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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刘少奇对白区工运策略的探索(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江汉论坛》 刘晶芳 参加讨论

二、土地革命战争中期,对白区工运策略认识的深化
    进入土地革命战争中期后,白区工人运动更加艰难。客观上是由于国民党政权加强了对工人运动的镇压和控制。主观上则是因为党在对白区工运的策略指导上,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是错误的。特别是1931年1 月王明上台后,变本加利地推行“左”倾冒险主义和关门主义,这些“左”的策略的强制推行,使工人革命力量不断遭受打击,陷入深深的危机之中。
    1931年秋,刘少奇由莫斯科回到上海,任中共临时中央职工部长、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部长。白区工人斗争屡战屡败、有组织的工人革命力量极其衰弱的现状,迫使他不得不认真审视党的策略。他上任不久,即感到中央对形势的估计是错误的。10月5日,他致信中央, 明确反对中央对工运形势的“绝不是防卫的,而是反攻的与进攻的”的看法,认为从总体看,工人斗争不是进攻的,而是防御和反攻的。刘少奇从实际出发的估计,打破了中央长期以来过高估计形势的惯例。这一论断刚一提出,即遭到临时中央内坚持“左”倾冒险主义的人的反对。刘少奇不同意中央的批评,10月10日,他再次致信中央,表示中央并没有具体指出他对形势的估计错在什么地方,要如何才不错误,就做了一个总批评,对此无法接受。临时中央并没有考虑刘少奇的意见,在11月15日中央作出的《关于职工运动的决议案》中,仍坚持认为当前工人斗争的形势是“反攻中带着很多进攻的性质”(注:《中共中央关于工人运动的文件选编》中册,档案出版社1985年版,第136页。)。 在中央作出决议的情况下,刘少奇不得不服从。此后,在他起草的文件中虽然不得不使用中央的提法,但他并未放弃自己的观点,在领导工人斗争的实践中,仍一如既往地探索处在严重的白色恐怖条件下的白区工运,如何摆脱屡遭失败的困境,走上健康发展道路的策略问题。从1931年夏到1932年4 月的半年时间里,刘少奇陆续撰写了《最近中国职工运动,国民党工厂法、工会法与赤色工会目前的任务》、《罢工策略》、《批评“退出黄色工会”的策略》等10余篇报告和文章,从多方面阐述了他在白区工运策略问题上的主张。
    第一,关于形势和白区工人运动的任务。
    刘少奇针对党内盛行的在形势估量上或是照搬赤色职工国际决议,或是从主观愿望出发,抓住个别成功的斗争以偏概全的教条的、主观片面的分析方法,提出估计工人斗争形势应考虑三个因素:(一)资本进攻的形势,工人阶级的组织力量,在斗争中力量的对比关系;(二)工人在斗争中提出的要求和口号;(三)斗争中力量的组合。在对上述因素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刘少奇认为国民党黄色工会和雇主与帝国主义联合一致向工人阶级继续进攻是严重的,当前工人最迫切的要求是反对减工资、加工时、加重工作,反对开除、裁减工人,反对解散工会和剥夺工人自由。这些斗争,都是为了反对资本和国民党的进攻,因而是防御性的。从力量对比看,赤色工会还没有力量组织群众去克服客观上存在的困难。从实际效果看,工人“斗争的大部分是失败的”,“罢工的失败经常威胁和压迫着要求斗争的工人”。在上述形势估量的基础上,他不赞成临时中央提出的马上武装工人,进行推翻国民党统治,建立苏维埃政权的政治斗争;也不赞成动辄罢工,主张在资本进攻,敌我力量对比悬殊,罢工难以取得胜利时,应慎重罢工。至于每逢纪念节都要组织罢工、游行示威,他则认为是立三路线的盲动政策,应当废弃。
    第二,关于罢工策略。
