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春天始,笔者根据考古工作者田野考古调查和发掘出土的资料,同时根据自己对淮河流域、黄河流域和辽河流域许多古文化遗址的调查,以及对全国几十位收藏爱好者所藏相关资料进行认真观察分析和综合研究,发现和认定这些骨头上的刻划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人工刻划的中国早期的一种文字,并将其定名为“骨刻文”。其主要流行的时间距今约4600年-3300年,是甲骨文的主要源头。 一、骨刻文和甲骨文年代前后衔接 科学断定骨刻文年代有一个逐渐认识的过程。2005年春天,笔者鉴定济南文物爱好者所藏刻字骨头时,认定是史前的中国早期文字。2007年7月,笔者认定昌乐收藏的一批刻字骨头是骨刻文时,曾根据考古类型学器物类比法和出土骨刻文遗址的具体情况,提出了推断骨刻文年代的七个根据:第一,根据同出典型器年代和刻字骨头的石化程度;第二,考虑到这批字的造型特点介于大汶口文化刻划符号与商代甲骨文之间;第三,许多凤鸟纹与已发现的山东龙山文化玉凤鸟形佩很近似,有一些近似微刻文字,与同时期良渚文化玉器微线雕有异曲同工之妙;第四,这批骨刻文的刻划技法和字的造型特点均和西安花楼子龙山文化遗址出土骨头上的刻字类同;第五,也考虑到有刻字的象骨,大象在该地区生存时间较长,直到商代初期才逐渐南移;第六,这批骨刻文主要出土的昌乐袁家庄遗址是一处龙山文化时期城址;第七,这批刻字是用石质工具硬刻划的,与安阳甲骨文用金属刀刻俨然有别。经过这样综合分析,当时笔者“认为这批刻字是山东龙山文化时期的遗物,距今约4500年-4000年,属东夷文字,是中国早期的图画象形文字”①。 2008年以后,笔者在重点调查济南至潍坊一带古文化遗址时经常采集到骨刻文,还两次分别在寿光圣城遗址和昌乐任家河遗址龙山文化灰坑中直接采集到几件骨刻文。并发现三种情况值得重视:一是调查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和岳石文化及商代遗址时才会发现这种骨刻文;二是一般小遗址不见,多发现在几十万平方米以上的大遗址中,有的遗址已被确认是早期城址;三是发现骨刻文的遗址并不是全部遗址上都发现骨刻文,而是只在生活区边长一百米或二百米范围内才发现。这说明骨刻文虽主要流行在龙山文化时期,可能大汶口文化晚期已经开始产生并使用,一直延续到岳石文化时期和商代。 目前所掌握的骨刻文资料真正有年代可考、或有明确地层关系的、或有直接科学类比年代的很少。主要有以下几处:其一,2009年笔者在山东寿光圣城遗址龙山文化晚期灰坑中采集的“寿骨60”骨刻文,2010年1月7日笔者将其送交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碳十四实验室进行碳十四年代测定。检测结果为3363±24BP,树轮校正年代为1690BC(68.2%)1625BC,距今约3700年②。其二,2011年笔者带学生在昌乐任家河遗址龙山文化灰坑中采集到两件骨刻文。其三,采集于济南章丘冯家遗址的“龙骨1”,与1984年发掘大辛庄遗址时在商代中期至商代晚期前段地层中出土的一部分鹿肩胛骨相同,“龙骨1”出土地点距大辛庄遗址仅有20公里,同样应属商代中期或商代晚期前段的作品③。其四,自1953年以来,发掘郑州二里岗商代中期城址时不断出土刻字的骨头④。其五,1985年、1986年考古工作者在长安花楼子遗址陕西龙山文化地层中挖出12件刻字骨头⑤。其六,1996年至1997年淄博市文物局等单位联合发掘的山东桓台县史家遗址岳石文化祭祀器物坑出土两件刻字骨头⑥。 我们主要以年代较为清楚的以上六处骨刻文为基础,再对其他骨刻文进行类比分析,笔者进一步认为骨刻文流行的年代约在距今4600年-3300年之间,其使用年代的下限和甲骨文直接衔接。如果从山东地区讲,骨刻文先后经过了大汶口文化晚期、龙山文化、岳石文化和商代的早中期。其中很重要的“寿骨60”检测结果虽不能全面证明骨刻文年代历史,但它已处在推断年代的中间,为推断骨刻文年代距今4600年-3300年奠定了科学基础。 目前发现商代甲骨文的地点主要是安阳小屯和济南大辛庄商代遗址。济南大辛庄甲骨文出土在商代晚期地层中⑦,安阳小屯出土甲骨文一般认为是在盘庚迁殷至纣王270多年的时间内。甲骨文如始自盘庚时期,大约距今3300年左右,与骨刻文年代的下限衔接密切。 二、骨刻文和甲骨文都以骨头为载体 目前,笔者已观察分析过近2000件骨刻文,所用骨头以牛骨、猪骨和人骨为主。牛骨多用腿骨、肋骨和肩胛骨,猪骨多用腿骨、肋骨和下颌骨,人骨多用肢骨、肋骨。其次是鹿骨、羊骨和狗骨,这三种骨头常见腿骨、肋骨和肩胛骨。另外还发现象牙、虎骨和鸟骨,虎骨和鸟骨多是腿骨。几乎没有取舍,所有的骨头都可以用以刻划。淮河流域和黄河流域龙山文化时期的骨刻文刻划前多不作处理和修饰,龙山文化后期至商代的骨刻文作修饰的逐渐多起来,多是对动物腿骨和肋骨及人的肢骨和肋骨的两头修理整齐。有些动物腿骨和人肢骨及动物肩胛骨的上半部,利用原骨头缝隙薄处钻孔,可能用来系挂在人身上。辽河流域的骨刻文,其年代在小河沿文化至夏家店下层文化时期。骨刻文多制作成带短柄箭头和长条形状,有的制作成骨刀或骨锥形状。 甲骨文虽仍用很多的牛、马、羊、猪、狗、鹿、虎等腿骨和肋骨,但最常用的是龟腹甲骨版和动物的肩胛骨。龟腹甲骨版用量很大,而且龟多产自南方。根据卜辞记载,商代所用的卜骨主要是靠诸侯国进贡而来。胡厚宣曾对这方面的情况有论述:“殷代卜用之龟,由甲骨文之数量及记龟甲来源之刻辞推之,至少当在万数以上。而由卜辞每言‘有来自南氏龟’、‘龟南氏’、‘西龟’、‘自西’,知殷代之卜龟,盖由南方、西方之长江流域而来,尤以来自南方者为多。”⑧甲骨文所用骨料在凿钻之前需细心修正,这是同骨刻文的区别之一。马如森对这一问题作过细致的描述:杀龟切割下腹甲骨版后,“腹甲要锯去甲桥边缘突出的部分,使之成为弧形。它的正反两面骨的表皮以及有鳞片之处,都要进行刮磨,有的地方高低不平,要进行错磨,使龟版面平光泽”。“肩胛骨的整治,要锯除骨脊(柱脊)和骨扇前缘的软骨。骨臼部分要经过修整。骨扇无骨脊之面为正面,有骨脊之面为反面。在骨版的正、反两面都要进行错磨,使版面平润。”⑨ 骨刻文和甲骨文所用骨头在刻字之前,从拿来即用,到部分修整,再到辽河流域的制作成工具和武器状,最后甲骨文规范为主要用修整精致的肩胛骨和龟腹甲骨版,而且龟都是南方进贡的,这是一个自身的发展演变过程,说明骨刻文和甲骨文源流传承关系非常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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