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抗战时期中共关于新三民主义的实践 (一)对外坚决抵抗民族侵略,对内彻底实现民族平等 抗战爆发后,中共坚决贯彻执行新民族主义对外反对帝国主义压迫的革命精神,制定了全面抗战的路线,在整整八年的时间里,勇敢地、毫不动摇地抗击日寇的侵略;在对内实行民族平等方面,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1937年8月12日发表的《关于抗战中地方工作的原则指示》,专门谈到了民族问题。它规定,“在民族自决,民族独立,共同抗日的口号之下,组织武装全体韩民、蒙民、回民参加抗战……汉人的政府与军队应该同少数民族的上下层建立良好的关系,反对大汉族主义,使他们自愿地同我们亲密地联合。”(注:《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八,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1979年编印,第76页。)党中央认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是各阶级的,也是各民族的。从民族来讲,它是以汉族为主体的多民族的统一战线,因此,团结与发动各少数民族共同抗日是坚持统一战线,实现中华民族全面抗战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是抗战中民族政策的首要目标。这个目标首先在陕甘宁边区得到实现。 《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提出,要“实现蒙回民族在经济上、政治上与汉族平等的权利,联合蒙回民族共同抗日”。(注:龚古今等编:《中国抗日战争史稿》,湖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18页。)根据这个规定,边区内少数民族的各项权利得到了保障,消灭了民族压迫和对立。经济上,边区政府减免少数民族的税收,帮助其发展生产。在文化教育上,边区政府帮助少数民族建立本民族的文化教育机构,开办各种民族学校,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促进了各少数民族区域社会生活的全面发展。为了真正实现民族自治,在边区内的关中、陇东等少数民族集中的地区成立了民族自治的区、乡、村,少数民族选出自己的代表参加各级参议会,管理本民族的事务。这一措施深得少数民族的好评,边区第一次回民代表大会给毛泽东的致电中,由衷地表达了他们的心声:“边区回民从自己的实际生活中,认识了中国共产党确是我们回族可靠的朋友和领导者。”(注:龚古今等编:《中国抗日战争史稿》,湖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19页。) 由于边区彻底实行了新三民主义的民族主义政策,并在实践中有所创新和发展,所以边区内的少数民族工作越做越好,各民族抗日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互相之间的关系更加和睦,使边区成为民族团结的模范区。在陕甘宁边区的带动下,敌后各抗日根据地的民族工作也有很大发展,各地少数民族同汉族一道英勇地参加了反对共同敌人--日本帝国主义的斗争,实现了党的民族政策的根本目标。 (二)在抗日根据地实行最广泛的人民参政 要动员全民族参加抗日战争,就要给人民以真正的民主权利。孙中山先生新民权主义“主权在民”的精神,是充分实现民权政治的理论根据,然而由于中国资产阶级不可能让人民真正参与政权,这就给战时的民权政治带来一定障碍。中共深入研究和分析了抗战时期国内阶级关系的变化和无产阶级能够领导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这一历史事实,从而找到了战时实现民权政治的最好方式--“三三制”政权,即共产党员、非党左派、中间分子在抗日民主政权中各占三分之一。同资产阶级民权思想不同的是,“三三制”政权由共产党加以领导,因为中国的资产阶级无力领导中国的民族民主革命。同时,这种政权还广泛地吸收各方面的进步分子和中间人士的参加,它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汉奸和卖国贼实行民主专制的政权。其任务是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保护抗日的人民,调节各抗日阶级的利益,保证人民参政的权力,改良工农生活和镇压汉奸卖国贼。各阶级各阶层人民都有自己的代表参加这种政权,人民的意志是“三三制”政权政策的出发点。 陕甘宁边区最早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后来按中央指示,依“三三制”进行了改造,补充进各阶级各阶层的代表。边区中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选民参加了选举,人民的意志得到了充分体现。其它各抗日根据地也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了民权政治和人民参政的工作。如晋南区从1939年夏陆续成立各级参议会,重新选举了各级政府人员。1940年春,在全区颁布了著名的《保障人权条例》,成为最初的民权约章。1941年,经由民选产生了晋察冀边区临时参议会,这是边区最高的人民代表机关,它是按“三三制”原则组成的,各党各派都有代表参加,其中共产党员七十人,国民党员五十人,老同盟会员宋维周先生当了副议长。国民党新五军副军长邢肇堂先生毅然与国民党决裂,来到边区参加议会工作,他说,“我是孙总理的信徒,哪里有真正的三民主义,我就到那里。”这些人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和代表性,由于他们进入“三三制”政权,感动了不少对共产党有成见的人,使大多数人认识到共产党是新民权主义忠实的执行者,“三三制”政权是真正实行民权政治的民主政权。 (三)改善根据地民生状况,建立抗战物质基础 与新民族主义、新民权主义相配合,中共在根据地还实行了以“减租减息”为中心的改良民生的政策。发展经济、改良民生是战胜日寇的物质基础,必须使人民有吃有穿有用,才能进行抗日战争。抗战时期,地主阶级的地租剥削仍然是封建剥削的主要形式,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同时团结地主阶级一道抗日,中共决定以减租减息作为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的基本政策。经过减租减息,农民收回了一部分自己的劳动成果,卸掉了正租正息以外的种种沉重负担。显而易见,减租减息在相当程度上减轻了地主对农民的剥削,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劳动的积极性,成为动员广大农民参加抗战的重要动力。 改良民生不能只在分配关系上做改进,还必须从发展生产力,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方面来实现这一目的。陕甘宁边区在发展经济方面做出了好样子。这里曾经是中国最贫穷的地区之一,党中央到达陕北后,采取多种措施促进经济发展。1940年后开展的大生产运动,上至党的领袖,下至一般工作人员,都把参加生产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之一。经过艰苦努力,取得了丰硕成果。截至到1942年,边区已开荒二十四万余亩,植棉九万四千余亩,养牛十四万头,驴十二万四千头,羊一百七十万头,农牧各业兴旺发达,边区物质生活得到很大改善。(注:《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九,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1979年编印,第27页。)在工业战线,通过执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截至1942年底,计有工厂六十二个,资金总额六千万元,类别有纺织、被服、造纸、印刷、化学、工具、石炭等七大类(注:《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九,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1979年编印,第213页。),基本解决了边区的需要,成为保证抗战进行的物质基础。另外,各解放区还实行了精兵简政、增产节约等政策,减轻了人民的经济负担,密切了党和群众的关系。 以上从民族、民权、民生三方面说明了抗战时期中共在各抗日根据地实行新三民主义的基本情况。正如1940年7月《中共中央纪念抗战三周年宣言》声明中所说:“我们在陕甘宁边区内,在敌人后方各抗日根据地内所实行的政策,完全是符合三民主义的政策,没有一项超出了三民主义的范围。”事实上,中共不仅是在抗战初的三年内,而且是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内,都忠实地继承和发扬了新三民主义的革命精神,并把它落实在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之中,现代中国革命的历史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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