    在帝国主义、国民党和中外资本家的压迫剥削下,工人为了生存,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不得不举行罢工。要取得罢工胜利,就要靠策略的正确。然而在“左”倾冒险主义者指挥下的罢工存在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刘少奇根据自己以往领导罢工的经验,总结出一套罢工策略:一要是选择恰当的罢工时机。他指出,在领导工人罢工时,首先要“了解客观的形势,庄严的估计群众的情绪,精密的计算敌我两方的力量,了解自己的弱点,选择恰当的时机”(注:《刘少奇论工人运动》,第75页。)。二是要有充分准备。他反对借口不要“等待”来反对罢工要有充分准备的观点,指出“有许多罢工已经酝酿了几个月至半年,当工人已决定罢工,要工人有几天在罢工之前进行某些必要的准备工作,这完全不是等待主义”(注:仲篪:《一九三一年职工运动的总结》,《红旗周报》第31期。)。三是要提出恰当的罢工要求。他反对罢工领导者坐在屋子凭想当然提出罢工要求。主张深入罢工的工厂企业,了解营业状况,调查原料、生产、工资、货物的销售情况以及各方面的契约,了解工人最迫切的要求,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罢工要求,并使工人了解这些要求,决心为其实现而斗争。他还反对要求条件越多越好,以及随便在罢工要求中塞进政治口号的做法。他强调,“提出罢工的要求,要特别注意以下各点:(一)要是工人群众最迫切的要求;(二)要简单明了,一切工人都有利益都能懂得,而且要是中心的要求;(三)要是资本家多少能够答应的要求;(四)最重要的部分要求”(注:《刘少奇论工人运动》,第77页。)。刘少奇特别强调要有坚强的领导核心,强调要进退有据,适可而止,他认为罢工本身是工人斗争中的一种进攻性行动,罢工策略是要一方面能够击破敌人的进攻,组织群众的反攻;同时又要调集群众,向敌人进攻。罢工目的当然是要争取工人的胜利,但当种种原因罢工不可能胜利时,“就应该使群众作有组织的有计划的退却,不使群众的情绪消沉,不使群众的组织瓦解并能继续加强,继续的准备下一次的进攻”(注:《刘少奇论工人运动》,第75页。)。
    第三,关于利用合法。
    国民党政府为了控制工人运动,先后颁布了《工会法》、《工厂法》、《劳资争议处理法》等法令法规。这些法令颁布后,客观上有一个如何对待的问题。中共临时中央认为国民党的法令都是绝对反对工人阶级的,因此应当无条件的反对,而不必去利用。刘少奇则认为国民党的《工厂法》本质上是反对工人阶级的,是保障和便利资本家进攻的。但为了达到欺骗工人的目的,它在规定许多压迫工人的条文的同时,又规定了一些工人的权利。据此,他提出可以利用法律的条文组织工人斗争,以便争取工人阶级经济政治状况的改善。他认为这样做“是完全必要而正确的”(注:《刘少奇论工人运动》,第75页。)。刘少奇对《工厂法》的认识是辩证的,提出的对策也是正确的,从中可以看出他所具有的马克思主义者的胆识和策略水平。
    利用合法,最难解决的是如何正确对待黄色工会的问题。对白区依《工会法》成立的、受国民党控制的数量众多的合法工会,临时中央是完全否定的。在工人组织形式问题上,刘少奇在实践中开始形成了一些与中央不同的看法。1931年夏,刘少奇在给赤色职工国际的报告中,曾对黄色工会的状况和在斗争中的作用作了初步分析,指出“黄色工会并不是一样的东西,有内部各种派别”,它们“在群众中还大部保存其固有地位,在工人斗争中表现的作用还有些增加”(注:《刘少奇论工人运动》,第77页。);黄色工会反对共产党和赤色工会,服从国民党和政府的指导与法令,服从国民党的调解和仲裁,主张劳资合作,但对国民党制定的法令法规中过分限制工人组织,强制解散和改组工会不满。根据上述对黄色工会的认识,刘少奇认为中央采取的把黄色工会看作铁板一块,不加分析地加以反对,甚至对国民党解散黄色工会也不反对等认识和作法是错误的,是“严重的关门主义”(注:《刘少奇论工人运动》,第40-41页。)。他主张采取的策略是:(一)切实发展赤色工会。