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哲学领域内,二程把“理”作为自己学说的最高范畴,以此确立了理之一元论的本体论,构成了理学派。然而二程在对“理”的理解上,又有很大差异。程颢认为,“理”是存在于人的心中,“心是理,理是心”,他否认客观世界的存在,而把心中的“理”作为其主宰世界万事万物的最高存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万物一体”的命题。程颢将易学的原理引向主观唯心主义的道路,成为心学派解易的先驱,并为陆九渊和杨简等人所继承。程颐之易学观点集中体现在他的易学哲学专著《伊川易传》中,他将“理”作为其易学的最高范畴,提出了“随时变易以从道”和“易周尽万物之理”的命题,把《易》视为是讲事物变化之规律,规范人们行为的一部典籍。程颢对心和理不予区分,程颐则将心和理加以区别。后来,在道学的发展里程中,程颢的思想逐渐演变为心学,而程颐的思想则成为理学。二程之易学,可以统称为北宋理学派之代表,在易学史上,继王弼之后把义理学派易学推向了又一个高峰。特别是程颐,他的易学最终成为宋明理学的理论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