至1830年间,欧洲移民人口从12600人增加到23500人,其中大约2000名新来的自由移民每人被授予1000英亩土地,从前属于土著的狩猎地变成了白人的牧场。土著的报复增加了。1828年4月, 总督阿瑟决定将全部土著从“白人定居区”驱逐出去,迁往“塔斯马尼亚岛西南部和西部海岸的森林中”。11月,阿瑟颁布了戒严令,军队、警察和市民(包括几群罪犯)全部被动员起来,对土著实行地毯式的大搜捕。1830年2月, 政府又悬出赏额,抓住一个土著成人赏5英镑,抓住一个儿童赏2英镑。1830年10至11月间,爆发了所谓的“黑色战争”,大约3000多士兵和志愿人员组成的队伍从北向南穿越整个岛屿,搜捕土著并将其驱逐到弗雷泽半岛。黑人最终被迫离开了他们生活数万年之久的家园,大约200 人被送往巴斯海峡的弗林德斯岛,这是他们彻底走向灭绝的开端。正如雅伍德所说的,“同低生育率和高死亡率相比,心灵破碎和思恋家园对土著的种族生存影响最大,看见古老的狩猎地却无法回到那里,甚至没有狩猎的必要,土著是没有理由再活下去的。”(注:A.T.Yarwood,M.J.Knowling,Race Relations in Australia: A History. LaTrobe University,1995.p80.)环境的恶劣和精神的彻底崩溃,使他们相继死去。到1847年时,只有40人残存。最后乘下的16人被送回塔斯马尼亚。1876年,最后一个黑人妇女特鲁卡尼尼去世,塔斯马尼亚人就这样从地球上彻底灭绝了。 通过以上论述,不难得出基本结论:塔斯马尼亚土著的灭绝是由白人一手造成的,澳大利亚白人移民应对世界近代史上唯一的种族灭绝案负全部的历史责任。史学工作者的责任就是要使人们永远地记住这段历史,从中得到启迪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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