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查理曼对萨克森人的政治统治 查理曼对萨克森地区的政治统治措施是与军事行动同步展开的,一方面为了巩固已占有的萨克森领土,查理曼广建要塞,设置驻军,增调大量兵马以备每年的搜寻和歼灭任务之用。(20)另一方面通过以下4种具体的措施来对萨克森人实施政治统治。 首先,迫使萨克森部落交付人质和委派使臣,以向其领主即国王效忠。(21)这种效忠行为是有效统治的一种标示。在查理曼颁布的萨克森法令中,任何人对国王表示不忠,都将被处以死刑。(22)查理曼时期正是西欧封君封臣制盛行之时,对国王的效忠礼是一种常用且重要的行为。一旦萨克森人战败,向法兰克人交付人质就成了一种表示忠心的象征。然而,效忠观念毕竟是法兰克人带来的,而萨克森人对此观念的反应并未完全如法兰克人期望的那样发挥足够的效用。对于相对比较落后的萨克森人来说,这种交付人质和效忠的方式其实并非奏效,唯一的功用无非是通过人质来提高查理曼的威信。(23)因此,仰赖于这种方式来实现对萨克森人的统治,其效果也非常有限,因而有必要借助于其他的治理措施。第二种措施,即法兰克人在萨克森地区建立了很多防御工事。这种防御工事的创建,无疑形成了对抗游击性比较强的萨克森人的据点,也有助于前期征服成果的稳固。前述的埃雷斯堡、西堡,以及卡尔斯堡(Karlsburg)等要塞都是明证。埃雷斯堡是773年查理曼建立于迪默尔河(Diemal)上,用以对抗萨克森人的主要基地。(24)这些防御工事在某些地区发挥过一定的作用,然而这种作用的范围和影响还是有限的,埃雷斯堡就曾多次被萨克森人夺取和破坏。而且萨克森地区是非常宽广的一个区域,并不是每一个地方都有防御工事,要完全控制萨克森地区远非易事。(25)第三种措施即是对萨克森人进行迁徙放逐。依据艾因哈德的记述:“……因此最后当所有曾经抵抗过的人都被打败,并且归他统治的时候,他把易北河两岸一万居民,连同他们的妻子和儿女,分成多批,移置到日耳曼和高卢各处。”(26)艾因哈德的这次记录,指的就是804年的那次对萨克森人的放逐。另外,795年和799年还有两次大规模的放逐萨克森人的活动。至于那些小规模的放逐更是难以统计,其间整个萨克森地区约有三分之一的人口被放逐到法兰克王国的其他地区,而这些空出来的土地则多为法兰克人或斯拉夫人所占据。(27)在查理曼统治时期的宫廷中,有很多萨克森人的贵族,还有众多萨克森自由民效力于法兰克军队。(28)诚然,这些宫廷中萨克森贵族和军队中的萨克森自由民的来源途径很多,其中就包括了那些遭受放逐的萨克森人。相较于前两种措施,对萨克森人的放逐行为,有效地分散了萨克森人的反抗力量,也有利于稳固查理曼对萨克森人的统治。尽管放逐这种措施较为残酷,但却相当奏效。伴随着战事的推进和征服地区的扩大,对萨克人的统治方式也发生新的变化。 在前述3种措施的基础上,为了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查理曼采取了另一种重要方式,即创建萨克森地区行政治理体系:萨克森边区(Saxony March),他将其土地划分为有组织的伯爵辖区,直接派遣或委任伯爵管理。例如,782年的有关史料第一次提到选自法兰克和萨克森贵族的伯爵,被任命到萨克森地区。(29)依照萨克森法令的规定,伯爵在其管辖范围内不得隐匿罪犯;任何人杀害或协助杀害伯爵,其财产将予以没收,呈交国库,至于其本人,当罚没为王家的奴仆;每位伯爵在其管辖范围内应当主持司法审判和治理事宜。(30)萨克森地区行政治理体系的构建,有力地保证萨克森人对法兰克王庭的效忠,同样有利于维护当地的社会稳定、税收征缴和司法审判事宜。 三、法兰克人对萨克森人的精神同化 宗教的碰撞和基督教在萨克森地区的传播,同步于萨克森战争的进程,也反映着查理曼对萨克森人进行精神同化的策略,以求彻底地征服萨克森人。萨克森人因长期生活在原始社会后期,在精神领域向来固守其传统原始宗教信仰。艾因哈德提到:萨克森人同住在日耳曼地方的大多数种族一样,生性凶暴,崇信鬼神,敌视我们的宗教。(31)诚然,艾因哈德这里带有其难以避免的社会偏见,然而萨克森人是非基督徒这一事实却是毋庸置疑的。前述萨克森地区除了靠近莱茵河同法兰克人接壤的地区以平原为主外,其余的大部分土地,南部以森林为主、北部则多为沼泽,这样的地理环境对其生成和保持部落信仰及自然崇拜具有一定的影响。在萨克森人的原有信仰中,就经常有对泉水和树林发誓的,而且还建有供奉部落神偶像的神庙,以为祭祀之用。(32)伊尔明苏尔神庙的巨大树干象征着“橡树”,也是萨克森人特别崇拜的神祇,在北欧神话中由它支撑着世界。(33)另外,萨克森人还有火葬的习俗,将死者的尸体焚烧成骨灰埋葬。(34)因此,面对这种持原始宗教信仰的萨克森人,法兰克王庭和基督教会都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以图使其改宗基督教以利于自身利益。 萨克森部落最早接触基督教的时间,目前已难确证,卜尼法斯(Boniface)曾经恳求矮子丕平保护萨克森边境的新建教会,因为萨克森人的劫掠活动曾完全破坏了卜尼法斯的传教努力。(35)卜尼法斯这里所指的新建教会,即他在弗里西亚的传教活动,那么袭击教会的萨克森人肯定会接触到基督教。同萨克森人有关的第一次基督教活动,是776年部分战败的萨克森人在埃雷斯堡的受洗。这种受洗与效忠法兰克国王有关,以前萨克森人也曾以异教形式表示过效忠,自此以后直到战争结束之时,萨克森人的受洗成为了向国王效忠的标志之一,当然这也是异教徒改宗基督教的一个步骤。(36)很显然,早期的这种受洗似乎标示着一种信仰的变更,但是更多的是同效忠法兰克国王有关,萨克森人更多的是将此当作一种臣服的仪式,而非确信改变自己的原始宗教信仰,也为此后信仰上的反复埋下隐患。 伴随着基督教在萨克森地区传播,随之而来的是宗教观念的碰撞和双方的互动。教会在萨克森地区曾为各地的志愿传教士设置过长期的传教职位,传教士们在到达异教地区后,都是定居在某个确定地方的,然后向附近地区逐步扩散,进行布道。起初布道团体的规模也非常有限,例如780年维勒哈德(Willehad)被查理曼派往萨克森的时候,他被指派到一个限定的地方,然后陆续行遍了这个地区,布道、建立教堂,对那些异教徒施洗,维勒哈德也只有区区几位助手而已。(37)传教士们以定居地为中心来接触附近的异教徒。于是邻近的萨克森人成为接触基督教的最早部落,基督教要深入广袤的萨克森乡村,仍须假以时日。(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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