要求赤色工会必须深入到企业中去,改造和巩固赤色工会的工厂小组(注:《工会组织问题》(1932年3月18日), 见《红旗周报》第32期。)。(二)组织由我们领导的公开工会,以解决秘密工会不便于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斗争的问题。公开工会执行赤色工会的纲领,形式上不加入秘密工会。秘密工会的支部和小组应加入这类公开工会。党领导的公开工会和由国民党脱离出来的工会彼此联合,组成公开工会的系统(注:《刘少奇论工人运动》,第85页。)。(三)建立辅助组织。辅助组织不是工会,它不拘一定的形式和系统,可以有合作社、工人学校、储蓄会、同乡会等多种形式,便于广泛联系群众,反映最大多数工人的要求,是能适合最落后工人的组织形式,在各种情况下都能公开存在(注:《刘少奇论工人运动》,第57-61页。)。(四)反对国民党解散、改组和干涉工会,即使被解散的工会是黄色工会,我们也应当无条件地反对(注:《刘少奇论工人运动》,第45页。)。在对黄色工会的策略上,他反对退出黄色工会,主张有条件地参加到黄色工会中去争取群众。他认为在黄色工会中的工作,应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当我们还没有一个或几个散漫的赤色工会拥护者时,我们的组织任务是建立能执行赤色工会任务的小组或支部,并使其成为我们在黄色工会中活动的核心;当已有了能执行我们的任务的赤色小组的时候,小组在组织上的任务,就是怎样团结黄色工会里面的群众,组织赤色反对派;当已有了强大的赤色反对派时,反对派的组织任务是打倒黄色工会,驱逐黄色领袖,或从黄色工会中分裂出来,重新依照赤色工会的组织法则(不是按国民党的工会法),建立赤色工会或转入赤色工会(注:仲篪:《在黄色工会里面建立什么?》(1932年1月21日), 见《工运指南》第4期。)。在工人同资本家斗争时, 赤色工会应向工人提议联合所有工会及无组织的工人共同进行反对资本家的斗争。
    从上述内容看,这一时期刘少奇在形势估量上是正确的。他敢于冲破“左”倾中央的定势,承认工人运动处于低潮和工人斗争的防御性。在坚持从实际出发,寻找有利于斗争胜利、有利于积蓄力量的斗争策略和组织形式方面,他也取得了重要进展。在利用合法的问题上与中央不同的是,他对赤色工会的弱点有了一定的认识,深为其经常遭到破坏,不能广泛联系群众而苦恼,力求寻找种种能够广泛联系群众的组织形式。他提出的在保存秘密工会的同时,成立公开工会的系统,建立一些辅助组织,就是在这一思想指导下的一些尝试。在对待黄色工会的策略上,他反对那种“国民党封闭赤色工会我们应当反对,封闭黄色工会就不反对”的狭隘的宗派主义立场,主张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上无条件地反对国民党封闭一切工会;反对对黄色工会领导的经济斗争采取不参与的态度,主张赤色工会与黄色工会的工人组织统一战线,共同反对资本家,这些都是正确的。正因为有这些不同,他才被临时中央的领导者视为离经叛道,终不为其所容。他的正确的策略被当作“有系统的有理论的又有实际的一贯的机会主义路线”(注:《红旗周报》第35期,1932 年4月8日。)批判, 他的中央职工部部长职务也被撤销。但这一时期刘少奇的工运策略思想也不可避免地带有历史局限。主要是利用合法的问题没有真正解决。如没有意识到《工会法》、《劳资争议处理法》中有关罢工的条文可以利用,认为工人要罢工就完全不能合法。“罢工要合法,就是工人的自杀。”(注:《刘少奇论工人运动》,第77页。)在工人组织问题上,他在总体上还是执行的临时中央的以赤色工会为主要组织形式,建立、巩固和发展赤色工会,通过在黄色工会里建立赤色小组或赤色反对派,打倒黄色工会的策略。他还没有认识到赤色工会在国民党统治下不能存在,因此必须放弃;也没有真正认识到对黄色工会应当利用,而不是打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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