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强劳动。繁重的体力劳动,超强度的榨取血汗,是劳工们大量死亡的又一个重要原因。1939年,日本侵略者为了抢修鹤岗煤矿南东铁路线,加快掠夺煤炭的速度,从天津招来了600名外包工, 不顾工人死活,强迫加快施工进度。工人们在吃不饱、穿不暖的情况下,日夜不停地超强劳动,结果铁路尚未修完,已累死500多人。 (注:何天义主编《伪满劳工血泪史》,新华出版社1995年版,第468—469页。) 日军在大同煤矿,强迫矿工们每天劳动12至16小时,还要三天两头搞“努力出煤日”,届时日本把头一起出动,头扎红布条,手拿榔头、皮鞭,强迫工人在井下24小时不停地干活(注:何天义主编《华北劳工协会罪恶史》,新华出版社1995年版,第323页。)。在淮南煤矿,日军和把头骗来大批童工,工资只给三成,童工们都要背百把斤重的煤拖子。无数童工由于劳役过重,被摧残而死。12岁的童工李小长被逼抬100 公斤重的煤筐,压得口吐鲜血,后积劳成疾死亡。(注:《日军侵华暴行(国际)学术研讨会文集》,新华出版社1996年版,第211页。)日军在1939 年2月侵占海南岛崖县(今三亚市)后,通过各伪县、乡政权强招劳工万余人在田独等矿区服苦役。劳工每天需下矿井14小时,规定每人每天必须拣矿石8吨,完不成任务不给饭吃,还要遭毒打。 繁重的劳动和非人的生活,使许多劳工相继昏死在矿井。据资料记载,在田独矿山,1944年5月有劳工7940人,至12月为5729人,至1945年8月日本投降时,只剩下1713人。(注:《侵华日军暴行总录》,河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61页。) 野蛮刑罚。为了强迫中国劳工俯首听命,进行超强劳动,日伪统治者制造了种种严刑峻罚,以残害劳工。大批劳工为野蛮的刑罚折磨致死,被扔进了“万人坑”。东北鸡西煤矿的日伪统治者对矿工施以十大刑罚:镐把打、皮鞭抽、坐老虎凳、上大挂、绑凳子、烙铁烙、冻冰棍、灌凉水、送狼狗圈、过电等。从这里的“万人坑”中挖出的尸骨可见,有的太阳穴被利器击穿、软骨上遗留着刺刀类凶器明显击穿的缝隙,有的头骨有被击穿的痕迹、颅骨中钉着铁钉,有的躯体被铁丝捆绑、戴着镣铐或脖套等。(注:何天义主编《伪满劳工血泪史》,新华出版社1995年版,第466页。)日本侵略者在鹤岗煤矿还设立了“矫正辅导院”,将所谓的“危险分子”关押服役。“矫正辅导院”设有特制的刑房,刑房内有皮鞭、老虎凳、火炉、棍棒等刑具。刑房里充满了血腥味,墙上到处是血迹。每晚刑房内都会有人被严刑拷打,所用酷刑有灌凉水、吊刑、夹手指、跪砖头、举板凳等。类似的刑罚,在淮南煤矿,则有电刑、刀刺、火烧、活埋、狼狗咬、站立笼、灌辣椒水、坐老虎凳、装入麻袋抛河等。在海南岛崖县田独铁矿,日本工头、监工强令因病不能下矿井的工人陈牛,双手举托几十斤重的矿石,同时施以棍棒,直到迫害致死;他们又以“误工”为由,迫令另一名矿工黄福自挖一坑,跳进坑中,用土掩埋,土至胸口行将窒息时,复将人挖出,如此反复数次,致使黄福口、鼻出血,终窒息而死。(注:《侵华日军暴行总录》,河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61页。) 冒险作业。日伪统治者完全不顾矿工的生命安全,平时没有安全措施,出现了冒顶、爆炸等重大事故苗头时仍强逼矿工冒险作业,以致造成大批矿工死于事故之中、矿井之下。鹤岗新一矿1943年1月6日发生了近百名工人惨死井下的重大事故。这一天,日人强迫矿工在瓦斯聚集区干活,南山三坑瓦斯爆炸后,日方为了保住井口,竟在工人没有出来的情况下,硬将井口堵死,造成94名工人死亡。(注:《日军侵华暴行实录》(一),北京出版社1995年版,第144页。)在辽源煤矿方家柜矿区,1941年5月5日的一次瓦斯爆炸,有300多人当场被活活烧死; 日人不思救人,立即将井口用红砖封住,致使20多位尚未被烧死的矿工,在挣扎爬到井口封闭墙时,因无法出来,而惨死井口。1938年春,大同煤矿煤峪口矿区9号掌子面透水,工人发现后,说不能再采煤了,可日本人根本不理会,仍然强迫工人们下井采煤。后来,地下水突然冲出,把120名工人困在井下。日本人不仅不组织抢救,还用刺刀阻止工人们下井抢救,结果使这120名工人困在井下15天,除8人侥幸活命外,其余全部活活饿死。1941年6月,大同矿白洞西坑的一个采煤掌子面,因开采日久,没有支护,顶板响了几天,眼看就要塌落,日本人却还逼迫矿工们进去干活,后来大顶落下,70多名矿工全部被压死。(注:何天义主编《华北劳工协会罪恶史》,新华出版社1995年版,第322页。)据统计,在日本侵略者占领抚顺煤矿的头13年中,该矿即发生各类事故3 万多起,仅1939年,全矿事故伤亡10190人,平均每7名工人就有1名伤亡;大同煤矿在1939年的一次水淹事故中,2000余工人仅逃出6至7人;本溪煤矿1943年矿井发生大爆炸,一次就死亡矿工1800多人。(注:《日本侵略军在中国的暴行》,解放军出版社1986年版,第272页。) 残酷镇压。当矿工们实在无法忍受恶劣的生活、繁重的劳动而逃亡或反抗时,日本侵略者则予以残酷的镇压。大批劳工因此而死亡,并被扔进“万人坑”。日本统治者在各矿区都建立有严密的监控组织。如在北票煤矿,建有半武装的“防止班”、“劳务系”和全副武装的宪兵队、矿警队等10课、8所、39个系。矿工们的言行,稍有“出格”, 就要受到严惩,甚至是杀身之祸。通化七道沟铁矿的“劳务系”,专门负责迫害矿工,被矿工们称为“老虎系”。矿工姜大成因母亲病重,请假不准,便偷着回家;抓回后,当着400名工人的面,被活活打死。 (注:《侵华日军暴行总录》,河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1页。)鹤岗煤矿老工人卢本忠揭露称:“1944年7月,有数十人逃跑,被抓回来20多个,当场就打死3人,其中7人被送到佳木斯警察厅。1945年2月, 企图逃跑的7名‘游民’,逃跑时被电网电死一人,其余6人被抓住,毒打了十几次,一人被打死。1945年3月,又有4人逃跑,被抓住两人,虽然他们手脚被冻坏,但仍被遭到毒打,几天之后就死了。”(注:《日军侵华暴行(国际)学术研讨会文集》,新华出版社1996年版,第286页。)淮南煤矿在1941年冬,日军把敢于公开反抗的矿工和从附近抓来的“共党嫌疑分子”共260人,装进麻袋,沉入淮河。 (注:《日本帝国主义在华暴行》,辽宁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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